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大麗花謀殺案,即伊莉莎白·肖特謀殺案是一樁至今仍未破解的懸案,也是案發地洛杉磯警界的夢魘。死者屍體被切成兩段,臉上還被割成詭異笑容。受害者神秘行蹤、混亂的初期調查、及首要嫌犯的神秘死亡無不為這一案件增添了懸疑色彩。
1947年1月15日上午,洛杉磯西南的雷麥特公園(Leimert Park),一位名叫貝蒂·博辛格(Betty Bersinger)的女士帶著自己3歲大的女兒在散步時,遭遇了恐怖一幕:草叢中橫躺著一具面貌恐怖的女性屍體,其姿勢之詭異以至於這位女士在剛看到時還以為是一個被丟棄的人體模型。在意識到她們面對的是一具屍體後,博辛格捂住了女兒的眼睛,抱著她衝到附近的住戶處並報警。
殘忍的陳屍現場警察隨後趕到了現場,仔細調查了恐怖的陳屍現場:屍體面朝上橫臥,全裸,嘴角處被用刀撕開至耳部從而使臉部顯現出一種極為怪異的笑容(和蝙蝠俠中的小丑一樣),屍體被從腰部割斷成兩段,手肘高抬至頭側,小臂自然上揚,兩腿分開。
屍體內的血液已被全部排盡,但現場除屍體傷口處以外沒有任何血跡,表明此處並非案發現場。而屍體上被清洗過的痕跡也說明了這一點,同時警方還發現屍體的手指出現了皺縮,所以他們認為兇手很可能曾經將屍體置於冰上。
屍體下的露水錶明棄屍的時間可能約為當日凌晨2時。屍檢認為,死者腕部及踝部有繩索捆綁痕跡,表明她生前曾經被拘禁於某處;頭前部以及右部有擦傷,右側蛛網膜下腔出血,反映受害者頭部曾遭受重擊。
調查過程從一開始就充滿了混亂:當警察到場時,一大批記者和圍觀者同樣聞訊而來,他們甚至衝進了案發現場到處踩踏,因此有些證據很可能已經在第一時間被破壞。當時警察和媒體的糟糕合作很可能是案件未能破解的重要原因:警察花了數日才實現對案件調查的全面控制,而在此之前,記者可以隨意進入警局並搶在警察之前獲得證據。
警方在經過初步的調查後毫無頭緒,只能先嘗試確認死者的身份。警方從屍體上提取了指紋,將其與屍體照片發送到FBI總部並與記錄在案的1.04億個指紋進行對比,56分鐘後,FBI確認這枚指紋來自聖芭芭拉(Santa Barbara)的伊莉莎白?肖特(Elizabeth Short),這一結論同時也得到了照片對比的支持。
驗屍官認為,伊利莎白的死因是頭部重擊所引發的嚴重的內出血。驗屍還發現,屍體內外均未發現精斑,但死者生前曾經遭到過慘無人道地虐待,死後屍體也遭到了兇手的破壞與侮辱。警方花費了大量的人力走訪陳屍現場附近的住戶及店鋪,找尋可能存在的帶有血跡的衣物或兇器,除此之外還盤問了伊利莎白超過20名前男友,不過所獲甚少。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案件見諸報端後,居然有超過30人前來自首,聲稱自己是兇案的始作俑者。雖然這些人不可能是兇手,但警方為了證明他們的清白,仍然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警方認為,兇手很可能不是伊利莎白所認識的人,而是一個陌生人。由於腰部切斷的斷口非常整齊,警方認為可能是專業人士所為,為此他們還向距離案發現場最近的南加州大學的醫學院索取了上百名學生的資料,不過沒有發現疑點。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能夠被找到,取而代之的是成千上萬可能對案件有幫助的「線索」以及一個個被塞滿的檔案櫃。
至今未破案1月23日,《洛杉磯先驅報》接到了一個自稱是「黑色大麗花復仇者」的電話,宣傳自己將會給報社發去一系列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包裹。第二天,報社收到了這個包裹,它已經經過仔細地處理,抹去了所有的指紋,裡面包括伊利莎白的照片、出生證明、社保卡等私人物品,以及一張包括75名男子姓名的名單。警方隨即對這一名單進行逐一調查,發現這些男人均曾搭訕伊利莎白尋求一夜情,不過都遭到了拒絕。25日,伊利莎白的錢包以及一隻鞋被發現於距棄屍現場數英裡以外的街道的垃圾桶內,而最後一個見到伊莉莎白的曼利確認了這些東西屬於伊莉莎白。
洛杉磯警方一度將曼利作為本案的第一嫌犯,不過在兩次測謊實驗和一些不在場證明面前,警方將曼利釋放。此後曼利開始出現幻聽,並逐漸精神失常。在他被送進精神病院後,醫生曾對他使用過硫噴妥鈉,也就是俗稱的「吐真劑」,而這次,曼利再次證明了自己的清白。1986年,64歲的曼利因意外墜落身亡。此外,警方曾經還懷疑「口紅殺手」與本案有關,因為伊莉莎白被殺害在德格蘭大道(Degnan Boulevard)附近,而口紅殺手的的一個受害者的姓氏正是「德格蘭」。同時,兩起案件中兇手的字條也有相同的特點。
洛杉磯警方一直試圖揭開這個懸案,不過一直沒有成功。目前,警方認為兇手很可能已經死亡,所以也暫時擱置了對此案的調查。不過全世界各地的推理愛好者一直沒有放棄對此案的研究,而FBI目前也在自己的網站上公布了當時關於黑色大麗花案件的絕大多數信息,各位有興趣的朋友不妨挑戰一下。
9.十二宮殺手上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國舊金山地區曾發生20多起「十二宮殺手」連環殺人案,至少30人遇害。第2起案件發生後的1個多月,舊金山3家地方報紙都接到神秘來信,發信人稱對這些案件負責。一封信中寫道:「親愛的編輯,去年聖誕節期間發生在赫爾曼湖路的兩位青年戀人被殺的案件,以及上月4日發生在瓦列霍的一位姑娘被殺的案件,都是我幹的,我就是那名兇手。為了證明所言屬實,我將敘述一些只有兇手和警察才可能知道的細節。」據悉,每次發信人敘述的確實是只有兇手和警方才知道的情況。譬如,兇手使用的是什麼樣的手槍,發射了多少發子彈等。警方據此認為,發信人極有可能就是製造上述兩起案件的真兇。在這些信中,兇手都以「我是『十二宮』」這句話開頭,並且都留下了那個出現在兇殺現場的神秘標誌。此外,每封信中都有一個星象圖案標誌,和一段由字母和符號組成的密碼。兇手聲稱,這些密碼被破譯後,他的真實身份將暴露無遺。
寄死者血衣羞辱警方1969年10月11日夜,「十二宮殺手」在舊金山乘坐一輛計程車,告訴29歲的司機保羅·斯泰恩前往「要塞高地」區。當車子行駛至華盛頓街與櫻桃街的交叉路口時,「十二宮殺手」將司機斯泰恩一槍斃命。案發3天後,「十二宮殺手」給《舊金山紀事報》寄去了信件,信封中有一條沾滿了血跡的布,那正是斯泰恩被害時所穿襯衫的一部分。兇手還在信中聲稱要襲擊當地學校的校車。1969年11月9日,「十二宮殺手」再次寄信給報社,詳細描述了他為襲擊校車而製作炸彈的過程。他還稱,在殺害斯泰恩後,曾與兩名警察打了個照面,還諷刺他們是讓其「正大光明」逃走的「蠢貨」!
詭異密碼至今難破此後,「十二宮殺手」時不時地給當地報社寄信,或者誇耀過去殺人的經歷,或者威脅要再次殺人。1974年1月29日,「十二宮殺手」又給《舊金山紀事報》發了一封信,稱當時放映的一部名為《驅魔人》的恐怖電影是他看過的最好的一部「諷刺喜劇片」。此後,再也沒有任何來自這名殺手的直接信息。「十二宮殺手」留下了諸多包含詭異密碼的信件。舊金山警方請來軍方的密碼專家協助破譯,並且放棄了慣常使用的破案方法,將很大一部分精力轉向星象學、通靈學等原本與破案毫無關係的領域。然而,「十二宮」系列案件至今未被偵破,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兇殺懸案之一。
8.華萊士神秘棋局殺人事件威廉-赫伯特-華萊士(William Herbert Wallace),本是個愛好西洋棋的保險代理人,生活一如他的名字一般普通。不過,圍繞他和他妻子發生的這起命案,卻絲毫不比「開膛手傑克」的故事遜色。案件本身正如一盤布局精妙令人著迷的棋局,最終使得一切的調查、推理和分析都無功而返。用一句西洋棋的行話就是:警方「無子可動」,案件懸而未決。
迷案緣起故事肇始1931年1月19號的晚上,華萊士照例來到利物浦中央象棋俱樂部,參加在那裡進行的當地西洋棋錦標賽。就在他與對手麥卡特尼(McCartney)激戰正酣的時候,在俱樂部工作的比蒂(Beattie)給他捎來個口訊:25分鐘之前,一個自稱R.M .Qualtrough的人打來電話,約華萊士明晚7點半到曼洛塢花園東路(Menlove Gardens East)25號見面,討論關於保險的事情。
然而,第二天晚上,當華萊士乘坐電車,按約定的時間到了城西,卻發現他要找的地址根本不存在(儘管曼洛塢花園南路、北路、西路都在那附近)。華萊士向好幾個行人問了路,還跑到曼洛塢花園西路25號去看了看,但這個Qualtrough始終沒有出現。在那幾個街區轉悠了45分鐘之後,華萊士決定打道回府。然而,晚上8:45左右,當華萊士回到家中,卻發現家中已被劫匪光顧,他的妻子茱莉亞(Julia Wallace)倒在客廳的地板上,頭部遭到棍棒重創,早已氣絕身亡。
疑點重重的案情顯然,謀殺發生的前一個夜晚,那通成功將華萊士「調虎離山」神秘電話,成為了揭示案情的關鍵。比蒂回憶,當時他接起電話,與對方展開了如下對話:
「請問華萊士先生來了嗎?」
」抱歉,恐怕還沒有。」
「但他隨後會到是吧?」
」說不準,不過如果他要來的話估計快了,我建議您稍後打來。」
然而,這位Qualtrough先生並未採納這個建議,而是讓比蒂幫他給華萊士捎個口信。儘管與華萊士相識8年之久的比蒂堅稱電話那一頭的聲音「低沉而粗啞」,不可能是華萊士,警方還是開始懷疑這個神秘的「Qualtrough」就是華萊士本人假冒。
調查發現,那晚Qualtrough使用的電話亭緊挨著車站,而且距離華萊士的住宅僅僅400碼(約360米)。按比蒂接完電話的時間算起,距離華萊士到達俱樂部的時間前後差不多有25分鐘,假設兇手真的是華萊士,他離家後先溜去打了電話,以便為自己第二天的謀殺計劃提供不在場證明,隨後再坐車趕到俱樂部,這在時間上是完全可行的。此外,負責此案的調查員赫伯特-戈爾德(Hebert Gold)還指出,中央西洋棋俱樂部的會員制度非常嚴格,外人不能通過普通的電話薄查到俱樂部的電話號碼。
警方將華萊士列為重大嫌疑人的另一條理由是:謀殺發生的前一晚,只有華萊士自己清楚他是否會去那個俱樂部。要知道,華萊士並不是俱樂部的常客,在這之前他至少有兩個星期沒去下過棋了。這一位影子殺手「Qualtrough」的存在顯得太牽強了,他不僅碰巧趕對了華萊士出現的時機,順利傳達出他的「訊息」,還順便幫華萊士做了不在場證明,並且是通過與本案利害無關的第三方比蒂。於是,在找不到任何其他嫌疑犯的情況下,警方將華萊士逮捕,並準備以謀殺罪對其進行起訴。
1931年4月22日,審判正式開始。正如西洋棋比賽中兩軍對壘常見的見招拆招,針對本案的每一種假設都可能被另一種完全相反的假設推翻,每一項證據,似乎都能同時支持兩種相互排斥的推斷。庭審中,一張西洋棋比賽對弈表,成為了控辯雙方爭論的關鍵物證。
原來,早在幾個月前的11月6號,比蒂就把這次錦標賽的對弈表貼在了俱樂部門口的布告欄上,上面詳細列出了參賽會員的配對情況和每輪比賽的具體日期。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能從上面得知華萊士的比賽安排。華萊士的辯護律師羅蘭德-奧利弗(Roland Oliver)在辯護中拿出了一張布告欄的照片,上面就清晰顯示出華萊士將於1月19號來此參加他的第四輪比賽,檢方「只有華萊士自己知道他是否會去那個俱樂部」的論斷不攻自破。
但檢方並不示弱,他同樣從這張對弈表上捕捉到另一個細節:按照比賽日程安排,華萊士也應該在11月24號和12月5號這兩天參賽,但是他並未出現——對弈表上面的結果記錄顯示華萊士參加了11月10號與Lampill的比賽並獲得了勝利:他的序號「6」後面標記了代表勝利(Win)的「W」,而11月24號和12月5號的序號「6」後面卻沒有標記。也就是說,自打首輪比賽過後,華萊士就再也沒有現過面。
因此,即使幕後殺手Qualtrough真的存在,並且通過對弈表了解到華萊士的行蹤,他還是無法保證後者會在兩次缺席預訂賽程之後,又於1月19號突然回歸,順利收到他的「口訊」。
此外,辯方又在庭審中指出,從犯罪現場的勘測狀況看來,襲擊茱莉亞的兇手全身將不可避免地沾滿鮮血,但經過檢測,華萊士在謀殺發生的當晚穿的衣服並未沾染上任何血跡。但警方根據現場發現的一件橡膠雨衣,又提出了新的假設:如果華萊士就是真兇,他很可能在作案時就裸身穿著雨衣,以防衣物沾上血汙。檢測報告同時表明,房間的浴室和下水道既未被使用,也沒有發現血跡。但馬桶裡有一點兒凝結的血塊,來源不明。
一波兩折的結局華萊士案被英國媒體評為「開膛手傑克第二」,吸引了眾多目光。由於媒體的介入,利物浦群眾都認為華萊士就是本案的真兇,而「殺妻兇手」的惡名也扣在了華萊士的頭上。為了不影響判決,法庭特意從利物浦以外的地方挑選了陪審團。
1931年4月25日,4天的審判來到了盡頭,儘管華萊士堅稱自己清白無辜,懷特法官在總結陳詞時也傾向於無罪判決,但陪審團經過一個小時的審議,最終還是根據一位送奶小工的證言,認定華萊士謀殺罪名成立,將其處以絞刑。當法官問華萊士還有什麼話可說的時候,他說:「我是無辜的,但我沒什麼可說的。」
上訴的華萊士1931年5月18日,倫敦刑事上訴法庭(Court of Criminal Appeal)受理了華萊士的上訴,並駁回了原判,理由是「證據不足」——這意味著陪審團錯了,這個理由在當時是非常少見的,通常上訴成功的理由多是因為有新證據的出現。5月19號,華萊士被無罪釋放。出獄後的華萊士嘗試重回過去的平靜生活,然而一切早已改變。從前的朋友都對他避而遠之,過去心愛的西洋棋,如今也不可能再玩了。原本體弱多病加上精神折磨,時隔一年,華萊士便死於腎病。
華萊士死後,這起謀殺案的真相,也隨他永遠埋進了墳墓。兇手使用的兇器從未被找到,兇手殺人的動機從未被知曉。如果兇手不是華萊士,那麼他確實做到了完美犯罪:沒有一個人證,沒有任何線索,用懷特法官的話說,這是「犯罪史上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天才謀殺」。如果兇手是華萊士,他也接近完美了,恰到好處的布局,恰到好處的不在場時間,他在活著的時候沒能被定罪——死後,也更加不可能了。
7、泰晤士河裸體女屍案報紙將作案者稱作「剝去屍體衣服的傑克」。這一案件是1959年6月到1965年2月在倫敦發生的,死者全都是妓女,而且都是被扼住頸項窒息而死。持續不斷地有人猜測說兇手是一個很出名的拳擊手弗雷德-米爾斯,他也恰恰是在謀殺中止後不久死去的。謀殺者顯然是單獨行動的,他駕駛著一輛大篷車,在倫敦市區兜來兜去。在其中一個案件中,警方曾追蹤到曾經放置過屍體的地方——在倫敦工業區的一個倉庫裡——但線索到此就中斷了。負責這一案件的警長名叫約翰-羅斯,他深信兇手在最後一次謀殺後已自殺身亡。他還曾暗示說,已經弄清了兇手的身份,但這一案件終究未能大白於天下。
6.布賴頓的卡車女屍謀殺案這也是最神秘的謀殺案之一,本來它是應該能偵破的,但直到今日卻還依然是個謎。在1934年的6月17日,布賴頓火車站旁停著的一輛卡車裡飄出陣陣氣味,引起人們的懷疑。警方在裡面發現了一具女屍,20多歲,從衣著打扮看顯然是個上流社會的姑娘,而且還有3個月的身孕。儘管全英國的警察都盡了力,但是這個死者的身份始終都沒能得到證實。她的身上還塗著橄欖油,是為了防止出血而塗的,看來謀殺者是一個懂醫的人。有證據顯示這輛卡車曾經過倫敦橋。警方調查了很多年,但既沒有發現謀殺者的線索,也沒能查清死者的身份,雖然他們雙方可能都屬於「有閒階級」。而弄不清死者的身份似乎更是一件令人氣餒的事情。後來,人們將這一案件形容為「完美的謀殺」。
5.幽靈腳案件2008年6月,加拿大溫哥華附近一處海灘,一名女子發現一隻穿著10號Adidas球鞋的男子斷腳,消息傳出後加拿大居民開始恐慌,謠言四起,因為從2007年8月開始,這個海岸就已經陸陸續續浮出5隻斷腳,連同08年6月發現這隻已經是第6隻斷腳了。
海邊接連出現斷腳,惹來各種揣測,有人認為殘肢是屬於被黑幫殺害的人,或是空難、海難的死者,甚至是2004年南亞大海嘯的罹難者。但也有謠言指出,這些斷腳屬於恐怖殺人案的受害者,而兇手是個騎著自行車四處尋找獵物的變態殺人魔。目擊者馬隆說:「你可看到從鞋口露出兩條骨頭,還有許多海草纏在腳踝處。」漁民邁克.貝內特則說,「這隻斷腳,在水中泡了狠久。」
從2007年8月開始,溫哥華附近的某座島嶼出現第一隻斷腳。幾天後,另一座島嶼出現第2隻斷腳。2008年2月,第三座島嶼出現第3隻,5月22日,第四座島嶼出現第4隻,6月16日跟18日出現第5隻跟第6隻斷腳。
這6隻斷腳5隻是右腳,1隻左腳,全部穿著鞋襪。前5隻被發現的地方只相隔數裡,但第6隻斷腳發現的地點,卻距離前5隻斷腳相隔數百公裡。不過,警方不排除這幾宗案件有所關連。
加拿大皇家騎警隊重案組已經展開調查,警方發言人安妮.林特說,這些斷腳之間也許存在某種關聯性,警方會考慮各種可能情形。林特說,「前4隻斷腳沒有人為切割的跡象,目前沒有証據顯示這些斷腳與謀殺案有關。」
專家指出,死者在水中浸泡一段時間後,腿部組織會逐漸變成肥皂狀的屍蠟,腿部即有可能從關節處自然脫落,應該與謀殺無關。
以目前的證據來看,這6隻斷腳並非遭人謀殺後割除,那是否屬於南亞大海嘯的死者所有。有專家認為,人體殘肢如果有鞋子或堅厚的衣服保護,能在水中完好保存數年;然而即使靠鞋子的浮力,斷腳最多只可漂浮1600公裡遠,沒可能從東南亞飄流到加拿大,因此應該不屬於大海嘯的罹難者。
專研屍體腐化的安德森說:「這些斷腳狠有可能是船隻沉沒或是飛機墜落後,被船隻或是挖泥船撞擊移動,才被海流給衝上岸。」
安德森的分析似乎頗有其專業推論,因為有傳媒指出,2005年2月,一架水上飛機墜落在加拿大附近的瓜達拉島,4名男子下落不明,因此這些斷腳應該屬於這4名男子。但加拿大卑詩省法醫處表示,已拿斷腳的DNA跟這4名失蹤的男性進行比對,沒有一個吻合。
此案發展到最後,警方跟犯罪學專家都合理的懷疑,這6隻斷腳可能來自海難或空難死者,不過卻無法證明,成了名副其實的「幽靈腳案件」。
4、克利夫蘭的「無頭」謀殺者這一定是個很有力氣的傢伙。他每次行動都要同時殺死兩個人,然後將他們的屍體剁碎,混合在一塊,只是拿走了他們的腦袋!這樣相同的謀殺在1937年突然停止了,很可能兇手自願地住進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長艾利奧特?內斯負責偵察這件案子。)據分析,這個謀殺者可能住在一個平靜街區的房子裡,他肯定有一輛汽車,但非常可能沒有妻小——或者是個同性戀者。
3.月光下的謀殺者這一事件被收進《謀殺百科全書》,書上稱這個謀殺者是「性虐待狂」,但似乎並無證據可以說明這一點。1946年上半年,在阿肯色的一些小鎮裡共有3個男人和2個女人被殺,他們都是在滿月的那天晚上被謀殺的。在最後一次謀殺事件的幾天後,一個很有嫌疑的人自己趴在鐵軌上,自殺身亡了。
2.紐奧良的斧頭殺人魔這可能是個白人,他對義大利人開的雜貨鋪似乎特別仇視。他至少殺害了8個義大利雜貨商。他總是在夜晚先撬開門,然後又用斧頭將裡面睡覺的人砍死。但是這樣的謀殺到了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了——也釵]為這個帶斧頭的人死了——他的謀殺動機究竟是什麼無人知道,但顯然不是為了錢財。
1、開膛手傑克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間,於倫敦東區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代稱。犯案期間,兇手多次寫信至相關單位挑釁,卻始終未落入法網。其大膽的犯案手法,又經媒體一再渲染而引起當時英國社會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歐美文化中最惡名昭彰的殺手之一。雖然犯案期間距今已達百年之久,研究該案的書籍與相關研究也日漸增多。但因缺乏證據,兇手是誰卻是各說其詞、毫無交集,但案件均有如下特徵,受害者都是中下階層的妓女,且除了瑪莉·珍·凱莉外,皆年趨中年卻無固定居。受害者都在隱秘或半隱秘的地方被殺,死前大多呈現酒醉狀態。死者的遺體顯示受害者喉嚨被割開,死後腹部往往被剖開,部分受害者甚至外陰被兇手切下。現在很多人相信受害者開始就被扼死,以防她們求救。一些屍體的內臟被取出,而根據屍體上的傷口,兇器被認為是如手術刀般銳利的刀,因此推斷兇手有相當程度的外科和醫學技巧,其職業可能是醫生或屠夫。
然而,100多年過去了,對於開膛手傑克到底是誰依然成迷,但開膛手傑克的身影卻透過媒體、搖滾樂、玩具等物品不斷出現在今日的大眾文化之中。
到了20世紀90年代,也就是白教堂連續殺人案發生了100年之後,人們對傑克的作案手法才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從而能推斷出傑克的很多特點:
A.他必須具有相當的解剖學知識。
B.考慮到當時的環境(室外,基本上沒有任何照明,不得不隨時警惕周圍的情況,極端緊張的時間),傑克肯定是一個熟練的用刀者。
C.大多數的受害人的頸部都是從左到右被刀傷害,說明傑克很有可能是左撇子,或者兩手都能熟練用刀。(這個推測間接指明傑克很有可能是有經驗的醫生或者解剖學者;也不排除傑克從受害者背後行兇的可能)。
D.傑克有可能不是單獨作案。(這個推論被「皇家陰謀論」者廣泛接受,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傑克有同夥)。
E.傑克必須是有一定體力的人。
F.傑克有固定的正當職業(犯罪時間多為周末),應該是單身居住(晚上獨自外出,作案時間為零點過後)。
G.社會存在感低,不引人注目,曾經因母親拋棄了他和爸爸,所以一心只殺那些離家出走不顧家人的女人,而且一般是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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