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講理,是缺點;人硬講理,是盲點。理直氣「和」遠比理直氣「壯」更能說服和改變他人。誰都有過失,誰都有做錯事的時候,無論我們多有理也要讓讓別人,不要執著地追求表面上的勝利,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走得更遠。
人與人相處總會有磕磕絆絆,上下級之間有不快、同事之間有矛盾、與客戶有摩擦,這些都不一定非要爭出個高低勝負、分出個你對我錯。有些時候,因為大家立場不同,每個人的價值觀、生活背景都不同,因此出現分歧是在所難免的,誰對誰錯難以分清楚,留一點餘地給他人,不但不會吃虧,反而還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和感動。
中國有句古話"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待人處事固然要「得理」,但絕對不可以「不饒人」。在人際交往中,得理不饒人是很普遍的現象。有些人一旦覺得自己有道理,就會揪住別人的缺點窮追猛打,非逼著對方「豎起白旗」不可。這樣做的後果往往是適得其反,不但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使人際關係惡化,為自己樹敵。
大部分人一旦身陷鬥爭的漩渦,就會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一方面為了面子,一方面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不饒人。然而,「得理不饒人」雖然讓你吹響了勝利的號角,這也是下一次爭鬥的前奏。因為對方雖然「戰敗」了,但為了面子或利益他自然也要「討」回來。
有時候,即使我們確實有理,也不能揪住別人的小辮子不放,在別人知錯的情況下,還要逼迫別人當眾認錯,或非要他人低頭不可。這樣做,不但會使對方有喪失尊嚴之感,還會進一步激化他內心的反感,即便不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舉動,也會使他們對我們厭而遠之。
生活中,切記:即使在別人理虧時,放他人一條生路,別人就會心存感激,就算不如此,至少也會減少一個敵人或反對者,這是人的本性。如果得理不饒人,讓對方走投無路,就有可能激起對方「求生」的意志,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不擇手段,不顧後果,這將對你自己造成傷害。況且,這世界本來就很小,變化卻很快,若哪一天兩人再度狹路相逢,屆時若他勢強而你勢弱,你想他會怎麼對待你呢?
得饒人處且饒人,不僅是美德,也是智慧。寬容他人的過失,原諒別人的過錯,會顯示出自己的容人之量,展示出自己的人格魅力,讓大家更願意接近我們、與我們合作。給別人一條退路、放別人一馬,會使事情得到圓滿的解決,也會讓別人對我們敬重有加,為日後的相見或合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事實上,有理的人越是表現得謙讓,越能顯示出他胸襟坦蕩,富有修養,反而更能讓他人欽佩。
得理饒人,也是為自己留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