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楊偉民】廣東海警局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拘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港獨」分子李宇軒。
據香港頭條日報網27日報導,「中國海警」發布微博稱,23日上午9時許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內地管轄海域內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拘捕李姓和鄧姓等十餘個涉嫌非法越境人員。另有消息稱,船上有12名香港年輕人,當時他們正前往臺灣打算申請政治庇護,而廣東海警所說的「李某某」就是參與過「修例風波」的李宇軒,其餘被拘捕者也都參與過暴力行動,部分人早前在香港被拘捕後正在保釋候審。
李宇軒和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都是「我要攬炒」團隊成員。該團隊聲稱「以宣傳及積極要求外國或國際組織制裁香港為己任」,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瘋狂運作,協助英國跨黨派「關注香港小組」於8月4日發表有關香港警方的調查報告,提出7項建議,包括制裁特首林鄭月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高級官員。8月10日,李宇軒因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洗黑錢被拘捕,獲准保釋候審。27日下午,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回應稱,香港警方至今未就該事件接到內地通知,也只是通過傳媒報導得知此事。他說,若有港人偷渡到內地後被捕,會按內地法例處理,內地也會根據通報機制通知香港警方;若涉及香港通緝人士,則會根據現行程序移交香港。根據內地刑法,公安局可以以刑事責任對偷渡者進行立案追責,偷渡者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後才會被遣返香港。臺灣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27日回應稱,在臺灣「港澳條例」現行法律架構下,港澳居民可因政治因素請求援助,但臺灣也是個法治社會,絕不鼓勵相關人士觸犯臺灣法律。
此前在26日,反對派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峰被拘捕。據星島日報網27日報導,林許涉嫌去年7月6日參與所謂「光復屯門」遊行,林卓廷同時被控涉嫌參與去年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案件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林卓廷的代表律師稱指控理據薄弱,而且林當天曾向警方報案,之後手無寸鐵地到達元朗站,其參與程度充其量只是在現場叫喊。最終裁判官批准幾名被告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定期到警署報到,其中林卓廷獲準以現金1萬港元保釋,並由他的女職員出任擔保人。案件押後到10月12日再審。鄧炳強27日透露,警方已正式起訴10人,其中林卓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罪,許智峰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刑事毀壞及不誠實使用計算機。他說,警方是基於事實及證據採取行動,不是報案人就有免責條款。鄧炳強批評過去十幾個月不斷有人抹黑、指控警察,例如聲稱去年8月31日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嶺及荃灣警署有性侵案等,如今已經逐漸釐清,「這些無理指控打擊當局執法能力,企圖令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甩身(即脫身),是不會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