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印發《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全市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主城區、景點景區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該部門將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限塑令」在全市範圍內嚴格落實,並大力助推綠色環保非塑製品和可降解包裝材料應用。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銷售將禁止
記者了解到,《方案》中要求,到今年底,我市主城區的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商品展銷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2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全市遠郊縣城(區)建成區。到2025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城鄉接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同時,全市範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1毫米、強度及耐侯性能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到2020年底,全市縣城(區)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各區、縣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此外,為全面落實「限塑令」,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塑料製品,督促相關經營主體落實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對發現有關塑料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行為的,及時將相關線索移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探索實施企業法人守信承諾和失信懲戒,將違規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製品等行為列入失信記錄。
在明確限塑範圍的同時,市市場監管局還將適時更新發布地方塑料製品禁限目錄,研究對包裝問題突出的商品開展包裝適宜度分級評價,提出差別化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與製成品的生產、銷售信息披露制度。
助推綠色環保產品應用
在禁止以上塑料產品繼續生產、流通使用的同時,我市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大力助推綠色環保產品廣泛應用。
在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在餐飲外賣領域,鼓勵外賣平臺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膠袋等替代產品,將使用替代塑料產品情況作為考核商家的重要指標。
同時,要求塑料製品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塑料製品,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製造塑料製品,不得違規添加對人體、環境有害的化學添加劑。推行綠色設計,提升塑料製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積極採用新型綠色環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強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產品研發,降低應用成本,有效增加綠色產品供給。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陳 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