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區供水形式應根據系統壓力、建築特徵,綜合技術經濟和安全可靠性等因素確定。今天分享分區供水的相關內容。
01 分區供水設置條件
以下條件任意一款成立時,系統就要豎向分區供水:
1. 系統工作壓力大於2.40MPa。(系統工作壓力是指水泵零流量時系統的壓力)
2. 消火栓栓口處靜壓大於1.0MPa。
3. 自動水滅火系統報警閥處的工作壓力大於1.60MPa或噴頭處的工作壓力大於1.20MPa。(自動噴水系統的工作壓力根據水泵零流量時的揚程計)
消火栓系統工作壓力計算示意圖
02 分區供水形式
1. 分區供水形式可採用消防水泵並行或串聯、減壓水箱和減壓閥減壓的形式。
2. 當系統的工作壓力大於2.40MPa時,應採用消防水泵串聯或減壓水箱分區供水形式。
03 分區供水要求
1. 消防水泵串聯分區供水
1)採用消防水泵串聯分區供水時,宜採用消防水泵轉輸水箱串聯供水方式。
2)當採用消防水泵轉輸水箱串聯時,轉輸水箱的有效儲水容積不應小於60m³,轉輸水箱可作為高位消防水箱。(轉輸水箱兼做高位水箱,可仍按60m³考慮)
3)串聯轉輸水箱的溢流管宜連接到消防水池。
4)轉輸水箱應設自動補水管,不可用轉輸管道兼做補水管,否則會自動停泵。
5)當採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聯時,應採取確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消防水泵從低區到高區應能依次順序啟動。
6)當採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聯時,應校核系統供水壓力,並應在串聯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設置減壓型倒流防止器。
7)當採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聯時,轉輸泵和低區供水泵應分別設置。
啟泵順序:當採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聯分區供水形式時,應先啟動轉輸泵,後啟動供水泵;當採用消防水泵、轉輸水箱串聯分區供水形式時,應先啟動從轉輸水箱吸水的供水泵,後啟動轉輸泵。
2. 減壓水箱分區供水
1)減壓水箱的有效容積不應小於18m³,且宜分為兩格。
2)減壓水箱應有兩條進、出水管,且每條進、出水管應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3)減壓水箱進水管的水位控制應可靠,宜採用水位控制閥。
4)減壓水箱進水管應設置防衝擊和溢水的技術措施,並宜在進水管上設置緊急關閉閥門,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
5)如果減壓水箱進水管壓力過高,建議採用淹沒出流並設置水位控制器控制進水。
6)減壓水箱的有效容積、出水、排水、水位和設置場所,應符合《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14,4.3.8、4.3.9、5.2.5和5.2.6-2的規定。
3. 減壓閥減壓分區供水
1)消防給水所採用的減壓閥性能應安全可靠,並應滿足消防給水的要求。
2)減壓閥應根據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壓力選擇,且設計流量應在減壓閥流量壓力特性曲線的有效段內,並校核在150%設計流量時,減壓閥的出口動壓不應小於設計值的65%。
3)每一供水分區應設不少於兩組減壓閥組,每組減壓閥組宜設置備用減壓閥。
4)減壓閥僅應設置在單向流動的供水管上,不應設置在有雙向流動的輸水幹管上。
5)減壓閥宜採用比例式減壓閥,當超過1.20MPa時,宜採用先導式減壓閥。
6)減壓閥的閥前閥後壓力比值不宜大於3:1,當一級減壓閥減壓不能滿足要求時,可採用減壓閥串聯減壓,但串聯減壓不應大於兩級,第二級減壓閥宜採用先導式減壓閥,閥前後壓力差不宜超過0.40MPa。
7)減壓閥後應設置安全閥,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應能滿足系統安全,且不應影響系統的供水安全性。
8)減壓閥的結構形式導致水中雜質堵塞先導式減壓閥的針閥和卡瑟活塞式減壓閥的閥芯,導致減壓閥出現故障,因此減壓閥應採用安全可靠的過濾裝置。
9)減壓閥的設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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