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姜開了一家啤酒屋,生意做得好好的,突然掛起了轉讓的牌子,眾人不解。小姜解釋說,來啤酒屋的人,多是善飲貪杯者,幾乎每次都有人喝多,而自己生性多憂怕事,唯恐哪一天有人在自己店裡喝出事,被人狀告索賠,幾年都白忙活了。
小姜的話不是沒有道理,這幾年大家都變謹慎了,同桌喝酒幾乎看不到勸酒的人,因為相關報導看得太多了,一旦酒桌上有人發生意外,不僅勸酒者責任首當其衝,就是那些同桌共飲的人一個都跑不了。
不知道大家看了下面兩件事情,作何感想。
2019年7月20日,河北邢臺男子孫某被發現死在出租屋裡。孫某生前是一名主播,為了吸引粉絲,他經常在直播間裡玩「轉盤吃東西」的遊戲,轉盤上寫著蜈蚣、壁虎、芥末、啤酒、白酒等符號,轉到哪個他就對應吃喝哪個。
憑藉這種方式直播,孫某最高的時候每月有七八千元的收入,少的時候兩三千。7月18日孫某最後一次直播就失去了聯繫,三天後女友來到他的出租屋發現,孫某趴在直播臺上已經死亡。
警方透露,孫某在當天直播時打開兩瓶白酒,一瓶喝完,一瓶還剩下三兩左右,系酒後缺氧窒息導致的死亡。
悲劇發生後,孫某的家屬質疑直播平臺監管不力,眼看孩子喝酒吃蜈蚣卻無動於衷,表示要通過法律途徑為兒子討說法。
不可否認,允許主播在直播間做此類低俗表演,直播平臺的管理確實存在問題,應當承擔部分法律責任。但是作為成年人,孫某自己難道就沒有責任嗎?主播們,壁虎、蜈蚣、黃鱔招誰惹誰了?還有孫某的家人,他們明知道孫某在幹些什麼,如果能早一點規勸,還會發生後來的悲劇嗎?
最近青島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舊案。2017年夏天,剛剛結束高考的李某,報名到平度一家駕校學習,中午的時候他和兩個朋友一起河道遊泳不幸溺亡。悲劇發生後,李某的家人將當天一起的兩人,以及駕校,還有河道管理方一起告上了法庭。
理由如下:李某是在駕校學習期間出事,駕校方面有嚴重過錯,應當擔責;事發河道無警示標識,未配備管理人員,應當擔責;一起遊泳的兩人明知道河道危險還不加勸阻,事故發生後沒有積極救助,應當擔責。
法律審理認為,被告三方都沒有明確的責任,李某作為完全能力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最終判決駁回原告各項訴求,並且原告還要承擔本案2000元訴訟費。正如審理此案的法官所言:與情痛惜,於法索賠無據。
作為成年人,應該知道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就像有些主播為了吸引人氣,跑到樓頂做一些危險動作,一旦發生意外,怪誰?怪直播平臺和大樓方管理不力?怪粉絲慫恿起鬨?怪鞋子打滑?怪這個社會太浮躁?
還是先管好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