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想必這是幼兒園小朋友都爛熟於心的道理。然而,仍有人過馬路不照這個規則來執行,根據福州市委文明辦部署。福州交警持續上門通報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來看看,福州交警曝光最新一批闖紅燈違法人員!
陳某
池某輝
甘某文
郭某炎
黃某
林某武
劉某
劉某金
盧某
宋某
蘇某秀
孫某麗
韋某鵬
吳某香
嚴某鵬
張某秋
陳某平
耿某兵
龔某國
陳某
雷某蘭
連某明
林某明
林某秋
劉某
劉某嶺
馬某輝
汪某典
王某美
許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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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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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
陳某
陳某惠
陳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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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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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斌
黃某航
蔣某光
李某蓉
劉某桂
劉某元
楊某
俞某華
鄭某
電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的,根據《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20條、第30條第2款規定,處以50元罰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者不能成為無視規則的藉口,不然迎接的將是上門通報。不論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電動車,不論在什麼路段行駛都要遵守交通規則,切不可圖一時之快,從小身體力行的教育孩子紅燈停綠燈行,自覺遵守每一次交通規則,支持嚴查的點讚!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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