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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一夜之間,區塊鏈變得炙手可熱,關於區塊鏈的任何風吹草動都是新聞。區塊鏈的盛宴,被越來越多的人所「享用」,ICO一夜暴富的神話不斷刺激著新的投資人湧入進來。
但其實,很多參與炒作的人並不知道區塊鏈的真正含義,而這完全不會影響他們的炒作,「穩穩一個月30%收益」 「躺著就能賺錢」,是坊間對於區塊鏈的理解。然而,和炒作財富深度掛鈎,也讓區塊鏈逐漸變成了傳銷組織、龐氏騙局加以利用的工具。前不久,廣州市天河區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了三名涉及光錐LCC的人員。LCC及其衍生的多種「數字貨幣」投資者約為5至8萬人,涉及的資金總額可能高達49億元。
「老套路」披上區塊鏈的「新馬甲」,立刻就成為了實現「財務自由」的捷徑,而這其實只是一個騙局。知名投資人、PreAngel創投基金創始合伙人王利傑在今年3月的一次微信分享會上更是語出驚人:「目前90%的區塊鏈產品是龐氏騙局。」
光錐LCC崩盤
光錐LCC的前身為影視文化數字資產(FCC),聲稱結合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推出的區塊鏈4.0技術創造了全球第一個影視數字區塊鏈。FCC的戰略合作夥伴為深圳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官網稱,LCC的大陸戰略合作夥伴為成立於2014年的三道集團。
LCC的官方網站聲稱初始發行600萬枚,明確說明其收益模式為「每天複利倍增」,持有人「每天新增按持有量 (日複利)1‰—3‰」,並且「拿分享人日產量的30%」,以及「拿6代總持有量1‰—3‰」。LCC聲稱「單邊上揚,只漲不跌」,短短時間就席捲了全國,發展的會員已達到幾萬人。
家住河南鄭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鄰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在群裡目睹了其他會員買賣光錐LCC幣賺了錢之後,原本並不相信天上會掉餡餅的她最終也動了心。起初,王晶晶從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價格買了3500枚光錐LCC幣,當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價格賣給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續費,不到一個月便賺了約6000元。
然而,當王晶晶帶著其他鄰居再次殺入,花20多萬元分批次購買了光錐LCC幣之後,危機卻不期而至。3月13日,LCC價格達到每枚58.53元。當天,光錐國際技術研發團隊發布系統通知稱,持續受到外部組織數據溢出和拒絕服務式攻擊,需要對交易平臺進行改造升級,因此暫停了LCC的交易。
此後,LCC交易再未重啟。其間雖然多次傳出重新開盤的消息,並有可以用LCC兌換珠寶鏈(柏拉圖幣)的舉措,但投資者的疑慮越來越大。到5月份,開始有全國各地的投資者趕赴廣州和深圳尋找天易家禾的高層人員索要投資款,隨之案發。6月中旬,廣州辦案警官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稱,目前案情還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傳銷還是詐騙,尚待深入調查後才能判斷。
傳銷騙局頻發
今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數千名投資者被騙資金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的。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區警方接群眾舉報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資的情況,先後有數千人購買該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普洱幣」(後更名為「普銀幣」),隨後投資化為泡沫。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了調查。
專案組民警在調查中發現,這家公司通過網際網路、社交軟體等平臺對外宣稱,其公司發布的「普銀幣」是一種以海量藏茶作為抵押的虛擬貨幣,投資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銀幣」都有對等實物藏茶作為抵押,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臺「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然而,警方經偵查發現,其買賣價格的變動系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而該公司則通過「趣錢網」P2P平臺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區塊鏈還日漸成為部分傳銷案件的「當紅標的」。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幌子的特大網絡傳銷案,涉案資金達8600餘萬元。據悉,該傳銷團夥打著「區塊鏈」的旗號,藉助西安作為「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的便利,以聚集性傳銷、網絡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絡平臺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自行操縱升值幅度。
與以往的傳銷組織不同,該組織沒有選擇隱匿在小區內避人耳目,而是將辦公地點設在豪華、氣派的寫字樓內,並且在網上的音頻平臺持續大張旗鼓地做起了宣傳。此外,該團夥還花3萬元請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長,將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以擴大影響。
事實上,像「大唐幣」這樣名為「虛擬貨幣」、實為傳銷活動的案件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出現,只不過目前借著區塊鏈的東風呈加速爆發之勢而已。
早在2015年就出現了「百川幣」傳銷騙局——福建百川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運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時間便建立起「百川幣」多級金字塔形傳銷活動王國,範圍涉及24個省(區、市)的90餘萬會員,會員層級多達253層,涉案金額高達21億元。
2016年11月,廣東警方破獲了「恆星幣」非法傳銷案。公開資料顯示,該組織團夥以發展人員數量為條件提成返利,引誘會員通過「恆星幣」繼續層層發展他人參與,4個月就吸收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16萬餘名會員,涉案金額近兩億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獲的「亞歐幣」傳銷案也屬於同一類型。短短一年時間,亞歐幣騙局就吸引了4萬多名參與者,吸收資金達40多億元。
類似的「虛擬貨幣」傳銷騙局還在不斷上演,隨手在網上一搜就會看到大量相關信息。在這些騙局中,有的發幣公司幾個月後就關門跑路,使受害者維權無門;有的發幣公司則被警方查獲,組織者被逮捕歸案。
ICO監管該由誰負責
不久前,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聯合國家工商總局(廣東深圳)反傳銷監測治理基地發布了《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白皮書指出,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和ICO項目已成為新型網絡傳銷的主要模式之一。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28日,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共識別出3534個疑似傳銷平臺,平臺參與人數高達3176萬人,每天新增識別傳銷平臺約30個左右。
業內專家指出,打著「虛擬貨幣」「區塊鏈」幌子的傳銷騙局,主要是抓住了普通投資者不懂虛擬貨幣、區塊鏈,卻又希望趕上虛擬貨幣投資熱潮的心理。其騙局往往設置複雜,投資者很容易上當。不僅如此,這類傳銷騙局的模式還非常容易被複製,參與過這類騙局的人後期很有可能會單幹。所以,這類騙局很容易呈現病毒式的擴散傳播態勢。
ICO是區塊鏈項目的主要融資手段,ICO被解讀為Initial Coin Offering(初始數字貨幣發行),也有文獻稱其為Initial Crypto Token Offering(初始加密代幣發行),總之,ICO和IPO非常像。
目前ICO項目的參與者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純粹的詐騙,就是通過傳銷不斷地讓後者前赴後繼地往裡面放錢,是以騙錢為目的;第二類項目是圈錢,雖然有項目作為背景,但卻並沒有值這麼多錢的項目;第三類項目是真正想要做事情的,有少數人想要推動行業發展創新。
從理論上說,韭菜幣的價格應該由ICO項目的內在品質來決定。倘若ICO項目本身沒有實質價值,上家買入代幣僅是期待下家能以更高的價格接盤,那麼這種擊鼓傳花式的投機炒作就是一個典型的龐氏騙局。業內人士稱,ICO的本質是在無監管的環境下向社會公眾圈錢。像這種發行不受監管、不受限制的ICO融資,難免會成為龐氏騙局。據了解,國家對ICO模式的監管一直都在醞釀,但現在面臨的問題是,一行三會到底誰來管這件事,性質該如何定義?在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下確實有一定難度。
多種套路針對的是一種心理
披著區塊鏈這個「新馬甲」,炒作虛擬貨幣升值,實則是「換湯不換藥」——這被警方稱為是「最時髦」的傳銷。這類穿上了「新馬甲」的傳銷,歸納起來,其套路其實並不怎麼新穎。
最普遍的套路之一是以科技之名行傳銷之實。典型的案例如前文提到的西安警方破獲的一起打著「區塊鏈」概念的特大網絡傳銷案。
套路之二是空手套白狼。今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區塊鏈」幌子的傳銷團夥,查獲涉案資金3億餘元。該團夥在網絡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了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
套路之三是「洋為中用」「出口轉內銷」。2017年9月,湖南省株洲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額達16億餘元的特大「維卡幣」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是一家「維卡幣」傳銷組織,系境外向中國境內推廣虛擬貨幣的組織,其傳銷網站及營銷模式由外籍人士組織建立,伺服器設立在丹麥境內,對外宣稱是繼「比特幣」之後的第二代加密電子貨幣。
「維卡幣」組織的經營其實質是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一定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將上述計酬與返利以分期支付的方法進行發放,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而騙取財物。
為什麼這種「老套路」卻動輒使上萬人「中招」?主要是因為他們抓住了投資者「著急上車」的財富渴求心態,騙局的核心便是利用了人性的弱點。
其實,很多受害人起先是持懷疑態度的,但又存有一種僥倖心理,甚至有人明知道是騙局也不願意舉報,而是希望在騙子手中運用自己的小聰明分一杯羹。
但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面對投資誘惑時一定要認清現實,不要在畫餅畫出來的預期收益面前先昏了頭腦。區塊鏈的投資價值究竟有多大?一些業內人士對此保持謹慎的態度,認為要區分「鏈圈」與「幣圈」,不少「鏈圈」創業者關注區塊鏈應用研發,而「幣圈」若與虛擬貨幣相聯繫,投資者則需要謹慎對待。
在「鏈圈」的應用上,網際網路公司、金融機構都開始發力。近期,前海微眾銀行與廣州仲裁委員會共同將貸款合同要素保存在區塊鏈上,一旦出現貸款逾期等爭議,仲裁機構可以依據區塊鏈上事先保存的信息快速、準確地做出仲裁。
在「幣圈」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泡沫甚至是集資欺詐的情況。面對潛在的詐騙危機,業內專家建議,投資者要客觀理性看待區塊鏈的價值,不要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尤其要避免盲目投資;當遇到「區塊鏈」相關的投資項目時,務必通過官方渠道驗證其公司信息,以防陷入投資騙局。[此文來源於中國商報法治周刊,版權歸屬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