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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溧陽市別橋鎮的一隻貓被老鼠夾子夾住了前爪,當地消防隊員接到報警後驅車20公裡趕到現場,用鉗子鉗斷了老鼠夾子的鐵絲。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有人說這是對資源的浪費,有人認為救助動物是對生命的尊重。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如今滅火早已不是消防隊的「主業」,各種各樣的救援、救助接近火災撲救數量的三倍。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郭靖宇
爭議事件
5名消防隊員驅車20公裡救貓咪
1月12日下午,有市民向溧陽消防部門求助,稱該市別橋鎮的一處農田裡,有一隻貓被老鼠夾子夾住了,希望消防隊員能來幫忙。雖然算不上什麼緊急情況,但是接到報警後,城北消防中隊還是派出5名隊員立即駕車趕往現場。值得一提的是,從該中隊駐地到現場足有20多公裡路,往返一趟車程足有1個多小時。
消防隊員趕到現場後發現,一隻貓的右前爪被老鼠夾子夾住,看起來有些痛苦。附近村民告訴消防隊員,貓所在的位置有一些電纜,老鼠夾子則是用來對付喜歡咬電纜的老鼠的,沒想到這隻貓卻一不小心著了道。消防隊員觀察後發現,這隻老鼠夾子使用的就是普通鐵絲,用老虎鉗就能弄斷。他們從車上找來鉗子,很快就將鐵絲鉗斷,貓則迅速跑開。在一旁的報警人解釋道,一開始也嘗試剪鐵絲,結果貓因為害怕做出抓人的動作,他們只能作罷,轉而向消防部門求助。
一場爭論
正方 消防救得合理,小生命也應尊重
「貓也是生命啊,而且貓狗這樣的小動物,理應獲得人類的救助。」市民湯先生在朋友裡是出了名的愛狗人士,他甚至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們投資了一個流浪犬救助中心。「在救助一個生命的時候,是不應該算他的經濟價值的,否則就太功利了。」他坦言,一隻普通的貓可能值不了多少錢,但是作為一個生命,是應當被尊重的。
「救一隻貓看起來是一件小事情,但是反映的是一種價值取向,折射出大家對生命個體是關注還是冷漠;是見其生,不忍見其死,還是乾脆見死不救。」他甚至反問記者,既然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消防隊員不允許救貓狗,那麼這樣的救援也是正當合理的。在他看來,如果貓狗以及其他被當做寵物的動物生命受到威脅且普通市民無法進行救助的時候,消防隊員進行救援是應有之義。「這種自己用老虎鉗就能將老鼠夾子鉗斷,確實不太應該麻煩消防隊員,完全可以自己動手。」
反方 不該消防來救,這太浪費資源了
「這點大的事情還動用消防隊,太浪費了,一來一回燒掉了多少汽油。」市民陳先生對此則有不同看法,他覺得消防隊的救援應當是有範圍、有選擇的,不能來者不拒。「假如這邊消防隊員去救小貓了,那邊突然失火,對正常的救援多少會有一些影響吧?」
「以前還看過用雲梯、生命探測儀救小貓、小狗的,我覺得這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人力、物力的支出都很可觀。」市民許女士認為,對於小動物來說,同樣存在優勝劣汰。「今天我們看到貓被困在樹上,就讓消防隊員去救它,如果在野外呢?如果我們沒看見呢?」她認為,動物發生意外死亡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本身就是一種自然選擇,更聰明、強壯的能夠活下來,「去救動物除了浪費資源,也是自作多情。」
市民賈先生反對的理由是,目前我國的消防資源還是比較緊張的,消防隊還沒有到「無事可做」的地步,遇到一些重大事件,一地的消防力量甚至都難以獨立應對,還要向別的區縣甚至城市尋求幫助。「救援動物總會牽扯精力、消耗資源,甚至為消防隊員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在目前的情況下,還是一種很大的浪費。」
數說新聞
其實,救火只佔消防接警的1/4
[旁白]在我們印象中,消防員高大威猛,無懼危險,常常衝在救火救災一線。事實上,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消防隊確實很忙,但不只是我們想像中的奮勇衝鋒在滅火救災中,救小動物、高空取物以及一些規模很小的起火求助幾乎成了消防隊日常的主要「業務」。消防員有多忙?主要在忙什麼?一張圖來告訴您。
常州市公安消防部隊2014年1-10月統計數據
總數據 共接警7892起,平均每天26起、每小時1起。
7892起接警中:
撲救火災2131起、搶險救援1787起、其他出動2322起、社會救助1652起。
付出
出動79385人次,車輛14819車次
這意味著:
平均每天有50輛消防車260名消防員奔忙在常州大街小巷。
成績
搶救被困人員435人、疏散被困人員1490人、搶救財產價值13288萬元
1787起搶險救援中危化品處置75起建、構築物事故6起、交通事故388起、自然災害事故5起、突發事件2起、救人1108起、基礎設施(備)事故121起、其他救援90起。
[戰績]搶救被困人員363起,疏散95人,搶救財產價值460萬元。
1652起社會救助中
開門119起
取馬蜂窩1045起
衝馬路16起
送水8起
高空取物18起
抓動物285起
還有:
虛假警202起
垃圾草坪起火1419起
本報 趙岑 製圖
案例
那些讓人哭笑不得的開鎖、滅火求助
常州市消防支隊有關人士表示,希望全社會能夠更加理解消防部門,在報警求助時有所選擇。
「就拿開鎖來說,好多人遇到了鑰匙沒帶,不是去找正規鎖匠開鎖,而是聯繫消防隊。」該人士說,事實上消防隊員趕到現場後,常常又無功而返。「我們去開鎖和鎖匠不一樣,我們只能暴力破拆,要破壞鎖具甚至防盜門。」一些求助市民得知消防隊員只能暴力開鎖後,選擇自行尋找鎖匠。「以前還遇到過市民讓我們去找鎖匠開門,想通過這種方式省錢。」
除了開鎖之外,垃圾草坪起火同樣耗費了消防隊的不少精力。「有一些火災的規模很小,而且不會蔓延到周邊,只要附近的市民拿幾盆水就能澆滅。」消防隊接到報警趕到現場近則數公裡,遠的話可能有幾十公裡,著實有些浪費人力物力。
不要「消費」消防小夥的認真
「讓消防員去救小動物是否值得」的爭議或許還會繼續下去,但一系列的消防統計數據和案例,應該讓人可以冷靜思考一下,因為承擔了一定的社會救助職責,我們可愛的消防隊員們把幫助老百姓解決一些日常「難題」當成義不容辭的事情,對公眾幾乎「有求必應」。這份認真值得我們珍惜,珍惜消防隊小夥子們的付出,讓他們有更多的精力備戰或應對那些更重要的真正戰鬥,而不是消耗在各種非緊急情況上。任何一個正常智力水平的公民,至少報虛假火警這種事是完全可以不幹的,而那些無謂的沒必要動用消防隊來滅的「小火情」,大家也可以慎重對待。
新聞連結
這些事,可求助
按照我國《消防法》規定,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按照國家規定撲救火災,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也就是說,火災、重大災害以及遇到危及生命的困境時,是可以向消防部門求助的。
由於《消防法》對「搶救人民生命安全為主的應急救援」的範疇沒有一個很清晰的規定,所以很多問題要根據實際形勢進行分析。例如開鎖,如果是門裡鎖著小孩、嬰兒,或有煤氣罐洩漏等這關係到人的生命安全,理所當然要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