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利用一根細鐵絲就能打開門鎖,入室盜竊他人財物,得手後隨意揮霍。民警前去抓捕時,拒不配合,竟然還咬傷兩名警員。8月14日,犯罪嫌疑人黃某因涉嫌盜竊和妨礙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8月11日11時許,鳳陽縣公安局臨淮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某陸某報警,稱其和妻子到位於小康路附近的家中打掃衛生時,發現臥室床頭櫃被撬開,櫃內的4000元現金、一個7克左右的金戒指等被盜。接警後,該所立即開展走訪調查和現場勘查。
陸某家被盜地點是位於臨淮鎮小康路附近的兩層樓房,其中一樓門面出租給別人,二樓留給自己住。由於其家還有另一處住房,平時很少在此居住,具體被盜時間難以確定。經過現場勘驗,民警發現門窗沒有被撬痕跡,但室內卻留下嫌疑人腳印及指紋。
被盜地點位於二樓,嫌疑人實施盜竊必定會經過一樓的家具店,一般情況下,外人很難有機會,且房門沒有撬別的痕跡,民警判定,應該用專業工具或熟人作案。於是便將排查的重點放在陸某親友及家具店的員工身上。
排查中,有人向民警反映,該家具店的員工黃某曾在別人家無人的情況下,入室偷吃東西,近來一直說家中有事未來上班,可有人卻看到他一連幾日都待在臨淮某網吧上網,而且花錢大手大腳,有重大嫌疑。
臨淮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該網吧,找到正在上網的黃某。當民警出示證件,傳喚黃某到派出所調查時,黃某情緒激動,不願配合,稱「我沒犯法,你們憑什麼叫我到派出所去?」民警決定強制傳喚,黃某極力反抗,先後將民警和輔警的胳膊和手咬傷。
黃某被傳喚至派出所後,民警從其身上搜出十幾張連號的百元現金,與陸某報案時所述被盜4000元現金系百元面值且連號的情節相符。經過足跡和指紋的對比,現場提取的鞋印和指紋均與黃某一致。在事實面前,黃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黃某系鳳陽縣府城鎮人,無正當職業,26歲,平時喜歡上網玩遊戲。大約在十幾天前,黃某所發的工資早已花光,沒錢玩遊戲。因知道樓上的房東經常不在家,黃某想進屋弄點錢花花,於是趁中午看店的機會,找了根細鐵絲,利用以前跟別人學過的開鎖技術,將陸某家門鎖打開,進屋實施盜竊。
目前,黃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張金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