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般到了三十五歲左右,生活基本穩定下來了,和老公的關係也從愛情轉化成了親情,孩子也可以打醬油了,看似平靜生活的背後,是否隱藏著一顆騷動不安的心呢?
那天下午閒來無事,我突然心血來潮到微信裡去撿漂流瓶,結果一撿就接連撿了五隻海星,我心想如果再來一隻海星,我就把它炒了做下酒菜。結果這麼一想又繼續撿了好幾隻海星後才終於撿了一個瓶子,我迫不及待地點開一看,上面的內容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了——我喜歡上了一個不該喜歡的人?我想了想,於是回復了一句:「人的一生至少該為了某個人而瘋狂一次,那樣才不會有遺憾。」大概過了一分鐘,我才收到瓶子主人的回覆:「如果有時間能陪我聊聊嗎?」然後我們就整整聊了一個下午。
這個想出軌的女人我們暫且就叫她飄飄吧!飄飄今年已經三十五歲了,有老公,還有一個乖巧懂事的女兒。她告訴我,其實她的老公對她特別的好,知道她喜歡睡懶覺,所以每天早上都把早餐給她端到床邊,還經常變著花樣的做。
飄飄還說他老公不止對她好,還特別包容她。她說自己脾氣不太好,又是個急性子,每次和老公發生口角,她從來都不看場合,該發飆發飆,該耍臉子就甩臉子,絲毫不顧及老公的情面,別人都覺得她太過分了,可是飄飄的老公卻總是一笑置之,說他自己的老婆自己寵。
聽到飄飄這樣說,我其實挺羨慕她的,同時也有些納悶,既然老公如此寵溺著,怎麼還老想著出軌的事呢?
「或許就是因為老公太寵著自己,順著自己,反而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慢慢地心裡就感到空虛,就會不滿足現在的生活狀態,就想尋找一些刺激,比如找一個情人。」這是飄飄的原話,讓我有些咂舌。
飄飄喜歡的男人是他店裡的一個客人叫傑。傑是一個警察,專門搞刑偵的,他也有老婆和孩子。飄飄從小就有軍人情結,所以得知傑的身份後,情不自禁的就暗戀上了他。
每次傑來店裡,飄飄都會忍不住盯著他看,看他白皙乾淨的臉,看他那雙不大卻很有神的丹鳳眼。有一次飄飄又偷偷去看傑,原本一直低頭看手機的傑突然一抬頭,兩個人的目光一下子就對上了,飄飄慌忙移開自己的視線,可是臉頰卻火辣火辣的,心臟也不停地狂跳著。那一刻飄飄感覺自己又回到了春心萌動的少女時代,體會到了好多年都不曾有過的怦然心動了。
那以後,飄飄就開始沒日沒夜的想著傑,想到自己都快要發瘋了。特別是利用工作的藉口成了傑的微友之後,飄飄就更迷戀傑了。她每天都會去翻傑為數不多的朋友圈,看他跑步,遊泳,還有去健身房揮汗如雨的運動照片,還看他和老婆女兒出去旅遊的照片,還有他和同事聚會喝酒的照片,反正所有關於他的一切,飄飄都想知道。只是知道的越多,她對傑的迷戀就越深,特別是傑那些裸露著上身展現著八塊腹肌的運動照片,更是讓飄飄臉紅耳赤,心猿意馬。那一刻她才知道,原來擁有八塊腹肌的不一定就是個大塊頭,還可以是長相清秀的小白臉,而這樣的男人剛好就是飄飄喜歡的類型。
接下來,飄飄再見傑,總是會有意無意的盯著他看,有時也會去偷瞄他的身體,看著看著就會有一種想去扒了他T恤的衝動,而且飄飄每次遞東西給傑時,也會悄無聲息的去碰觸對方的手,對方的手很溫暖,這股暖流會通過手指的碰觸而滲透進飄飄的心裡,讓飄飄更加難以自拔。而且那一刻飄飄分明看到傑白皙的臉上也泛起了一抹紅暈。原來傑也是喜歡自己的。
就在飄飄因為自己的單戀得到了對方的回應而欣喜若狂時,傑給她發的朋友圈動態裡評論了一段奇怪的文字,看著像藏文,可是飄飄問了度娘也沒弄清楚這段文字的意思。她也試著問過傑,只是傑完全沒有搭理她,問了一兩次,飄飄就不敢再問了,怕讓對方討厭。再後來,傑就再也沒有來過飄飄所在的店裡了。
飄飄最後告訴我,關於那段奇怪的文字,她知道答案的時候已經是兩年以後的事了。其實那根本就不是什麼藏文,而是阿拉伯語,大意是,這個心動的開始始於一次偶然的四目相對,它的確讓我感受到了欣喜,但是我無法做到這一點。
看到這裡,我給飄飄髮了一段話,告訴她,這個男人的確值得她愛,但是更多的是感謝他,因為他,飄飄保住了自己美好幸福的婚姻和家庭。她也明確表示,經過這件事情以後,她再也不會胡思亂想了,她要和老公好好的過以後的日子,還說我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知道這件事的人,之後這段往事就會被永遠的埋葬。
現在我們的臨時會話已經被刪除了,我失去了一切關於她的消息,也許這就是她這樣做的目的吧!
徐志摩曾說: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裡,遇到你。
但是如果為了這樣的愛而放棄自己的婚姻,破壞別人的家庭,那結局必定是追悔莫及。
文末,說句題外話:關於出軌,身體上的出軌和心靈上的出軌,究竟哪一個更令人無法原諒呢?歡迎看客們發表自己獨特的見解在留言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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