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劑的復配混用,早在除草劑的發展初期,就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在1962年以前,就有文章明確提出某些除草劑間的增效、加合和拮抗作用。隨除草劑新品種的不斷開發,除草混劑也日益發展起來。
除草劑復配之後效果很強大,主要有以下方面:
1.擴大殺草譜
各種除草劑之間的化學組成、結構及其理化性質,都是有區別的,因此它們的殺草能力及範圍也不一樣。苯氧羧酸類除草劑殺雙子葉雜草效果突出,氨基甲酸類和醚類除草劑對單子葉雜草毒力高。就是同類藥劑中,其殺草能力及範圍也不完全一樣。如2,4—滴和2,4,5-涕都是苯氯羧酸類除草劑,前者只能防除一年生闊葉草,而後者還能防除懸釣子和樺樹等木本植物。2甲4氯丙酸也是苯氧羧酸類除掌劑,各種闊葉草對它和2,4—滴的敏感性也不完全一樣。
從目前現有的除草劑來說,只用一種除草劑還不能防除田間所用雜草而不傷害作物,如果利用除草劑間的復配混用,就可以做到擴大殺草譜,消滅所有雜草的目的面又保證作物的安全性。
有的除草劑殺草譜很窄,但有獨到之處,能根除其它除草劑難以消滅的雜草。殺草隆就是這樣,它對莎草科雜草,尤其是多年生的莎草科雜草防效優異,但對禾本科雜草活性不高,也不能防除闊葉雜草。在各類雜草叢生的稻田裡,只施殺草隆顯然不能收到理想的除草效果,但殺草隆和除草醚配合使用,在稻田既能防除各種一年生雜草,又能防多年生莎草科雜草。
2.延長施藥適期
某些除草劑復配混用與組成它們的單劑比,有延長施藥適期的作用。殺草丹—西草淨混劑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混劑施藥期可以延長至插秧後6—5天,滅裨草的效果也相當好,而單劑則不能。丁草胺和甲氧除草醚復配混用,不但能增效,還能殺死2—3葉齡的碑草,和各自單用相比,延長了施藥適期。
3.降低在作物和土壤中的殘留
有的除草劑在常用劑量下殘效太長,會影響下茬作物的種植,這個問題可以通過除草劑之間的混用來解決。阿特拉津是用於玉米地的優良除草劑,對玉米十分安全,對萌芽過程中的大多數雜草殺滅效果很好,但它的殘留活性很長,用1~2公斤/公頃這樣的常用劑量來處理的玉米地,下茬不能播種對阿特拉津十分敏感的作物。而甲草胺與阿特拉津混用,增效作用明顯,在保證除草效果的前提下可以大大降低阿特拉津的用量,從而縮短阿特拉津的殘留時間。此外,利谷隆和阿特拉津混用也有增效作用,以及目前應用於生產的阿乙合劑,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4.降低藥害,提高對作物的安全性
有些除草劑在作物和雜草間選擇性較差,稍不注意就可能產生藥害,有的除草劑與其它除草劑混用可以提高它們在作物和雜草間的選擇性,提高對作物的安全性。嗪草酮是大豆苗前除草劑,水溶性較大,易被豆苗吸收,土壤PH值較高的沙性土壤易出現藥害,而氟樂靈和嗪草酮混用,在增加除草效果的同時,對大豆表現出拮抗作用。
如果兩種或多種除草劑混配在一起之後,對雜草表現出增效作用的同時,對作物表現出加合作用或拮抗作用;或對雜草表現出加合作用,對作物具有拮抗作用;或對雜草的增效作用大於對作物的增毒作用,就會提高藥劑在作物和雜草之間的選擇性,降低藥害,提高對作物的安全性。
5.增效作用
許多除草劑復配混用具有增效作用,其中大多數是由不同類型的除草劑組成的,同一類型的除草劑復配混用也有增效用的,這在降低成本,減少投入,提高選擇性,增加對作物的安全性很有意義。
此外,除草劑的復配混用,在提高對氣候條件的適應性,增進對不同類型土壤的適應性等方面,亦有獨到之處。
大家可以參考文章中提到的復配除草劑進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