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人民周刊訊(統籌/一舟、圖文/法評媒、曾天潤) 5月11日,由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和武漢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憲法學與經濟法學的對話:經濟憲法的當代使命」學術研討會暨中國經濟法30人論壇(第11期)在武漢成功舉行。來自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山東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廣東財經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湖北大學、湖北警官學院等高校,《新華文摘》《中國法學》《中國法律評論》《財經法學》等期刊,以及全國人大法工委、廣東明思律師事務所、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共計100餘人參加了本次會議。
開幕式精彩絕倫
開幕式由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法學評論》主編、武漢大學法學院秦前紅教授主持。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副校長周葉中教授在致辭中首先對各位專家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用「歷史悠久、底蘊深厚、學科齊全、創新鮮明、校園美麗」向與會專家介紹了武漢大學概況,並對本次研討會給予高度評價。他認為,憲法學與經濟法學的對話有利於法學研究和法學人才培養,有利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有利於為人類法治文明提出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馮果教授在致辭中表達了對與會嘉賓的感謝,認為在各學科交相輝映和融合的時代背景下,推進憲法學和經濟法學的對話交流意義重大,憲法與經濟法的融合決定了中國法治建設的質量與建設進程,希望通過跨學科對話攜手推進中國經濟法治的進程。廣東明思律師事務所主任、國家一級律師方昀先生在致辭中表達了自己作為一個武大法律人對武漢大學的感恩之情,認為憲法與經濟法學科交流,無論是對於憲法學還是經濟法學的發展均有巨大的推動力。
致辭之後是精彩的主旨演講環節,由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韓大元教授和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教授進行「憲法學和經濟法學的對話」。
韓大元會長首先交代了對話背景,認為「經濟憲法」這一概念具有中國特色,中國的憲法文本充滿著大量的經濟條款,在紀念《蘇俄憲法》以及《魏瑪憲法》誕生百年之際,亟待反思和研究憲法學與經濟法學的關係。
張守文會長對此認為,近代憲法具有鮮明的政治性,更多是把革命成果體現出來,而現代憲法具有更多的經濟屬性,偏重於經濟職能的設置,經濟性職能的強化使得憲法學與經濟法學有了更多的交匯,進而使得憲法學與經濟法學的對話有著堅實的現實背景。
緊接著,韓大元會長以中美貿易戰為背景,就如何協調市場和政府在宏觀調控中的矛盾加以提問,張守文會長回應認為,現代國家有宏觀調控與市場規制兩大職能,經濟法需要處理好改革與經濟法的關係、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憲法與經濟法的關係,強調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完善國家宏觀調控。韓大元會長進一步追問,國家如何合理的進行宏觀調控,如何真正做到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張守文會長認為問題癥結在於對宏觀調控的理解,宏觀調控是間接引導而不是直接幹預,一方面要區分宏觀調控和政府干預,另一方面要區別宏觀調控和宏觀調控法。
在總結髮言部分,韓會長提議建立和探索經濟憲法的框架,期待憲法和經濟法的同仁在中國實踐的基礎上,攜手共建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法和憲法,張會長建議處理好公共經濟和私人經濟的關係,優化國家的宏觀結構調控,減少對市場的微觀幹預,推進宏觀調控的法治化進程。兩位會長深入淺出,妙語連珠,貢獻了一場精彩絕倫的思想對話。
主題研討火熱交鋒
第一單元以「憲法、經濟法的關係與經濟憲法範式」為主題,由武漢大學法學院江國華教授和《中國法學》副總編輯王莉萍女士主持,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朱孔武教授、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院長謝立斌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徐孟洲教授、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單飛躍教授、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松教授分別進行主題演講,《新華文摘》編審王青林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胡弘弘教授、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邢會強教授、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黃茂欽教授進行與談。
第二單元以「經濟法規與合憲性審查」為主題,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教授和《中國法律評論》執行主編、編輯部主任袁方女士共同主持,南京大學法學院李友根教授、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王世濤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王鍇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陳徵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薛克鵬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孫晉教授分別進行主題演講,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林彥教授、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孫大雄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黎江虹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寧立志教授擔任與談人。
第三單元以「所有制規範與憲法中的經濟條款」為主題,由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馮果教授與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祝捷教授主持,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顧功耘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王廣輝教授、山東大學法學院李忠夏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王旭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張榮芳教授、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袁達松教授分別進行主題演講,湖北大學陳焱光教授、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秦小建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喻術紅教授、遼寧大學法學院郭金良研究員擔任與談人。
閉幕式完美謝幕
會議閉幕式由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熊偉教授主持,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警官學院院長劉茂林教授,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王全興教授,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翔教授進行總結。
劉茂林教授認為本次會議搭建了一個經濟法和憲法對話的邏輯平臺和概念平臺,對於經濟憲法的內涵、外延、範式進行專題討論是本次會議最為成功之處。他認為,無論是憲法學還是經濟法學,均有著各自的制度困惑,應當相互表達各自訴求,在差異中尋求制度共識,憲法學與經濟法學對話實質上是市場經濟的問題,是改革開放的問題,需要從社會現實問題出發,進行集中的問題討論及解答,為國家的立法和決策提供智庫意見。
王全興教授認為本次會議研究的對象及問題是憲法與經濟法如何共同解決我們國家當前和今後所遇到的各種經濟問題,這至少包含三方面,一是市場、政府和社會三方關係問題,二是公有經濟與非公有經濟的關係、地位問題,三是公共經濟與私人經濟之間的關係。上述關係的處理,既要有經濟法視角,又要有憲法視角,憲法視角中的經濟法問題和經濟法視角中的憲法問題,需要憲法學者和經濟法學者攜手解決。
張翔教授在總結中認為,憲法學與經濟法共同的任務就是規制國家的經濟權力和保障人民對於經濟的自由權利,整部憲法都有規制經濟的功能,是規制經濟的最高法,經濟法規範進入憲法存在修憲思維與釋憲思維兩種路徑,當下應當更注重釋憲思維。
本次會議集中研討「經濟憲法的當代使命」這一重大而現實的命題,彰顯出憲法學和經濟法學攜手推進中國經濟法治建設的責任擔當和真摯情懷。與會者從不同視角就憲法、經濟法的關係與經濟憲法範式,經濟法規與合憲性審查,所有制規範與憲法中的經濟條款等議題進行思維碰撞和深入研討,消除了憲法學和經濟法學的學科壁壘,尋求到了諸多價值共識,對於未來更加深入地推進經濟憲法學術研究和制度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編輯:法評媒、主編: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