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1 :消防應急燈具分類與組成
1)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分類
按電源電壓等級分類 A型消防應急燈具 A型消防應急燈具的主電源和蓄電池電源額定 工作電壓均不大於DC36VB型消防應急燈具 B型消防應急燈具的主電源或蓄電池電源額定 工作電壓大於DC36V或AC36V
按蓄電池電源供電方式 分類 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使用主電源和蓄電池 電源,均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供電
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使用蓄電池電源,由 燈具自帶蓄電池供電
按適用系統類型分類 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 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為組成集中控制型系 統的主要部件,由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並 顯示其工作狀態
非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 非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為組成非集中控制 型系統的主要部件,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 急照明配電箱控制其應急啟動
按工作方式分類 持續型消防應急燈具 持續型消防應急燈具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光源處 於節電點亮模式,在火災或其他緊急狀態下控 制光源轉人應急點亮模式
非持續型消防應急燈具 非持續型消防應急燈具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光源 處於熄滅模式,在火災或其他緊急狀態下控制 光源轉人應急點亮模式
按用途分類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為人員疏散、消防作業提供 照明
消防應急標誌燈具 消防應急標誌燈具用圖形或文字標示疏散導引信息
2 )消防應急照明系統的組成和分類
燈具採用自帶蓄電池供 電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統包括應急照明控制器、應急照明配電箱和 消防應急燈具。其中消防應急燈具由應急照明 配電箱供電,消防應急燈具的工作狀態受應急 照明控制器控制和管理 該系統連接的消防應急燈具均為自帶 電源型,燈具內部自帶蓄電池,應急 轉換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
系統包括應急照明配電箱和消防應急燈具。消 防應急燈具由應急照明配電箱供電 應急燈具均為自帶電源型,燈具內部 自帶蓄電池,獨立控制,無集中控制功能
燈具採用自帶蓄電池供 電方式的非集中控制型系統
系統包括應急照明控制器、應急照明集中電 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和消防應急燈具組 成。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通過應急照明分配電裝 置為消防應急燈具供電,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工作狀態受應急照明控制 器控制(2017年技術實務第77題) 應急燈具的電源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提供,由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
燈具採用集中電源供電 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統 (2019年技術實務第61 題、2019年案例分析第 五題)
消防應急燈具
系統包括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 裝置和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通過 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為消防應急燈具供電 消防應急燈具自身不帶電源,工作電 源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提供,獨立控 制,無集中控制功能
燈具採用集中電源供電 方式的非集中控制型 系統
知識點2: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性能要求
燈具採用自帶蓄電池供 電方式的集中控制型 系統 市電通過應急照明配電箱為燈具供電,用 於正常工作和蓄電池充電。應急照明控制 器通過實時檢測消防應急燈具的工作狀 態,實現燈具的集中監測和管理 應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聯動信號後, 下發控制命令至消防應急燈具,控制應急 照明配電箱和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狀 態,為人員疏散和消防作業提供照明和疏 散指示
燈具採用自帶蓄電池供 電方式的非集中控制型 系統 市電通過應急照明配電箱為燈具供電,用 於正常工作和蓄電池充電 發生火災時,相關防火分區內的應急照明 配電箱動作,切斷消防應急燈具的市電供 電線路,燈具的工作電源由燈具內部自帶 的蓄電池提供,燈具進入應急狀態,為人 員疏散和消防作業提供應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
燈具採用集中電源供電 方式的非集中控制型 系統 市電接入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用於正常工 作和電池充電,通過各防火分區設置的應 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將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 輸出提供給消防應急燈具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供電電源由市電切換 至電池,集中電源進入應急工作狀態,通 過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供電的消防應急燈 具也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為人員疏散和消 防作業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2)系統性能要求如下。
()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熄滅的響應時間。
火災狀態下,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熄滅的響應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高危險場所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的響應時間不應大於0. 25s;
②其他場所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的響應時間不應大於5s;
③具有兩種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場所,標誌燈光源點亮、熄滅的響應時間不應大於5s。
(2 )系統的持續應急時間。
系統應急啟動後,在蓄電池電源供電時的持續工作時間應滿足下列要求:(2019年綜合能力第11題)
①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不應小於1.5h。
②醫療建築、老年人照料設施、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0m2的公共建築和總建築面積大於 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築,不應小於lh。
③其他建築,不應小於0.5h。
④城市交通隧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a.一、二類隧道不應小於1.5h,隧道埠外接的站房不應小於2h;
b.三、四類隧道不應小於lh,隧道埠外接的站房不應小於1.5h。
知識點3 :系統的設計要求
燈具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選擇採用節能光源的燈具,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光源色溫不應低於2700K。
(2 )不應採用蓄光型指示標誌替代消防應急標誌燈具(以下簡稱「標誌燈」。
(3)燈具的蓄電池電源宜優先選擇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屬等對環境有害物質的蓄電池。
(4 )設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燈具的電壓等級及供電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選擇A型燈具;
②地面上設置的標誌燈應選擇集中電源A型燈具;
③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築,疏散走道、樓梯間等場所可選擇自帶電源B型燈具。
(5)燈具面板或燈罩的材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除地面上設置的標誌燈的面板可以採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鋼化玻璃外,設置在距地面h 及以下的標誌燈的面板或燈罩不應採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質;
②在頂棚、疏散路徑上方設置的燈具的面板或燈罩不應採用玻璃材質。
(6 )標誌燈的規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室內高度大於4.5m的場所,應選擇特大型或大型標誌燈;
②室內高度為3.5 ~4. 5m的場所,應選擇大型或中型標誌燈;
③室內高度小於3.5 m的場所,應選擇中型或小型標誌燈。
(7 )燈具及其連接附件的防護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在室外或地面上設置時,防護等級不應低於IP67;
②在隧道場所、潮溼場所內設置時,防護等級不應低於IP65;
③B型燈具的防護等級不應低於IP34。
(8 標誌燈應選擇持續型燈具。
(9 )交通隧道和地鐵隧道宜選擇帶有米標的方向標誌燈
系統配電的設計(1)水平疏散區域燈具配電迴路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按防火分區、同一防火分區的樓層、隧道區間、地鐵站臺和站廳等為基本單元設置配 電迴路;
②除住宅建築外,不同的防火分區、隧道區間、地鐵站臺和站廳不能共用同一配電迴路;
③避難走道應單獨設置配電迴路;
④防煙樓梯間前室及合用前室內設置的燈具應由前室所在樓層的配電迴路供電;
⑤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菜房、自備發電機房等發生火災時仍需工作、值守的區域 和相關疏散通道,應單獨設置配電迴路。
(2 )豎向疏散區域燈具配電迴路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室外疏散樓梯應單獨設置配電迴路;
②敞開樓梯間內設置的燈具應由燈具所在樓層或就近樓層的配電迴路供電;
③避難層和避難層連接的下行樓梯間應單獨設置配電迴路。
(3)任一配電迴路配接燈具的數量、範圍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配接燈具的數量不宜超過60隻;
②道路交通隧道內,配接燈具的範圍不宜超過1000m;
③地鐵隧道內,配接燈具的範圍不應超過一個區間的1/2。
(4 )任一配電迴路的額定功率、額定電流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配接燈具的額定功率總和不應大於配電迴路額定功率的80% ;
②A型燈具配電迴路的額定電流不應大於6A;B型燈具配電迴路的額定電流不應大於10A
應急照明 配電箱的設計燈具採用自帶蓄電池供電時,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急照明配電箱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選擇進、出線口分開設置在箱體下部的產品;
②在隧道場所、潮溼場所,應選擇防護等級不低於IP65的產品;在電氣豎井內,應選擇防 護等級不低於IP33的產品。
(2 )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宜設置於值班室、設備機房、配電間或電氣豎井內;
②人員密集場所,每個防火分區應設置獨立的應急照明配電箱;非人員密集場所,多個相 鄰防火分區可設置一個共用的應急照明配電箱;
③防煙樓梯間應設置獨立的應急照明配電箱,封閉樓梯間宜設置獨立的應急照明配電箱。
(3)應急照明配電箱的供電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集中控制型系統中,應急照明配電箱應由消防電源的專用應急迴路或所在防火分區、同 一防火分區的樓層、隧道區間、地鐵站臺和站廳的消防電源配電箱供電;
②非集中控制型系統中,應急照明配電箱應由防火分區、同一防火分區的樓層、隧道區間、 地鐵站臺和站廳的正常照明配電箱供電;
③A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變壓裝置可設置在應急照明配電箱內或其附近。
(4 )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出迴路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A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出迴路不應超過8路;B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出迴路不應超過 12路;
②沿電氣豎井垂直方向為不同樓層的燈具供電時,應急照明配電箱的每個輸出迴路在公共 建築中的供電範圍不宜超過8層,在住宅建築的供電範圍不宜超過18層
應急照明集中 電源的設計燈具採用集中電源供電時,集中電源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集中電源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根據系統的類型及規模、燈具及其配電迴路的設置情況、集中電源的設置部位及設備 散熱能力等因素綜合選擇適宜電壓等級與額定輸出功率的集中電源;集中電源額定輸出功 率不應大於5kW;設置在電纜豎井中的集中電源額定輸出功率不應大於lkW;
②蓄電池電源宜優先選擇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屬等對環境有害物質的蓄電池(組);
③在隧道場所、潮溼場所,應選擇防護等級不低於IP65的產品;在電氣豎井內,應選擇防 護等級不低於IP33的產品。
(2 )集中電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綜合考慮配電線路的供電距離、導線截面、壓降損耗等因素,按防火分區的劃分情況 設置集中電源;燈具總功率大於5kW的系統,應分散設置集中電源;
②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壓配電室、配電間內或電氣豎井內;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時, 應符合相關規定;集中電源的額定輸出功率不大於lkW時,可設置在電氣豎井內;
③設置場所不應有可燃氣體管道、易燃物、腐蝕性氣體或蒸汽;
④酸性電池的設置場所不應存放帶有鹼性介質的物質;鹼性電池的設置場所不應存放帶有 酸性介質的物質;
⑤設置場所宜通風良好,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不應超出電池標稱的工作溫度範圍。
(3)集中電源的供電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集中控制型系統中,集中設置的集中電源應由消防電源的專用應急迴路供電,分散設置 的集中電源應由所在防火分區、同一防火分區的樓層、隧道區間、地鐵站臺和站廳的消防 電源配電箱供電;
②非集中控制型系統中,集中設置的集中電源應由正常照明線路供電,分散設置的集中電 源應由所在防火分區、同一防火分區的樓層、隧道區間、地鐵站臺和站廳的正常照明配電 箱供電。
(4 )集中電源的輸出迴路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集中電源的輸出迴路不應超過8路;
②沿電氣豎井垂直方向為不同樓層的燈具供電時,集中電源的每個輸出迴路在公共建築中 的供電範圍不宜超過8層,在住宅建築的供電範圍不宜超過18層
應急照明 控制器的設計 (1)應急照明控制器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選擇具有能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幹接點信號或DC24V信號接口的產品;
②應急照明控制器採用通信協議與消防聯動控制器通信時,應選擇與消防聯動控制器的通信 接口和通訊協議的兼容性滿足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 )有關規定的產品;
③在隧道場所、潮溼場所,應選擇防護等級不低於IP65的產品;在電氣豎井內,應選擇防護 等級不低於IP33的產品;
④控制器的蓄電池電源宜優先選擇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屬等對環境有害物質的蓄電池。
(2 )任一臺應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燈具的總數量不應大於3200。
(3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顯示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能接收、顯示、保持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災報警輸出信號。具有兩種及以上疏散指示方 案場所中設置的應急照明控制器還應能接收、顯示、保持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的火災報警區 域信號或聯動控制信號;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設計②能按預設邏輯自動、手動控制系統的應急啟動,並應符合相關規定;
③應能接收、顯示、保持其配接的燈具、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工作狀態信息。
(4 )系統設置多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起集中控制功能的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顯示功能 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能按預設邏輯自動、手動控制其他應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系統設備的應急啟動,並應符合 相關規定;
②應能接收、顯示、保持其他應急照明控制器及其配接的燈具、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 的工作狀態信息。
(5 )建(構)築物中存在具有兩種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場所時,所有區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系統部件的工作狀態應在應急照明控制器或專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上以圖形方式顯示。
(6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或有人值班的場所;系統設置多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起集中控制 功能的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其他應急照明控制器可設置在電氣豎井、配 電間等無人值班的場所。
②在消防控制室地面上設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a.設備面盤前的操作距離,單列布置時不應小於1.5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於2m;
b.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牆的距離不應小於3m;
c.設備面盤後的維修距離不宜小於lm;
d.設備面盤的排列長度大於4m時,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於lm的通道。
③在消防控制室牆面上設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a.設備主顯示屏高度宜為1.5 ~ 1. 8m;
b.設備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於0.5m;
c.設備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2m。
(7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應由消防電源供電;控制器的自帶蓄電池電源應至少使控制器 在主電源中斷後工作3h
知識點4:系統的設置要求
(1)除建築高度小於27m的住宅外,民用建築、廠 房和丙類倉庫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疏散照明:
①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 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避難層(間);
②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和建築面積超過200m2 的營業廳、餐廳、演播室等人員密集場所;
③建築面積大於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動 場所;
④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
⑤人員密集的廠房內生產場所和疏散走道。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菜房、自備發電機房、配 電室、防煙與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 作的消防設備房間應設置應急照明 (1)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於54m的住宅建 築,高層廠房(倉庫)及甲、乙、丙類廠房應 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2 )下列建築或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和主要疏 散路線的地面上增設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 散指示標誌或蓄光疏散指示標識:
①總建築面積大於8000m2的展覽建築;
②總建築面積大於5000m2的地上商店;
③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④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
⑤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院,座位數 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會堂或禮堂;
⑥車站、碼頭建築和民用機場航站樓中建築面 積大於3000m2的候車、侯船廳、候機廳和航站 樓中的公共區
設置要求 (1)建築內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應符合下 列規定:
①對於疏散走道,不應低於1.01X;
②對於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不應低於 3.01x;對於老年人照料設施、病房樓或手術部的避 難間,不應低於10.01x;
③對於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不應 低於5.01x;對於人員密集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 病房樓或手術部內的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 難走道,不應低於10.01x。(2018年案例分析第四 題)
(2 )疏散照明燈具應設置在出口的頂部、牆面的上 部或頂棚上;
(3 )備用照明,其作業面的最低照度不應低於正常 照明的照度,應設置在牆面的上部或頂棚上(1)應設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 門正上方。
(2 )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應 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離高度lm以下的 牆面或地面上,燈光疏散指示標誌間距不應大 於20m;對於袋形走道,不應大於10m;在走 道轉角區,不應大於lm
共同要求 (1)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應設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製作的防火罩。
(2 )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對於高度超過100m的民用建築不應少於 1.5h,對於醫療建築、老年人建築、總建築面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築和總建築面積大於2萬平 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建築不應少於1.0h,對於其他建築不應少於0.5h。
知識點5 :系統的安裝與調試
1)燈具應固定安裝在不燃性牆體或不燃性裝修材料上,不應安裝在門、窗或其他可移|yi 動的物體上。燈具安裝後不應對人員正常通行產生影響,燈具周圍應無遮擋物,並應保證燈 具上的各種狀態指示燈易於觀察。
2 )標誌燈可採用吸頂和吊裝式安裝,室內高度大於3.5m的場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標誌燈宜 採用吊裝式安裝。燈具採用吊裝式安裝時,應採用金屬吊杆或吊鏈,吊杆或吊鏈上端應固定在建築構 件上。
3)燈具在側面牆或柱上安裝時,可採用壁掛式或嵌入式安裝,安裝高度距地面不大於lm時,燈 具表面凸出牆面或柱面的部分不應有尖銳角、毛剌等突出物,凸出牆面或柱面最大水平距離不應超 過 20mm。
4)非集中控制型系統中,自帶電源型燈具採用插頭連接時,應採用專用工具方可拆卸。
5)標誌燈的標誌面宜與疏散方向垂直。
6)出口標誌燈應安裝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門內側上方居中的位置,受安裝條件限制標誌燈無法安裝 在門框上側時,可安裝在門的兩側,但門完全開啟時標誌燈不能被遮擋。室內高度不大於3. 5m的場 所,標誌燈底邊離門框距離不應大於200mm;室內高度大於3. 5m的場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標誌 燈底邊距地面高度不宜小於3m,且不宜大於6m。採用吸頂或吊裝式安裝時,標誌燈距安全出口或疏 散門所在牆面的距離不宜大於50mm。
7)方向標誌燈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上方時室內高度不大於3. 5m的場所,標誌燈底邊距地面的 高度宜為2.2~2.5m;室內高度大於3. 5m的場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標誌燈底邊距地面高度不宜小 於3m,且不宜大於6m。當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轉角處的上方或兩側時,標誌燈與轉角處邊牆的距
離不應大於 1m。
8)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樓)面100 ~ 200mm。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配電箱的接線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2 根,線纜應留有不小於200mm的餘量。
9)系統線路暗敷時,應採用金屬管、可彎曲金屬電氣導管或81級及以上的剛性塑料管保護;系統 線路明敷設時,應採用金屬管、可彎曲金屬電氣導管或槽盒保護;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可直接明敷。
10)系統應單獨布線。除設計要求以外,不同迴路、不同電壓等級、交流與直流的線路,不應布 在同一管內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內。線纜在管內或槽盒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應在接線盒內採用 焊接、壓接、接線端子可靠連接。
知識點6:系統的檢測與維護
1)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檢測驗收的檢查項目見表3-10-7。
A系統中的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和燈具的 選型與設計文件的符合性 系統檢測、驗收結果判定準則應符合 下列規定:
A類項目不合格數量應為0,B類項目 不合格數量應小於或等於2,B類項目 不合格數量加上C類項目不合格數量 應小於或等於檢查項目數量的5%的, 系統檢測、驗收結果應為合格;
不符合合格判定準則的,系統檢測、 驗收結果應為不合格
系統中的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和燈具消 防產品準人制度的符合性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應急啟動、標誌燈指示狀態改變控制功能
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的應急啟動功能
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的連鎖控制功能
燈具應急狀態的保持功能
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的電源分配輸出功能
B資料的齊全性、符合性
系統在蓄電池電源供電狀態下的持續應急工作時間
C其餘項目
2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運行維護的檢查項目
手動應急啟動功能 應保證每月、季對系統進行一次手動應急啟動功能檢查
1集中控制型系統 火災狀態下自動應急啟 動功能 應保證每年對每一個防火分區至少進行一次火災狀態下自 動應急啟動功能檢查
持續應急工作時間 應保證每月對每一檯燈具進行一次蓄電池電源供電狀態下 的應急工作持續時間檢查
2非集中控制型系統 持續應急工作時間 應保證每月對每一檯燈具進行一次蓄電池電源供電狀態下 的應急工作持續時間檢查
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常見故障
主電故障 輸人電源是否完好,熔絲有無燒斷,接觸是否不良等
備用電源故障充電裝置、電池有無損壞,連線有無斷裂
燈具故障 燈具控制器、光源、電池是否完好,如有損壞,應對燈具故障部分及時更換
迴路通信故障迴路從主機至燈具的接線是否完好,燈具控制器有無損壞
※知識點5、6內容較多,建議參照教材部分詳細閱讀,重點理解記憶系統調試的原理及步驟。
分析: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每年的分值不多,大概為5分。從以前的考試看,考査了系 統分類、系統設計要求、系統設計參數、安裝維護管理方面的內容。今後的考査過程中,這幾個方面 還應當繼續掌握。其中,系統的設計要求是要求重點掌握的內容。
四、高頻真題
1.(2017年技術實務第77題)(知識點1)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不 包括( )。
A.分配電裝置 B.應急照明控制器
C-輸人模塊 D.疏散指示燈具
【答案】C
【解析】主要考查系統的組成和分類,以理解記憶為主。
2.(綜合能力第7題)(知識點6 )對建築內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應定期進行 維護保養。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與管理》(GB 25201),下列檢測內容中,不屬於 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功能檢測內容的是( )。
A.通過報警聯動,測試非消防用電應急強制切斷功能
B.切斷正常供電,測試電源切換和應急照明電源充電、放電功能
C.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應急照明系統自動轉人應急工作狀態的控制功能
D.測試應急照明系統應急電源供電時間
【答案】A
【解析】主要考查系統的功能檢測,參照系統功能檢測項目部分內容,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
3.(2018年技術實務第46題)(知識點1)某地鐵地下車站,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由一 臺應急照明控制器、2臺應急照明電箱和50隻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組成。現有3隻消防應急燈具損壞需 要更換,更換消防應急燈具可選類型( )。
A.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 B.集中電源非集中控制型
C.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 D.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
【解析】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由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控制器、應急照明配電 箱及相關附件等組成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4. (2019年技術實務第61題)(知識點1)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燈具採用集 中電源供電方式時,正確的做法是( )。
A.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僅為燈具提供蓄電池電源
B .應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燈具的應急啟動
C.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不直接連鎖控制消防應急燈具的工作狀態
D.應急照明控制器通過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連接燈具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應急照明控制器通過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連接燈 具,D選項正確,如下圖。
4.(219年技術實務第4題)(知識點3)某大型KTV場所設置了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系統。該場所下列消防應急燈具的選型中,正確的是( )。
A.主要疏散通道地面上採用自帶電源A型地埋式標誌燈
B.採用的地埋式標誌燈的防護等級為IP65
C.淨高3.3m的疏散走道上方採用小型標誌燈
D.樓梯間採用蓄光型指示標誌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根據《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 (GB 51109)的相關規定:
3.2.1-4 設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燈具的電壓等級及供電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選擇A型燈具;
2)地面上設置的標誌燈應選擇集中電源A型燈具。A選項自帶電源型不正確。
1.2. 1 -7燈具及其連接附件的防護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室外或地面上設置時,防護等級不應低於IP67。B選項不正確。
2)在隧道場所、潮溼場所內設置時,防護等級不應低於IP65。
3)B型燈具的防護等級不應低於IP34。
3.2. 1 -6標誌燈的規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內高度大於4.5m的場所,應選擇特大型或大型標誌燈。
2)室內高度為3.5~4.501的場所,應選擇大型或中型標誌燈。
3)室內高度小於3.5m的場所,應選擇中型或小型標誌燈。C選項正確。
3.2. 1 -2不應採用蓄光型指示標誌替代消防應急標誌燈具。D選項不正確。
五、考題預測
(一)習題
1.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於( )s;高危險區域使用系統的應急 轉換時間不應大於( )s。
A. 5,0.25 B. 0. 25,5
C.0.25,0.25 D.5,5
2.某公共建築高度為120m,其消防應急照明系統蓄電池組的初始放電時間不小於( )。
A. 90min B. 180min
C.270min D. 540min
3.下列關於消防應急照明供電系統設計說法錯誤的是( )。
A.大於2000m2的防火分區單獨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
B.公共建築應急照明配電箱供電範圍不宜超過8層,住宅建築不宜超過18層
C.一個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所帶燈具覆蓋的防火分區總面積不超過5500m2
D.A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出迴路不應超過8路,B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出迴路不應超過12路
4.在正常工作狀態時,市電通過應急照明配電箱為燈具供電,用於正常工作和蓄電池充電;發生 火災時,應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聯動信號後,下發控制命令至消防應急燈具,控制應急照明配電 箱和消防應急燈具轉人應急狀態的是( )。
A.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 B.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
C.集中電源非集中控制型 D.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
5.消防應急照明系統調試中,逐個切斷各區域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分配電裝 置,該配電箱或分配電裝置供電的消防燈具應在( )s內轉人應急工作狀態。
A. 3 B.5
C.10 D. 15
6.下列有關系統供配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應急照明配電箱的主電源宜取自其他防火分區的備用照明配電箱
B.小於3000m2的防火分區可採用專用應急照明迴路
C.大於2000m2的防火分區應單獨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
D.應急照明迴路沿電纜管井垂直敷設時,公共建築應急照明配電箱供電範圍不宜超過10層
7.下列場所的應急照明,應能保證達到正常照明照度要求的是( )。
A.消防控制室 B.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需要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間
C.消防水泵房 D.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
E .樓梯間
7.消防應急燈具按用途分類主要包括( )。
A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B .消防應急標誌燈具
C .消防應急照明標誌複合燈具 D .持續型消防應急燈具
E .子母型消防應急燈具
(二)答案詳解
1.【答案】A
【解析】應急轉換時間,系統的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於5s;高危險區域使用系統的應急轉換時間不
應大於0. 25s。
2.【答案】B
【解析】100m及以下建築的初始放電時間不小於90min; 100m以上建築的初始放電時間不小於 180min;避難層的初始放電時間不小於540min。
3.【答案】C
【解析】平面疏散區域配電設計:大於2000m2的防火分區單獨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 配電裝置;小於2000m2的防火分區可採用專用應急照明迴路;當應急照明迴路沿電纜管井垂直敷設 時,公共建築應急照明配電箱供電範圍不宜超過8層,住宅建築不宜超過18層;一個應急照明配電箱 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所帶燈具覆蓋的防火分區總面積不超過4000m2,地鐵隧道內不超過一個區段的 1/2,道路交通隧道內配接燈具的範圍不宜超過1000m。A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出迴路不應超過8 路,B型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出迴路不應超過12路。
4.【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