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兩個人能不能在一起的條件很多,從見面到相愛再到結婚,然後順利地走完一生,兩個人想要毫無阻礙的順利在一起,通常有很多決定性因素,我們一起來看看。
1,外貌:決定有沒有可能在一起
都說男人是視覺動物,其實女人也一樣,當兩個陌生人第一次見到對方,我們不了解對方的內在,不了解他的品質,是能看臉,這是給人第一印象的最直接途徑,外貌吸引對方,是決定有沒有接下來繼續了解的關鍵因素。
2、性格:決定適不適合在一起
《從你的全世界路過》中有這樣一句臺詞:故事的開頭總是這樣,適逢其會,猝不及防。故事的結局總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
這句話並不是說所有的故事都是這樣,只有不合適的兩個人發生的故事才會是適逢其會和天各一方。
怎樣的兩個人在一起才會幸福呢?有人說是性格互補的兩個人在一起更合適,有人說是性格相同的兩個人在一起更合適。但是這兩種組合都有幸福的例子,也都有不幸的例子。
到底什麼樣的性格適合在一起比較合適?誰都說不好,但只要知道,和太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在一起,一定不會幸福。
3、物質:決定能不能夠穩穩的在一起
記得之前看過一段話,很讓人動容:「在最無能的時候遇到最想在一起一輩子的人有多絕望?體驗一次就知道了,當她與別人在一起,過上幸福生活的時候,你只能遺憾,這些幸福不是你給的,後來我明白了,房子會有的,車子會有的,只是那個人,一旦錯過了,就再也與你無關,你以為當初放棄的,無非就是一段感情,後來才知道,那是一生。」
當初看到這段話的時候,覺得心裡酸酸的。不知道有多少情侶因為物質,不得不結束多年的感情,也不知道後來他們有沒有後悔。
但不管怎麼樣,物質條件確實是情侶之間能不能在一起的決定性條件,尤其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家都比較現實。趁著年輕,趁著還有選擇的餘地,加油努力吧,不要等遇到想照顧一輩的人,卻無法在一起。
4、信任:決定能不能夠長久的在一起
兩個人相愛,信任是最重要的東西,也是最基本的,維繫愛情長久的紐帶,即為信任。如果你被你心愛的人猜忌,甚至是冤枉,就肯定會表現生氣、憤怒、心涼,直至失望、分手。
愛一個人,首先要彼此信任,相互包容。人無完人,是人都有缺陷,但是並不能借著愛的名義,控制著對方的私有空間,不斷地放大自己的疑心。
情侶之間相互信任,是決定能不能長久走下去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