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蟻之患,不可小視
白蟻危害甚廣,且隱而難察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是古訓,這裡的「蟻」,就是指白蟻。能夠潰堤,並非虛言。2001年,四川會理縣大路溝水庫因白蟻危害而垮壩,導致16人死亡。
現在這個時節,正是白蟻群體的活躍期,尤其是各地梅雨季節來臨,潮溼、悶熱的天氣為白蟻的繁殖提供了溫床。全國除新疆、青海、寧夏、內蒙古以及東北三省外,各省均有不同種類的白蟻分布,其中廣東和海南,最受白蟻之苦。
別看白蟻個體小,但其危害性幾乎深入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對房屋建築、水庫堤壩、通訊設備的危害尤烈。據專業人士估計,我國白蟻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在30億元左右。更危險的是,白蟻之患隱秘難察,它們往往通過牆壁縫隙、混凝土裂縫和木門框入地部分,鑽到室內到處為害,而其巢穴多在地下和物體的隱蔽部位,不易發現。
而白蟻防治所,才是最大的「白蟻」
為了形成白蟻防治「全國一盤棋」,這項業務從此由官方包攬
自上世紀80年代起,為加強白蟻的防治工作,「形成統一的有效治理」,全國白蟻防治中心成立(現屬於住建部直屬事業單位),此後,全國各城市都相繼成立了白蟻防治所(分屬各地住建委)。從此,白蟻防治是官家的業務,官家的責任,民間不得插手。
為什麼白蟻防治所要屬於住建委呢?這說明,官方認為,治白蟻要從居民住房抓起。這種邏輯,也延伸到地方性法規中。這些地方法規都集中強調了一點:凡新建(包括翻、改建)的各類房屋,必須採取白蟻預防措施。而這些措施,「由各地管理部門專門設置的白蟻防治所(站)具體實施」。

有措施,自然產生費用,而這筆白蟻防治費,是納入建設工程預算的。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必須與當地白蟻防治所籤合同,並按建築總面積繳費。否則,造不了房、開不了盤。
從白蟻防治費中提20%作所謂「基金」,實際成了部門小金庫,從不公布去向
對於每年國內能收取多少白蟻防治費,從沒有一個部門披露過。某南方城市白蟻防治所官員曾表示,這筆錢全部都要上交的啊,我們自己又落不到。但這位官員話只說了一半,還藏著另一半。根據原建設部(現住建部)的規定,各市白蟻防治所可從年度白蟻防治收費中,提取20%的資金,設立「後備基金」用於複查。
提取20%後,這筆錢能有多少?有一個數據,截至2014年年底,安徽首府合肥一共提取了7000萬白蟻防治費作為「基金」,但披露的信息僅限於此(根據20%的比例,可以推測合肥收取的白蟻防治費為3.5億),至於這筆總量7000萬的「基金」,用了多少、用在哪裡、收益多少,全部不知。
除了合肥之外,其餘城市甚至連這點零星的數據都不公布。白蟻防治收費的多寡,和城市人口、建築物總量有關,越是大城市,這筆收費自然越多。據此推測,國內一線城市的這筆費用,應該相當可觀。
什麼資金最容易出問題?正是不知總量、不知去向的部門金庫。為什麼白蟻討厭?因為白蟻貪婪,它什麼木頭都吃(主要是吃其中的木質纖維),而白蟻防治所,也似乎學到了類似的習性。
扼制民企進入行業,是為了「規範市場」?
上文提到,各省的地方法規都表明「白蟻預防措施,由各地管理部門專門設置的白蟻防治所(站)具體實施」。但這樣的地方法規,和原建設部早在2004年就頒布的第130號令衝突。130號令規定,只需具備一定條件,即可設立白蟻防治單位。
既然原建設部規定民企可以進入這個市場,而各省卻又強制要求白蟻預防措施只能由官方指定部門來實施,那這樣的「開放民企進入」有何意義?所以,多年以來,全國各地的白蟻防治民企,一直在和當地的白蟻防治所打遊擊戰,東躲西藏找一些邊緣業務維持生計。
以江西南昌為例,2007年南昌首家白蟻防治民企成立,相繼和近60家房地產公司籤訂了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合同》,但好景不長,在2010年,南昌多個政府部門聯合發文,宣布這樣的《白蟻預防合同》無效,必須和市白蟻防治所籤訂才算有效。給出的理由是:一旦放開,白蟻防治市場將無從監管,尤其是白蟻防治有個15年包治期,一個私營企業對這個很難保證。
按照這種說法,也不應該允許民營企業來開發房地產。因為商品房還要求3到5年的保修呢,一個私營企業很難有保證。
開明地區率先搞起了「白蟻防治行業協會」,但只是又多了一個牟利工具
廣東作為開明地區,很多政策都是率全國之先。2007年,廣州就已經成立白蟻防治行業協會,根據該協會官網資料,其會員單位為139家。只要是名列其會員的企業,都能進行廣州市相關白蟻防治工程的招投標。

看起來,這確實是對民企開放了市場,但真實情況是:會員企業每接一單工程,都需要無償上交工程款總額的2%給協會,作為「合同管理費」。除此之外,從2007年至今,該協會共向會員企業收取了超1000萬元的保證金,並要求無息保管十年,每年僅返還十分之一。
這幾乎是強盜行為。不僅要和每家企業無息貸款10年,還要抽頭2%項目款,這哪是它們所宣稱的「非營利行業性社會團體」呢。那麼,廣州市白蟻防治行業協會和官方有什麼關係呢?
這家協會的「業務指導部門」正是廣州市住房管理政府機構,而廣州市白蟻防治所,還是這家協會的「會長單位」。和國內很多所謂「行業協會」一樣,很多事情政府部門不方便出手,便假模假式地搞一個行業協會,自己垂簾幕後。

這直接導致白蟻防治不力、價格虛高
好話也得說第二遍:請儘快徹底開放白蟻防治市場
專題走到這裡,解決方案已經呼之欲出,社會上有各種各樣的危害,有些危害需要政府去監督,有些不需要。而即使是需要政府監督的部分,也不可大包大攬。這樣做的後果是必然的,正如全國白蟻防治中心自我剖析的那樣,「大部分白蟻防治所,長期處於獨家壟斷經營狀況中,因此無論在對外服務和內部管理上,都存在著許多不足,比如服務態度差,單位對施工人員監督不力,未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在預防工程中偷工減料等。」
很難得看見政府部門深刻地批評自己(大多數都是承認工作中存在「不足」,而否認先天就有缺陷),既然全國白蟻防治中心已經知道問題出在「長期壟斷經營」,就應該推動這個行業的市場開放,使開發商不再抱怨白蟻防治收費太貴(若允許他們自己想辦法,會降低不少成本),使居民不再訴苦飽受白蟻騷擾卻無人問津。
最近,國家氣象局宣布,將取消所有和防雷有關的行政審批程序,充分放權,這和《今日話題》前段時間的呼籲不謀而合,希望白蟻防治部門也能拿出這種勇氣,發現了問題就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