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29日消息,2020年12月28日,馬來西亞國際貿易與工業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美國和越南的特性粘度為0.70分升/克及以上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with Intrinsic Viscosityof 0.70 decilitres/gram or more)作出反傾銷初裁。
初步裁定中國、印度尼西亞、韓國和越南涉案產品的傾銷幅度為0%~57.75%,決定以保證金的形式徵收等同於傾銷幅度的臨時反傾銷稅,該措施從2020年12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20天。同時,決定終止對美國和日本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馬來西亞國際貿易與工業部預計於2021年4月23日前對本案作出反傾銷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