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被任命為縣委書記,縣長職務也沒保住,感覺前途一片渺茫。我帶著對組織極不理解、甚至埋怨的情緒,走上了市林業局局長的工作崗位……」這是曾任山西省臨猗縣縣長、山西省運城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的李建剛在懺悔書上寫下的句子。
2019年1月,李建剛因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現已查明,其擔任臨猗縣縣長期間,涉嫌職務犯罪,為他人在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等。特別是擔任運城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後,心態失衡的他開始放縱自己,不思進取、得過且過,陽奉陰違、自行其是,對中央的決策部署消極應付、有令不行,最終將自己推向了黨紀國法的對立面,值得人們深思。
出席會議「憑心情」,不顧大事要事
「今天下午,咱們緊急召開一個黨組擴大會議,研究關於兩位同志申報初級技術職務評定事宜。」
「今天開局務擴大會議,研究關於訂閱公安業務叢書的事宜。」
這是曾經在山西省運城市林業局黨組會、局務會上出現的兩個奇怪的「小議題」。照理說,這樣的事情完全用不著放在局黨組會、局務會上研究,而李建剛卻為此忙得不亦樂乎。
對工作如此「重視」,是李建剛負責任的表現嗎?在重要事項上,他的表現卻恰恰相反。
2017年9月12日,山西省召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座談會,明確要求各市林業局長參加。李建剛卻以「不願開展此項工作」為由未去參會,單位也沒有對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貫徹落實作出任何安排部署。
這樣的情況絕非偶然。2018年6月,為紀念三北防護林工程建設40周年,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組織開展了「走進中國林業,外國使節看三北」考察活動。作為此次考察的重要一站,運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會見考察團和外國使節。可是,此項活動的承辦部門市林業局的負責人李建剛不僅拒不參加現場觀摩活動,相關重要會議也無故缺席,造成不良影響。
據不完全統計,僅2018年上半年,李建剛就主持召開了32次局務會議和黨組會議,共涉及220個議題,其中很多屬於辦公設備購置、辦公用品購買、車輛維修保養等按照正常審批程序就可以直接拍板決策的事項。表面上看,李建剛是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照程序決策,實際上則是用「走程序」來「推責任」,導致大量有效的工作時間浪費在繁瑣的審批程序上。
「小事開會研究,看似重視,實則是以集體決策為名逃避個人責任。相反,在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上,李建剛卻無動於衷、消極應付,甚至連一次專題會議都沒有召開過。」調查人員表示。
我行我素不擔當,消極應付工作
李建剛口口聲聲「四個意識」「兩個維護」,背地裡卻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上級決策部署不貫徹、不落實,公然與黨中央及山西省委、運城市委的決策部署「頂牛」。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要決策部署。自2016年起,運城市政府連續三年都把此項改革列為林業部門必須推進的重點工作。
然而,李建剛對此置若罔聞、熟視無睹,連一次專題會議都沒有召開過,甚至在工作人員已經做好調查摸底等相關基礎工作、多次請示匯報的情況下,仍然振振有詞:「這項工作容易引發爭議,我們寧可被上級通報,也不積極推動。」
汙染防治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三大攻堅戰之一。2017年10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及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組向運城市反饋了53項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建設問題。運城市委明確市林業局作為整改牽頭責任單位,並明確了整改期限。但李建剛對環保督察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漠不關心,不研究分析和制定切實有效的解決措施,也不參加全市整改工作會議,將工作安排給分管副職後便不聞不問,致使整改工作嚴重滯後。
2016年7月,山西省林業廳將中央森林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內投資資金下撥運城市。由於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建設手續不完善等原因,項目遲遲無法開工。
在省林業廳反覆督促市林業局協調解決問題後,作為運城市項目領導組組長的李建剛僅僅是安排單位人員連續多次函告相關縣政府,既未親自出面解決,也未請示市政府相關領導協調溝通,只保留郵遞函件憑證,以證明工作盡到了責任。此後,項目因推進不力流產,1347萬項目資金被省林業廳收回並調整到其他市,而運城市森林防火硬體建設滯後的現狀至今仍未改善。
主政市林業局期間,李建剛怕麻煩、圖省心,刻意迴避矛盾,把運城市委倡導的選人用人「五看」機制、「五個導向」等要求拋之腦後。
運城市林業研究所是市林業局下屬全額事業單位,早在2016年就已經通過了編制部門批覆,單位內許多同志希望能早日進入工作崗位,在乾果經濟林和特種經濟林良種選育等方面大顯身手、建功立業。但李建剛擔心引發新舊矛盾,遲遲不進行人員調整,致使市林業研究所長達兩年多時間內有編無人,極大挫傷了大家的積極性,相關工作也停滯不前。最終,該研究所編制被撤銷。
「李建剛在工作中遇到問題繞著走,碰到矛盾躲著走,看見難點低頭走,嚴重貽誤黨的事業發展、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嚴重破壞黨和政府形象,影響極為惡劣、教訓極其深刻。」運城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膽大妄為不收斂,紀法底線全失守
在李建剛心裡,雖然同為縣處級幹部崗位,但是「縣長顯然比市林業局局長更重要」。從縣長被調整為市林業局局長,是動了自己碗裡的「奶酪」。調崗後,「心裡有氣」「埋怨組織」的李建剛頻頻違反政治紀律,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拒絕省委、市委重大工作安排,認為「只有不作為才能顯示自己的脾氣,才能報復上級的『不知人善任』」。
一心想著以不作為向組織「叫板」,李建剛精神狀態萎靡、擔當意識衰退。「運城各地林權林地權屬確認矛盾糾紛比較大,我擔心引發老矛盾,誘發新矛盾,沒有積極地主動地想辦法去破解這個難題。」李建剛在懺悔書中寫道。
2018年8月24日,運城市紀委監委對李建剛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經調查,李建剛不僅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工作紀律,還涉嫌貪汙受賄等職務犯罪。在擔任臨猗縣長期間,他將部分項目扶持專項資金當成隨意套取的「唐僧肉」,大肆貪汙;把一些事關地方發展的項目建設當成利益交換的「籌碼」,收取賄賂。對此,李建剛後悔不已:「迅猛膨脹的權力、地位和環境,誘發了我三觀之中非常之卑劣的、低級趣味的貪婪之念,並成為肆意滋長的溫床,使我完全喪失理智成為喪心病狂之徒。」
2019年1月11日,經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給予李建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李建剛案發後,運城市紀委監委迅速向全市作了通報,拍攝了李建剛嚴重違紀違法警示教育片,組織全市1300餘名副處級以上幹部觀看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全市各級黨組織召開以案為鑑警示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李建剛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引以為戒,以整風精神開展積極健康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敢於揭短亮醜、深挖問題根源,推動各項工作規範、有序、健康發展。
「我們必須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對知行不一、官僚主義等問題出重拳、用重典,對空泛表態、應景造勢等問題動真格、施真招,對漠視群眾、敷衍塞責等問題下猛藥、下狠手,以案件查辦的實際成效激發各級幹部擔當作為。」運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周躍武表示。(本報記者 李雲舒 通訊員 蘇黎原)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五十條 黨員領導幹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門自行其是,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背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執行決策部署不容我行我素
本案中,李建剛從山西省臨猗縣長調整為運城市林業局長後,不能正確對待組織調整,心理落差很大。正如他在懺悔錄中所說:「自己帶著對組織極不理解、甚至埋怨,以怨報恩的極其錯誤的思想和認知,走上市林業局長的崗位。」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李建剛在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給組織和工作造成巨大的損失和危害。
李建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是不擔當、不作為的典型,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更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典型,影響極為惡劣,教訓極其深刻。
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帶頭執行黨紀條規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黨章總綱規定,要「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對黨中央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黨組織負責人失職失責,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態度對待黨的工作,不負責任,使「兩個維護」流於形式,得不到具體落實,本身就是不講政治不作為的表現,是沒有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表現。黨員領導幹部作為「關鍵少數」,在帶頭執行和組織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上,擔負著重要使命,發揮著表率作用。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消極應付、嚴重失職失責,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一旦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就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李建剛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的問題,歸根結底是政治上出了問題。廣大黨員幹部要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時刻牢記業務工作中有政治,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到具體人、具體事,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做選擇、打折扣、搞變通,以實際行動確保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
這起違紀違法案件再一次警示我們,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各級黨委(黨組)要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這一根本方針,全面提升黨建質量。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用好「問責」這個利器,把該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把該追的責任層層追到底,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運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周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