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出臺相關政策,要求新建高度100米以下城鎮居住建築、農村社區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築,應在交付前按規定安裝太陽能系統,確不具備安裝條件的,經專家論證後可用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替代。文登自2009年開始,新建多層及12層以下的高層住宅已經普及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對於13層以上的高層住宅,為適應社會發展、滿足業主需求,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建築應用的比例也在逐步提高。自2015年起,文登所有新建住宅建築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築均按太陽能光熱建築一體化要求設計,提前達到省廳政策要求。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對建設單位採取高標準,嚴要求,新建民用建築太陽能熱水系統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熱水系統列入建築節能分部工程,列入施工圖審查、質量監督和驗收備案管理內容,嚴格把關,要求太陽能熱水系統必須經圖紙審查機構審查,太陽能熱水器必須具備省建設廳頒發的產品備案證,容量不小於120L/臺.戶,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予發放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不予通過節能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