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中午,南寧市民龍先生和家人到南寧市龍門水都景區遊玩,但剛剛下車就被紅火蟻咬傷中毒,還昏迷送醫了。因為這件事發生在停車場裡,究竟是誰來擔負賠償責任呢?
3日下午,記者來到了南寧市龍門水都景區,在停車場裡,記者見到了龍先生的汽車,汽車旁邊有一個螞蟻窩,周圍爬滿了紅火蟻。
南寧市民 龍先生
下來以後不到一分鐘,我開始發現腿上咬得疼。我就把褲子打開一看,全身那個腿的兩邊兩側,這邊全部被咬。螞蟻爬得滿滿的。
被紅火蟻咬傷後,龍先生就拿水把紅火蟻衝走,再到景區醫務室,工作人員簡單地給龍先生處理了傷口,但是龍先生還是覺得身體不舒服。
南寧市民 龍先生
當時意識已經慢慢地就沒那麼清晰了,然後打120,以後我怎麼去的醫院,我都不知道。
龍先生的未婚妻 餘女士
昏迷了,全都暈了。
隨後,龍先生被救護車送到了南寧市第六人民醫院,醫生診斷為紅火蟻咬傷中毒。經過四個小時的搶救治療後,龍先生才慢慢清醒過來。記者查閱相關資料了解到,人被紅火蟻叮蜇後有如火灼傷般疼痛感,會出現如灼傷般的水泡。多數人僅感覺疼痛、不舒服,少數人對毒液中的毒蛋白過敏,會產生過敏性休克,嚴重的可能會危及生命。
景區:對龍先生被咬事件沒有責任
事後,龍先生想找景區的管理方討個說法。他認為景區的臨時停車場是野外的山坡地,沒有設置安全提示的標誌,自己進去停了車,交了停車費用,卻被紅火蟻咬傷中毒昏迷,景區管理方應該有一定的責任。
南寧市民 龍先生
景區負責人直接跟我說,這個跟我們沒有一點關係,他說這個不在景區範圍內。
那麼,事實是否如此呢?記者聯繫到景區負責運營的劉總監。他告訴記者,龍先生在停車場停車,交了停車費用,但停車場免責聲明裡已經寫清楚,景區停車場僅提供停放車輛,只收取停車位佔地費用,對其他的問題,比如:車輛的丟失、車輛的損害不負責,所以,對龍先生被紅火蟻咬傷事件,也沒有責任。
南寧市龍門水都景區運營總監 劉濤
你在這戶外的場地,你反饋給我怎麼處理?咱們找臨時停車場的時候,是不是要考慮到這些因素啊?如果考慮到這個因素,所有的景區都不要開了。
律師:景區管理方應在一定程度上
保證遊客人身財產安全
景區管理方到底有沒有責任呢?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律師。
廣西志明律師事務所律師 都娜伊
那它在侵權責任法當中,不能夠只強調自己獲取盈利的方面,而免除了自己主要進行安保義務的,那這樣的免責也是無效的。
同時,律師還表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中的相關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活動或者社會活動的自然人和法人或組織,都要盡到一個合理範圍內的安全保證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個義務,致使他人受損害的,可以要求賠償。龍先生把車子開進了景區的臨時停車場,也交了停車費用,表示他跟景區的停車臨時停車場產生了協議,並完成了協議。景區的管理方就應該在一定程度上保證龍先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廣西志明律師事務所律師 都娜伊
野外的停車場所發生蟻蚊、蟲蛇這種事情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作為場地的經營者,他是應該進行必要的,比如說噴灑一些藥品驅蟲,驅蛇,或者是設置一些警示的告知牌,提醒這些停車的人員,注意附近的一些野生動物,或者一些蟲、蛇、蚊的這種出現。
記者|於永軍 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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