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給學生的作文打分?我想,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的作文評分標準,但八九不離十,大致都是這樣一個模式吧——
一類文(90—100):切題,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具體,層次清楚,語句通順,標點使用比較正確,錯別字少。
二類文(80—89):切題,思想健康,中心明確,內容比較具體,層次較清楚,語句通順,標點使用比較正確,錯別字少。
三類文(60—79):基本切題,思想健康,中心基本明確,內容欠具體,層次不夠清楚,語句基本通順,標點使用大體正確,錯別字多。
四類文(40—59):不合題意,中心不明確,內容很不具體,層次不清,語句不通,標點錯誤和錯別字多。
五類文(39分以下):內容有錯誤,語句表達很差,不會使用標點,錯別字很多。
分數這東西,學生倒是挺重視,不過總是拿不到高分,非但沒有讓他們為寫作文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而且害怕作文的人倒多了起來。
分數是把尺子,衡量著學生的作文水平的高下,但是總是扣來扣去,既打擊了孩子習作的興趣,沒有如願激起他們的好勝心,也不能引導他們明白怎樣的作文才是好作文。這樣的評分方式,也許可以稍稍改變一下。
作文的評改,好作文的標準,不是每個孩子都能達到的。傳統的作文評定多為百分制,往往在60~95分之間給一個分數,一般5分為一個檔次,這樣的分數其實難以準確區分學生的寫作水平,也缺乏激勵作用。
這時就需要在評價作文時,採用「客觀評定」和「激發動機」的雙重分數。
第一個是初步評定分,通常只要作文格式正確,沒有錯別字和病句的就可以得到基本分。對習作困難生來說,他們會覺得習作也不是什麼可怕的事情,自己也能拿到一個好分數,習作積極性就提高了。
第二個是靜態激勵分,在原有分數的基礎上,只要作文有閃光點,就給予加分。
第三個是動態激勵分,傳統的評分方法是一次性的,一篇作文,一個分數,這就把學生每次習作水平看成一個「常數」,從客觀上抹殺了他們習作進步的可能性,分數一旦確定,學生就失去了再修改再寫作的動力。修改得好,進步一次,就加一次分,變傳統的「孤立」「靜態」習作為連續的、貫穿於學生整個學習過程的「動態作文」。
學生平時作文主要是練筆,需要一點一點地學,一項一項地提高,分數是客觀的衡量標尺,如果我們能掌握「加糖」的藝術,給每一個閃光點加分,巧用分數,激勵學生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成功的體驗,我們的作文教學就不會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