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燈主要由雷射器、顏色混合和調製元件,雷射掃描投影器和電腦控制器以及多媒體部件組成。在電腦的控制下,雷射光束經過色彩合成調製器、雷射掃描儀投射在空間或屏幕上,向人們演示各種特殊的空間光束效果、出色的靜、動、三維立體圖文畫面。
1.雷射燈常規分為:藍紫色雷射燈(405nm),藍色(440~450nm),綠色雷射燈(515~540nm),紅色雷射燈(630~670nm),紅外線不可見雷射(780~980nm)。
2.雷射模組一般分為:點狀、一字線、十字線、擴散光斑或定製光形。
3.雷射功率越大表示越亮。
4.在使用時不是雷射功率越大越好,要看具體使用工作環境需要,能滿足要求就可,功率越高代表價格越貴和危險性也越高。
5.大功率亮度高,可在強光下工作,但是精度越差些。
6.雷射燈對散熱要求嚴格,所有雷射燈一定是配有散熱座才可以工作,電流越大光越強,發熱量也更大!
7.一定要嚴格按照產品規格參數使用,電壓和電流不能隨便亂給。
8.雷射燈對眼睛有害,請勿對著眼睛照射。(如需保護眼睛可佩帶雷射防護眼鏡)
9.請將雷射燈產品放置在小孩接觸不到的地方。
10.請正確處理廢棄的雷射燈,讓地球更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