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青在窯洞中生活15年成痴呆
曹小青常年身批一床爛棉被
她叫曹小青(音),身高1米6,看上去年齡不過30歲,而她的實際年齡應該在35歲到40歲之間。從她柔和細緻的面孔,依稀能看出她曾經是一個漂亮女子。如今,她卻生活在一孔黑暗的破窯洞裡,成天坐在滿是黃土和破棉絮的炕上。
這一坐,就是15年。除了窯洞外的羊群,她的生活裡還有一個痴呆的「丈夫」和有智障的單身「小叔子」。
十幾年前,曹小青從四川被拐賣到和林格爾縣二前灣村。彼時,她已經痴呆。
一年之後,她被轉手賣給亂岔溝村龐大寶。當她身懷六甲時,再次被倒手轉賣到榆樹梁村,接納她的是一對智商有問題的哥倆。在這之前,她被轉賣多少次?不得而知。
在榆樹梁村東南面的低洼裡,一處孤零零的窯洞被四周的土山包圍著。3月14日上午,記者來到這裡,曹小青的「丈夫」劉二針打開自家門上的鎖,記者隨其走進院裡,一條大黃狗狂叫著撲了過來,濃重的羊糞味異常刺鼻。
劉二針將記者領進西窯。如果不是炕上的那個黑影在動,記者無法相信這是人的住房,黑色的牆體不時掉下幾把泥塊,玉米稈堆滿了一地。屋裡最顯眼的是兩口大鍋,一口鍋連著炕,鍋裡滿是灰燼;另一口鍋裡是渾濁的液體。「給她用的,她知道上廁所。」劉二針指著那口裝著液體的鍋傻笑著。而據村民介紹,大部分時間,曹小青的吃喝拉撒都在土炕上。土炕的周圍全是泥巴,炕上只有一張硬草蓆,一些蟲子在席上爬來爬去。
曹小青倚著牆,坐在炕頭上,披著一件開了花的棉衣,蓬亂的頭髮像膠體一樣凝固在一起。她用舊的發黃的棉被裹著下體,習慣性地保持著一個動作:用左手按著自己的鼻子,偶爾會換成右手。手指尖生著厚厚的汙垢。
劉二針的妹妹劉二女告訴記者:「從亂岔溝回來的最初一年裡,她還讓人給洗澡,也知道梳頭打扮,後來就再也沒有梳洗過了,十幾年都這樣。」
在西窯脫了皮的牆上,曹小青用粉筆寫滿了「第一名」的字,沒有人能夠明白她想要表達什麼意思。「她想讓我考第一吧。」上小學三年級的毛蛋想了想說。
從西窯走兩步就到東窯。劉二針、劉三針、曹小青的兩個孩子――15歲的兒子小紅和11歲的女兒毛蛋就住在這裡。
曹小青幾乎不和任何人說話,偶爾會吐出幾句村民聽不明白的四川方言。村民都說她可能是在老家上街買菜的時候,被騙走的。在劉家到底過著怎樣的生活,痴呆的曹小青沒能告訴記者。
漆黑的窗戶上只開了一個小孔。曹小青偶爾抬起頭,透過這個孔望見窗外,但是她卻望不到院外更遠的地方。
"川女被拐"續:曹小琴到底被誰拐賣的?
曹小琴二哥曹勇返回成都後,在接受四川媒體的採訪時表示:"我必須對此解釋。"
★★★親否認"遺棄說"
和林縣聯合調查組在《關於四川籍女子曹小琴來內蒙古一事有關情況的調查》中提到:曹小琴在被賣給第一個男人許小三的時候,曹家曾經收過3000元彩禮錢。
曹勇說:"沒有收過錢,但是當初看到他們有孩子了,對方人還不錯,就答應這門婚事。"採訪中,曹勇還否認了曹小琴本身有智障的說法,但是當年他們在許小三家裡見到曹小琴的時候,確實發現小琴的精神情況異常,曹勇認為這是人販子所為,責任在人販子身上。
那麼曹小琴在老家的時候是不是已經出現了精神問題呢?曹明貴夫婦是否存在遺棄女兒的嫌疑呢?帶著一系列的疑問,記者走訪了遂寧市曹小琴的家人和鄰居。
曹小琴老家的鄰居告訴記者,小琴是一個很乖的女子,她在幾個兄妹當中是個頭最高最漂亮聰明的,以前在家裡讀書之後去了打包廠做活。
曹小琴年近80的父親曹明貴說,女兒和母親堵氣之後就失蹤了。2年之後,他們才得知女兒被拐賣到內蒙古,並且嫁給了一個叫許小三的人。得到消息後,他也曾和兒子一起到內蒙古去看過小琴。然而這一次,他們卻並沒有把小琴接回四川。而對於當初沒有帶回曹小琴的原因,曹明貴解釋說,是因為小琴已經結婚懷小孩了,況且許家的條件比他家好。
而警方調查顯示,當初是許家給了曹家3000塊錢,才最終留住了曹小琴,而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曹小琴的二姐曹永瓊說當時給的所謂的禮金,許小三說是拿給老人,孝敬老人的錢。但是,曹明貴堅決否認是自己收了許家的錢才扔下女兒的。後來他只知道女兒從許小三家消失了,而此後曹小琴多次被拐賣、被折磨、精神受刺激、意識不清這些事情,曹明貴說他們一直毫不知情。
★★★曹勇發表五點聲明
針對和林縣聯合調查組出具的《關於四川籍女子曹小琴來內蒙古一事有關情況的調查》,曹小琴的二哥曹勇接受記者採訪時發表了五點聲明:
一、曹小琴在拐賣到內蒙古之前神智完全正常,她現在這種狀況完全是因為拐賣後受折磨所致。
二、曹家1993年知道曹小琴的下落後,確實到內蒙古進行了實地考察,當時曹小琴已懷孕,又聽在當地的姨媽和附近的村民說許小三條件不錯,兩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曹家只好默許他們的婚事,但這並不能否認妹妹被拐賣的事實。
三、有關收許小三家彩禮一事,事實是曹家人到內蒙古後,發現妹妹已成婚並懷孕,只好同意這樁婚事,對方從親戚的角度自願給父母3000元,這不是曹家收的對方買我妹妹的賣身錢,而且我們還給了妹妹一些錢。
四、妹妹曹小琴現在的這兩個兒女,我們認為她跟劉二針之間是一樁不合法的婚姻,我們不認這兩個孩子。如果妹妹病情好轉之後,她願意認這兩個孩子,我們也尊重她的意願,再商量解決這個問題。
五、我們一定要把妹妹接回四川醫治,我們全家人一定會照顧好她,等她病好後能說出人販子和當時被拐賣的經過,我們希望公安機關嚴懲人販子和拐賣行為。
★★★家人質疑"介紹說"
據了解,和林縣聯合調查組公布的調查報告中稱:曹小琴於1991年11月,由四川籍人陳鬥文、陳雲由四川帶到託縣徐家夭,後由徐家夭村民陳鬥瓊(陳鬥文的妹妹)介紹給許小三。許小三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說,他給了陳鬥文和陳雲500塊錢的往返路費。
就此,曹勇及其家人也提出三點質疑:
一問,調查持續一周,當地公安局對許小三等人依然無法定性,究竟是拐賣人口還是買賣婚姻?
二問,陳鬥文和陳雲以500塊錢通過陳鬥瓊把曹小琴介紹給許小三,在《關於四川籍女子曹小琴來內蒙古一事有關情況的調查》這份文件中,全部援引"介紹"一詞,介紹又如何解釋呢?
三問,調查組確認曹小琴在來託縣前就患有精神障礙,那麼也就是說曹小琴是無意識狀態下來到內蒙古的,將一個無意識的人介紹給別人成婚,是否違背婚姻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