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觸電的幾種情況
觸電所造成的危害主要體現在當人體接觸或接近帶電體造成觸電事故時,電流流經人體,對觸電部位和人體內部器官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
單相觸電是指人體在地面上火其他接地提上,手或身體的某一部分觸及三相線中的一根相線,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電流就會從接觸相線經過人體流入大地。例如:在擰空開時,忘記斷電,剛好雙手搭在了空開入線和出線兩線之間;還有,擰燈泡時,手觸碰到燈口的相線部分,相線經過人體到地形成電流通路。
兩相觸電是指人體兩處同時觸及兩根火線,這時人體所承受的是交流380V電壓,危險程度遠遠大於單相觸電,輕則導致燒傷或致殘,重則死亡。
當架空線路的一根高壓相線斷落在地上,電流便會從相線的落地點像大地流散,於是地面上以相線落地點為中心,形成了一個特定的帶電區域(半徑為8-10米),離電線落地點越遠,地面電位就越低。人進入帶電區域後,當跨步前行時,由於前後兩隻腳所在地的電位不同,兩腳前後間就有了電壓,兩條腿便形成了電流通路,造成跨步觸電。
2.觸電危害級別
當人體觸電時,觸電電流是造成人體觸電傷害的主要原因,電流大小不同,對人體造成的傷害也不同。
感應電流:交流1毫安(男子1.1毫安,女子0.7毫安)或直流5毫安時,人體就可以感覺電流接觸部位有輕微的麻痺、刺痛感;
擺脫電流:不超過交流16毫安(女子為交流10.5毫安左右)或直流50毫安,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可自行擺脫;
傷害電流:超過擺脫電流,交流在16毫安到50毫安時,電流就會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觸電時間越長,後果也越嚴重。當通過人體的電流超過傷害電流時,大腦就會昏迷,心臟可能停止跳動,並且會出現嚴重的電灼傷。
致死電流:當通過人體的交流電流到達100毫安時,如果通過人體1秒,便足以使人致命,造成嚴重傷害事故。
安全電壓:觸電時通過人體的電流強度,取決於外加電壓和人體的電阻。人體的電阻值隨人體差異而不同,同一人體皮膚潮溼狀態不同時,自身的阻值也會有所變化。人體電阻除人的自身電阻外,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鞋、褲等電阻,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但是,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除皮膚厚薄外,皮膚潮溼、多汗、有損傷、帶有導電性粉塵等都會降低人體電阻。接觸面積加大、接觸壓力增加也會降低人體電阻。接觸電壓增高,會擊穿表皮角質層,並增加人體的機體電解,也會降低人體電阻。此外,人體電阻還隨電源頻率的增高而降低,所以通常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因此,為確定安全條件往往不採用安全電流,而是採用安全電壓來進行估算。
提示說明:有實驗證明,觸電電流的頻率越低,對人身的傷害越大,頻率為40-60赫茲的交流電對人體最為危險,隨著頻率的增高,觸電危險的程度會隨之下降。既然這樣,頻率為什麼不設置高點呢?關於這一點,受歷史、技術、商業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國家電網恐怕說了也不算。
安全電壓計算:一般情況下,人體的電阻可按1000~1500Ω考慮,最低可按800Ω計。又經實驗與分析得知,人體允許通過的工頻極限電流約為50mA,故此可依據歐姆定律計算,U=IR≈0.05×800=40(V),得知人體所允許的最大工頻( 工業上用的交流電源的頻率)電壓約為40V。所以,我國的安全電壓規定為36V。
國家標準《安全電壓》(GB3805—83)規定我國安全電壓額定值的等級為42V、36V、24V、12V和6V,應根據作業場所、操作員條件、使用方式、供電方式、線路狀況等因素選用。例如特別危險環境中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應採用42V特低電壓;有電擊危險環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和局部照明燈應採用36V或24V特低電壓;金屬容器內、特別潮溼處等特別危險環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就採用12V特低電壓;水下作業等場所應採用6V特低電壓。
電傷:指電流通過人體某一部分或電弧效應(電路電壓不低於10-20伏,電流不小於80~100mA,電器的觸頭間會產生電弧)而造成的人體表面傷害,主要表現為燒傷或灼傷。
二次事故:一般情況下,雖然電傷不會直接造成十分嚴重的傷害,但可能會在遭受電傷時精神緊張,從而導致摔倒、墜落等二次事故,間接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注意防範。
電擊:是指電流通過人體內部而造成內部器官,如心臟、肺部和中樞神經等的損傷。人的心臟每收縮擴張一次有0.1秒的間歇,而在這0.1秒內,心臟對電流最敏感,若電流在這一瞬間通過心臟,即使電流較小,也會引起心臟顫動,造成危險。 相比較來說,電擊比電傷造成的危害更大。
3.觸電後的應急和急救措施
1.斷開觸電電源
低壓(1000V以下)環境下,如果控制開關在觸電人員附近,施救人員應當馬上斷開電源開關,然後再將觸電者移開觸電位置進行急救。低壓(1000V以下)環境下,如果觸電人員所在位置離開關較遠,比如在高空作業,這時施救人員沒辦法及時關掉電源,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需穿上絕緣鞋,戴上絕緣手套等防護措施,在能夠有辦法觸及電源線的情況下,來切斷電源供電一側的線,即不讓電源再到達觸電人員所在的位置。切記,直接用手去拉觸電者!可以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戴上絕緣手套,拉出觸電者與電源線接觸的手。低壓(1000V以下)環境下,如果實在拉不開觸電者,可以在觸電者與地面接觸部位處,墊上一個足夠分開二者的木板,然後再將觸電者與電源分離。低壓(1000V以下)環境下,如果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可以用乾燥的木棍、竹竿、塑料製品、橡膠製品等絕緣物體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高壓1000V以上觸電時,可以採用拋擲裸金屬線(鋼、鐵、銅、鋁等)使線路短路接地,迫使保護裝置動作,切斷電源。即拋擲者先將金屬線一端接地,然後拋出另一端金屬線,拋出的線不要碰到觸電者或其他人,拋擲者拋出線後,應迅速離開接地的金屬線8米以外或雙腳併攏站立,防止跨步電壓傷人。緊接著通知有關電力部門斷電,未斷電前切記不要靠近觸電者。
2.觸電急救
準備工作:觸電者脫離觸電環境後,不要將其隨便移動,應將觸電者仰臥,並迅速解開觸電者的衣服、腰帶等,保證其正常呼吸,並疏散圍觀人員,保證空氣暢通,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緊急救護:
10秒內完成判斷觸電者呼吸、心跳情況:首先查看傷者的腹部、胸部等有無起伏動作,接著用耳朵貼近觸電者的口鼻處,聽傷者是否有呼吸聲,最後是感覺嘴和鼻孔是否有呼氣的氣流;再用一手扶住傷者額頭部,另一手摸頸部動脈有無脈搏跳動。
觸電者失去知覺,但有輕微呼吸:讓觸電者就地仰臥平躺,要讓氣道通暢,應把觸電者衣服及有礙於其呼吸的腰帶等物解開,幫助其呼吸,並且在5秒內呼叫觸電者或輕拍觸電者肩部,以判斷觸電者意識是否喪失。在觸電者神志不清時,不要搖動觸電者的頭部或呼叫觸電者。
觸電者有心跳,但無呼吸:用一隻手捏緊觸電者的鼻孔,使鼻孔緊閉;另一隻手掰開觸電者的嘴巴;除去口腔中的粘液、食物、假牙等雜物;如果觸電者牙關緊閉,無法將嘴掰開,可採取口對鼻子吹氣的方法;如果觸電者舌頭後縮,則應把舌頭拉出來,使其呼吸暢通。
救護者深吸一口氣,緊貼著觸電者的嘴巴大口吹氣,使其胸部膨脹,然後救護者換氣,放開觸電者的嘴鼻,使觸電者自動呼氣,如此反覆進行上述操作,吹氣時間為2到3秒,放鬆時間為2到3秒,5秒左右為一個循環,重複操作,中間不可間斷,直到觸電者甦醒為止。注意:對體弱者和兒童只可小口吹氣,以免肺泡破裂。
觸電者心音微弱、心跳停止或脈搏短而不規則情況:讓觸電者仰臥,並鬆開衣服和腰帶,使觸電者頭部稍後仰,然後救護者需要跪在觸電者腰部兩側或跪在觸電者一側,救護者左手掌放在觸電者心臟上方(胸骨處),中指對準其頸部凹陷的下端,救護者右手掌壓在左手掌上,用力垂直向下擠壓,成人胸外按壓頻率為100次每分鐘。一般在實際救治時,每按壓30次後,實施兩次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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