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報記者 趙曉妮
日前,中國氣象局出臺《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受到各方關注。出臺《管理辦法》的初衷何在?主要適用於哪些對象?如何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開、公正?中國氣象局人事司司長胡鵬日前就《管理辦法》進行解讀。
促進氣象部門事業單位人員招聘更加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記者:請介紹一下出臺《管理辦法》的背景,中國氣象局如何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
胡鵬:自200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以下簡稱「6號令」)實施以來,氣象部門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積極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不斷優化隊伍結構,對增強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為氣象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單位仍然存在著公開招聘政策執行不到位、制度推行不平衡、操作程序不規範、進人把關不嚴格等現象,個別單位存在違規進人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規範管理。中國氣象局黨組對此高度重視,一再強調要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切實提高認識,強化制度建設,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各項規定,嚴把人員入口關。根據中國氣象局黨組的要求,結合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規定,進一步全面推進氣象部門事業單位落實公開招聘制度,針對氣象部門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存在的突出問題,在總結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借鑑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經驗與做法,制定了《管理辦法》,以促進氣象部門事業單位人員招聘更加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記者:《管理辦法》包括哪些內容?
胡鵬:《管理辦法》共七章三十二條。第一章為《總則》,共5條,明確了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原則、職責分工和程序。第二章共4條,明確了招聘計劃的制定和審批,招聘信息及發布要求。第三章共4條,明確了報名和資格審查程序。第四章共7條,明確了考試、體檢和考察程序。第五章共5條,明確了公示和聘用程序。第六章共5條,強調了紀律和監督。第七章為附則,共2條。
《管理辦法》根據《條例》精神和「6號令」各項要求,結合氣象部門實際,對《條例》和「6號令」的規定進行細化,重點體現在完善公開招聘程序、促進招聘公開透明、加強責任追究等。
一是關於招聘程序。《管理辦法》就招聘計劃、招聘公告、考試內容、面試方式、成績確定及排名、考察、空缺崗位遞補等環節分別細化、明確了相關要求。
二是關於公開透明。《管理辦法》提出要對招聘計劃、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並對公示的具體內容進行了規範。同時,為保證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管理辦法》明確招聘計劃、擬聘人員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領導班子或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確定。
三是關於責任追究。《管理辦法》分別就應聘人員、招聘工作負責人員、用人單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及規定的情形進行了明確,並明確責任追究的方式。
重點加強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行為規範和指導
記者:請問《管理辦法》主要適用於哪些對象,原因是什麼?
胡鵬:本辦法適用於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從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地方政府委託氣象部門管理的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參照本辦法執行。地方政府對公開招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氣象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氣象事業,科技是支撐,人才是關鍵。經濟社會發展對氣象服務需求不斷增加,急需培養和造就大量適應現代化氣象業務需求的高素質人才。高校是培養高素質氣象人才的主陣地,氣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主渠道是高校氣象相關專業的應屆畢業生。為了提高高校氣象相關專業學生的素質和能力,今年,教育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氣象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聯合召開氣象人才培養工作座談會,並組建氣象人才培養聯盟,目的就是通過優化氣象專業和人才結構、深化氣象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完善氣象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對氣象教育的政策支持等,不斷提高氣象教育和人才培養質量,推動氣象高等教育更好地滿足氣象現代化需求。
為突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的針對性,根據《條例》和「6號令」精神,重點加強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行為規範和指導,根據氣象部門實際制定了《管理辦法》。
記者:如何界定高校應屆畢業生?
胡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時,不少單位提出,應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明確,並建議與公務員考錄相銜接,考慮擇業期問題。國務院辦公廳2002年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指出,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的高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這為畢業生明確了兩年的擇業期。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有關規定也強調,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為此,根據相關規定,在附則對應屆畢業生進行了界定。
強調招聘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記者:相對於《條例》,《管理辦法》有什麼特點?
胡鵬:《條例》僅規定了公開招聘的範圍和基本程序,「6號令」明確公開招聘的各項規定也較偏於原則性,允許結合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特點以及各類工作人員的專業特點,分類組織實施公開招聘。《管理辦法》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同時針對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和氣象部門事業單位的實際,積極探索了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招聘方式。
一是落實人社部關於「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探索符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特點的公開招聘方式,更好地服務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要求,以把好人員素質關為目標、以程序公開透明為重點、以方便畢業生為指導,簡化程序,創新方式。
二是堅持符合氣象部門科技型、基礎性公益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和氣象部門事業單位的實際。由於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數量多、分布廣、差異大,各地在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各項規定時,在確保程序合規、嚴格把關新進人員素質的前提下,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差異性需求。《管理辦法》既考慮與《條例》和「6號令」相銜接,全面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各項規定,又考慮氣象部門存在的差異,體現了分級分類的管理思路。
記者:如何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胡鵬:《管理辦法》建立了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機制:一是明確了公開招聘要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迴避制度;二是強調招聘工作中各個環節形成的資料需妥善保管,以備必要時調查取證;三是強調招聘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以便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四是健全違規違紀處理辦法,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進人的事業單位和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應聘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提出相應的處理辦法。這些監督措施和辦法,對保證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實際工作中,各單位黨組(黨委)及人事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對本單位公開招聘的管理督導,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確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進行。中國氣象局將通過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大落實《管理辦法》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嚴肅問責,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對違規進人的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人員,要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對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擅自招聘的人員,人事部門一律不予辦理聘用、工資等手續,並責令清退。
中國氣象局出臺《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
中國氣象報記者趙曉妮報導 日前,中國氣象局出臺《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規定, 進一步全面推進氣象部門事業單位落實公開招聘制度,進一步促進氣象部門事業單位人員招聘更加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管理辦法》共七章、三十二條,根據氣象部門科技型、基礎性公益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開招聘工作各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切實推進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本辦法適用於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從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公開招聘畢業生)的工作。地方政府委託氣象部門管理的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參照本辦法執行。
《管理辦法》規定,公開招聘畢業生將嚴格按照制定招聘計劃及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確定並公示擬聘人員名單,籤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管理辦法》就推進招聘工作公開、公正進行了規定,要求對招聘計劃、擬聘用人員等進行公示,對公示的具體內容進行了規範。同時,為避免暗箱操作,《管理辦法》明確招聘計劃、擬聘人員應當由省(區、市)氣象局領導班子或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確定。
《管理辦法》還對公開招聘畢業生工作監督問責進行了規定,就應聘人員、招聘工作負責人員、用人單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及規定的情形進行了明確,並明確了責任追究的方式。
(來源:《中國氣象報》2015年8月25日一版 責任編輯: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