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人員健康安全,存在爆炸危險的場所及區域就會涉及到可燃氣體探測器及可燃氣體探測系統的配置。例如石油、煤炭、化工等行業在生產、製造、存儲、運輸等環節,都不可避免的存在有爆炸風險的場所或區域。而爆炸的產生存在三個必要條件,那就是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空氣或氧氣、點火源。其中,人們比較容易實現的防止爆炸發生的方法是排除和消除點火源(如明火、電火花、熾熱表面)。
爆炸危險場所的劃分依據主要是根據爆炸性危險物質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進行的。其次還涉及例如存在危險物質的可能性、釋放量、特性、周邊的環境條件(如氣壓、溫度、溼度、通風)、與釋放原的距離、洩漏監控設施配置(如可燃氣體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系統)、爆炸後的嚴重性等。
我國對於爆炸危險場所的劃分等級與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歐洲標準保持一致。危險程度從高到低劃分為0區、1區和2區。0區表示,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或長期存在的場所。1區表示,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可能出現的場所。2區表示,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可能出現或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這樣描述可能並不直觀,以下就嘗試分享一個露天油罐的例子:

圖中所示,對於露天油罐而言,0區一般存在於油罐的上方,1區一般存在於油罐呼吸閥的周邊,而其他周邊位置一般為2區。
可燃氣體探測器及可燃氣體探測系統的合理配置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其中爆炸場所區域劃分等級是安裝位置及數量的重要依據之一。對可燃氣體探測器及可燃氣體探測系統的科學及合理的應用,既能取得良好的防洩漏效果,也能將成本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這樣更有助於更多項目的推進及對於人員生命、財產損失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