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用大功率雷射筆照射火柴頭,火柴開始冒出白煙,隨即被點燃 本版圖片均由記者 陳棟 實習生 譚智棋 攝
記者用大功率雷射筆直射氣球,兩分鐘後氣球沒有發生變化
東莞時間網訊 8月9日,東莞時報報導了一則東莞本地新聞《男童盯著雷射筆不到一分鐘眼睛被射傷,視力突降至0.3》。小小雷射筆,竟然對眼睛有如此大的傷害,報導引發市民廣泛關注。記者了解到,原來雷射筆發出的光屬於平行光,不同於普通燈光或手電燈光,即便投射到很遠的地方,光斑也很小,在單位面積內的能量值就很高。
普通商鋪難覓高功率雷射筆
在走訪過程中,記者發現東莞南城多家小學門口的文具店和小商店都有賣雷射筆玩具。南城陽光三小學校門口對面的小賣部店員指著其中一款小雷射筆告訴記者:「這種6塊錢一支的雷射筆最受學生歡迎,因為便宜小巧便於攜帶。」
記者發現,上述店員說的「暢銷雷射筆」上面普遍沒有包裝,沒有生產廠家廠址,輸出波長等相關信息都沒有標註,屬於「三無」產品,同時也沒有說明使用方法及安全提示。記者看到,部分店鋪出售的小雷射筆,上面有文字,但是全為英文字母,其中有「danger(危險)」字樣,輸出功率為「小於5毫瓦」。
記者走訪了東莞南城多個學校附近的小賣部、文具店,以及南城和生文具批發市場,均沒找到網上那種具有「秒點火柴,秒點鞭炮和塑料刻字」等功能的雷射筆。此次記者用來做實驗的大功率雷射筆來自網購。
玩具雷射筆功率要低於0.4毫瓦
記者在國家質檢總局官方網站發現,早在2014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就發布了《雷射筆、兒童雷射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對雷射產品進行分級: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其中,玩具中的雷射筆應滿足1類雷射輻射功率限值要求,也就是輸出功率要小於0.4毫瓦。
國家質檢總局同時表示,不宜為兒童購買雷射筆作為玩具槍使用,應向兒童宣傳相關的雷射輻射危害知識,避免兒童在學校周邊攤販、商店、網絡等渠道購買大功率雷射筆。另外,消費者在使用雷射筆時應正確操作,避免雷射照射人體眼睛、皮膚以及衣服等地方。
雷射筆點火柴只成功一次
實驗一
記者準備了兩支雷射筆,輸出功率分別為5毫瓦和大功率綠光雷射筆,分別進行點火柴實驗。
由於是近距離實驗,記者發現眼睛盯著雷射筆射在火柴頭上的光線10多秒後,眼睛再看其他東西就會出現小黑點。記者先用5毫瓦的雷射筆對準火柴頭約2分鐘,火柴沒有任何反應。
隨後,又用大功率雷射筆距火柴頭大約7釐米位置處照射了1分鐘後,火柴開始冒出白煙,隨即火柴被點燃了。不過,當記者連續再試五次,均沒有成功點燃火柴。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實驗時,雷射筆照射了火柴十多秒後,記者均看到火柴冒出了一縷煙,但是記者拿雷射筆照射了火柴近三分鐘,火柴還是沒點著。
大功率雷射筆點氣球沒成功
實驗二
網上傳言雷射筆可迅速「點破」氣球,那麼在生活中隨意使用雷射筆或者小孩拿雷射筆當玩具,會不會有危險呢?記者將兩個氣球放在桌上,先後用5毫瓦和大功率雷射筆直射氣球,兩分鐘後氣球沒有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