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在考上博士之前探討這個問題很無聊。但是這確是我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因為我太窮啦!我得考慮掙錢,掙錢就得先有工作,那麼很自然的就得考慮法學博士的就業問題。
這個問題從簡單明了回答的角度來看,非常簡單。大家可以想到的就業出路: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進入高校當一名法學教師、進入科研院所從事科研工作、進入期刊編輯部從事編輯工作、考公務員、做律師、進入企業、自主創業。
好像都還不錯,而且不少還是自己非常喜歡的,例如進入高校當老師,同時兼職做律師,生活很愜意。
但是當回歸到客觀現實,我發現,我本科普通二本,研究生雙非院校,這樣除了極個別的情況,我是進不了名校的,那麼我可以去非名校呀。是的,如果自己考上清華北大人大法大等院校,進入省重點院校應該沒有問題,可是這四個學校我考不上,那麼就需要調低一下自己的期望值,進入一所普通的二本院校或者專科院校應該沒有問題。可是,這樣真的是我想要的結果嗎?畢竟現在研究生還是有可能進入這些院校的,沒啥非得四年後博士畢業時再進入,何不選擇先就業再讀博。
然後我又考慮了一下我的經濟收入,發現現在省會城市的房價不低了,我博士畢業都30多歲了,得結婚買房,這可是一筆巨額的支出啊,普通院校的發展能夠滿足我的經濟需求嗎?好像也不能。再有就是我那時候應該不是單身了吧,我的愛人願意跟我去一所普通的院校或者城市嗎?好像也是一個巨大問題。還有一個特別值得我關注的問題,就是父母都60多歲了,讀博期間如何實現自給自足,並且接濟一下父母。
所以,經過思考之後,我發現如果我只是考上法學博士,在讀博期間沒有開拓客觀的收入的話,那麼四年之後我的日子可能會很慘,因此僅以進入一所普通院校並不能令我鼓起足夠的勇氣去考博。
那麼其他出路呢?好像博士後在經濟上好點,缺點就是需要熬夜寫論文,發核心期刊論文。還好吧。進入企業或者自主創業、做律師,好像與讀博的關聯度並不大,不能成為我努力考博的理由,因此只剩下作為引進人才進入公務員行列。可是這能夠支撐起我讀博的動力來源嗎?現在想想真的不如本科畢業時就進入公務員行列,經過7年多的發展,應該混的也不錯了。
綜上,如果僅是上述出路,我一個普通院校的學生,考取非清華北大人大法大等院校的博士,考博並非明智選擇,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