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的服氣
大寫的震驚
大寫的危險
「1、2、3、4、5......12,13!」
一輛核載5人的小貨車
竟然塞下了13人!
超員高達160%!
12月25日18時03分許,柯橋交警在錢濱線梅林電梯以西處,發現一輛貨車涉嫌違法載客。
經核查
該貨車核載5人,實載13人
車廂裡擠滿了人
車後兜上也坐了人
這無疑就是移動的「定時炸彈」
危險預警
(後排四人 一人坐在了手套箱上)
民警立即安排
車上乘客疏散至安全地帶
現場民警依法開具處罰決定書
並將車輛扣留
12月24日18時23時,柯橋交警在錢濱線魯家處發現一輛微型普通客車存在超員的嫌疑。
民警上前示意司機下車接受檢查
經核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12人
車禍猛於虎,切勿險中行
危及生命的重量
多一個都不允許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貨車車廂不得載人
客車車廂載貨不得超過規定重量和體積
這不僅是安全常識更是法律要求
可總有部分駕駛員心存僥倖
「貨車車廂載人多方便啊!」
「反正擠一擠就到了……」
「能裝貨就能裝人,不危險的!」
超員載客,人貨混裝
對車輛來說易因負載過高
導致車輛發生失控
對車上乘員來說
超出的人員沒有安全裝置的保護
對於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來說
更是一個移動的「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