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聖經舊約-創世記》第一章中記載: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覺得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從遠古時期的人類點亮那一霎那的篝火開始,人類的生活就再也離不開「光」了,這個早已融入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的「光」,不僅照亮了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也同樣指引著人類那顆不斷探索的內心,並且,為人類照亮科學道路上那幽暗但卻迷人的前方。
有些小夥伴會問,生活中到處都能找到的「光」有什麼好講的,請看到這裡的小夥伴先別著急。俗話說:大隱隱於市。我想「光」正是深諳其中的道理,將自己藏在了人類的生活與社會進程的方方面面,以至於人類覺得它就像空氣一樣的自然,從而放棄了去追逐「光」的本來面目。
就像1+1=2,這個看似無比正確以及簡單的等式,如果上升到哥德巴赫猜想的高度,就變成了至今困擾數學界的難題。
關於「光」的研究,根據有記載的文獻,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國的春秋戰國時代的《墨經》以及古希臘數學家歐幾裡得的《光學》,而《墨經》中記載了最早的小孔成像實驗: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蔽下光,故成景於上,首蔽上光,故成景於下。」指出小孔成倒像的根本原因是光的「煦若射」。
但是不管是我們的春秋戰國早期還是古希臘時期,人類對於光的理解僅僅只是停止在對於光的傳播以及運用的描述,在幾千年的時間裡,對於「光」的研究。幾乎就再也沒有進步過。
而「光」似乎並不著急的去展現自己的奧秘,它選擇耐心的等待人類去了解它的本質。
飛躍漫長的時光,終於在17世紀的歐洲,人類第一次開始將「光」納入科學研究的領域。在這個時期建立了光的反射定律和折射定律。
克卜勒、斯涅爾、胡克、惠更斯、還有鼎鼎大名的牛頓等科學界大牛為幾何光學奠定了基礎。同時為了提高人眼的觀察能力,人們發明了光學儀器。從第一架望遠鏡的誕生,促進了天文學和航海事業的發展,到第一臺顯微鏡的發明給生物學的研究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
在光學領域逐漸成型之後,17世紀的科學界,對於「光」的探索開始從宏觀逐漸引向了微觀,那位被蘋果砸中的牛頓便對於「光」的研究擁有極大的興趣,並且牛頓提出了光微粒說:他認為光是由非常奧妙的微粒組成,遵守運動定律。雖然這可以合理解釋光的直線傳播和反射性質,但是,對於光的折射與衍射性質,牛頓的這個假設卻經不起推敲。
而當時的科學界大牛——克裡斯蒂安·惠更斯,在「光粒子說」之前提出了光具有波動性這個假設,似乎能夠填補牛頓的「光粒子說」的缺陷,但是由於牛頓在當時的科學界如日中天的地位,當時的科學界不敢挑戰牛頓的權威,所以「光波動」假說並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
但是,似乎是「光」在有意為之一般,人類靠著它給的細微的線索,又一次打開了通往更深領域的大門——量子力學。
正是因為牛頓對於光的性質的解釋,天生便擁有殘疾。從而激發了科學界對於「光」的不斷探究。
面對這種困擾,愛因斯坦說:「好像有時我們必須用一套理論(光粒子說),有時候又必須用另一套理論來描述(光波動說),有時候又必須兩者都用。我們遇到了困難,這種困難迫使我們要藉助兩種互相矛盾的的觀點來描述「光」,兩種觀點單獨是無法完全解釋「光」的現象的,但是合在一起便可以。」
直到1900年,超級大帥哥,德國物理學家,普朗克從物質的分子結構理論中借用不連續性的概念,提出了輻射的量子論,量子論不但給光學,也給整個物理學提供了新的概念,所以通常把它的誕生視為近代物理學的起點。
基於普朗克的量子論,1905年,愛因斯坦提出了光電效應的光量子解釋,人們開始意識到光波同時具有波和粒子的雙重性質。這也就是後來的量子力學裡的波粒二象性理論的初級原型。
而就在同一年,愛因斯坦提出了對於近代物理來說,猶如一顆核彈的狹義相對論。在狹義相對論中,首次E=mc²這個偉大的公式(E能量,M質量,C光速),並且首次提出,光速不變說,即無論光源的速度為多少,光的速度一直保持299,792,458 米/秒,實在不理解,可以去看我往期的文章——
1916年,美國物理學者羅伯特·密立根做實驗證實了愛因斯坦關於光電效應的理論。物理學者才「被迫」承認,除了波動性質以外,光也具有粒子性質。
1924年,法國物理學家,德布羅意提出「物質波」假說:他認為和光一樣,一切物質都具有波粒二象性。(這個理論的假設,會引發很大的腦洞,我們以後再說)
自此人類才開始完全的推開了量子學的神秘世界的大門,即使門裡充滿了無限的未知以及顛覆世界觀的現象,但是人類至少已經開始邁出,了解這個世界終極秘密的腳步。
寫到這裡,「光」似乎更像是一把發光的鑰匙,它不僅可以指引人類探索的方向,也同樣給予人類打開未知大門的鑰匙。而縱觀人類科學發展的歷程,科學家們似乎都是一群追逐「光」之指引的追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