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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9日,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醫療器械抽檢質量公告稱,為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確保醫療器械產品使用安全有效,湖南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醫用電子體溫計、電動輪椅車、制氧機、軟性親水接觸鏡等12個品種294個批次的醫療器械產品進行了質量監督抽檢。現將抽檢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抽檢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產品2批次。具體為:上海元洪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帶線縫合針,線徑、抗張強度和針線連接強度不符合標準規定;廣州生命之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制氧機,氧濃度狀態指示器和失去電網電壓指示器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被抽檢項目為標識標籤、說明書等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產品2批次。具體為:廣東凱洋醫療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電動輪椅車,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不符合標準規定;上海互邦智能康復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電動輪椅車,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不符合標準規定。
三、被抽檢項目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產品290批次。
四、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涉及省內相關企業,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並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抽驗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械監〔2016〕9號)的要求,對相關企業進行調查處理;涉及省外相關企業,已發函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核查處置。相關查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