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財經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位專業備案結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13號)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和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我校2020年將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吉林財經大學是吉林省重點大學,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建設的學校。學校起步於1946年7月東北銀行總行舉辦的銀行幹部訓練班,經歷了東北銀行幹部學校、東北銀行專門學校、中國人民銀行長春銀行學校、吉林財貿學院、吉林省財貿學校等幾個歷史時期,1978年5月恢復吉林財貿學院,1992年5月更名為長春稅務學院,2010年3月更名為吉林財經大學。學校曾是新中國創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學校、國家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財經院校之一、國家第一所稅務本科大學。
01
招生對象
招收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02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本表中各專業招生數量為計劃數,在招生過程中學校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和生源質量可能進行適當調整。考生應嚴格按照報考專業類別要求填報志願,因填報失誤引起任何後果完全由考生自負。
03
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註冊,尚未發放者或註冊者須提供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可以按期畢業和獲得學位的證明件);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考生報考專業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審核不予通過;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04
報名方式
凡符合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條件的考生, 可訪問吉林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sb.jlufe.edu.cn),點擊進入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進行註冊報名,按要求完整準確填報相關信息,上傳報名材料掃描件。考生必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我校不接受現場或郵寄報名。
(一)志願設置
本次招考設置6個專業志願,不設調劑志願。
(二)報名時間
2020年7月26日8:00-7月27日22:00
(三)材料提交
考生需將如下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1.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不得進行美顏等操作);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尚未發放者或註冊者須提供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可以按期畢業和獲得學位的證明);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5.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計算機等級證書等掃描件;
6.加蓋考生所在院(校)教務部門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績單(含績點)掃描件;
7.大學期間獲獎證書原件,參加比賽、項目以及發表論文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其中1-4項為必交材料,報名考生必須上傳;5-7項為選交材料,作為初審和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
必交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考生須保證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05
資格審核
申請材料提交後,學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請考生於7月29日關注吉林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進入第二學士學位考試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和面試通知,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審核沒有通過的考生學校不專門通知。
06
考核測試
(一)時間
2020年8月1日
(二)形式
網絡平臺遠程面試
(三)內容
包括外語基礎、思政素養、綜合能力三個部分
具體安排請參見考前在本科招生網(http://zsb.jlufe.edu.cn)公布的第二學士學位考試工作實施細則。
07
錄取辦法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一)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遵循有效志願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考生,按綜合能力部分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能力部分成績仍相同,按外語基礎部分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外語基礎部分成績仍相同,所有同分考生均錄取。
(二)錄取結束後,我校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zsb.jlufe.edu.cn)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
所有名單公示無異議後,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學校為被錄取考生發放《吉林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08
入學報到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向招生就業處提出申請,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核驗:
(一)吉林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原件;
(二)報名時填報的所有電子材料的原件。
09
培養辦法
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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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凡通過第二學士學位考試錄取的學生屬於普通全日制學生,學制兩年,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統一進行管理,享受資助政策,不享受學校本科生轉專業政策。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註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註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修滿一年以上課程學校發給肄業證明,否則只提供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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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機制
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考試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均報學校考試招生委員會審定。學校第二學位招生巡視巡查工作組將對招生考試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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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
(一) 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入學後教務處將對考生的身份進行覆核,一旦發現考生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對在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二) 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考試、錄取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 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四) 我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考試方案等進行調整的權利。
招生錄取規則由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考試辦法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