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纜會」線纜學苑,線纜企業的診斷、諮詢、培訓專家(詳詢微信:532899786)
自從西安「奧凱事件」以來,無論是線纜製造企業還是理性用戶都非常重視線纜產品質量,但是又出現了另外的問題,就是對產品性能檢測結果的抱怨,非常重視產品質量而且具有一定技術實力的企業研發製造的產品性能與所謂的「權威檢測機構」檢測結果存在差異從而引起爭議,特別是檢測裝置和測試技術對檢測結果影響比較大的檢測項目,例如成束燃燒試驗、耐火試驗和熱釋放試驗等爭議較多,分析其原因就是無論是線纜製造企業還是檢測機構對大型試驗認識不夠,對試驗方法理解不透,特別是具體的操作人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依樣畫葫蘆,對試驗設備的各種性能參數不了解而且不重視,喜歡選擇價廉的檢測設備,特別不重視設備的計量檢定,計量檢定流於形式,造成了現在檢測結果再現性(不同檢測單位間的檢測結果)很差,不利於企業產品開發、產品結構設計、成本控制和質量的穩定和提高,不利於檢驗機構信譽度的提升,甚至帶來負面影響,例如大型工程抽樣檢測,這本身是提升整個行業產品質量的有效措施,但有些檢驗機構依靠「權威」,不重視檢測結果的質量,爭議不斷,從長遠看不利於線纜強國夢的實現。
當前我國線纜行業中各種耐火電纜呈出不窮,依據的產品標準和測試方法標準也是五花八門,其實耐火試驗中最關鍵的指標—火焰溫度的要求、界定方法也是不同的,當然會影響試驗結果,掌握不同測試方法標準以及每一種測試標準中火焰溫度的要求對產品開發、結構設計是至關重要的,特別是第三方檢驗機構更為重要,理解、掌握並按標準要求做試驗,得出的檢測結論是為社會提供公正第三方檢測報告的基礎。鑑於上述情況,作者根據多年的工作經驗,寫出此文分享於大家,希望有助於我國耐火電纜質量的提升,有助於耐火電纜開發者和質量管理工作者信心的提升。
二、主要使用的線纜耐火試驗方法標準及其試驗溫度簡述
國標(GB/T)標準體系:
單純耐火的2003版本體系如下:
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
對應的IEC版本
試驗方法標準
GB/T 19216.21
-2003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 第21部分:試驗步驟和要求—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電纜
IEC60331-21
:1999
GB/T 19216.23
-2003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 第23部分:試驗步驟和要求—數據電纜
IEC60331-23
:1999
GB/T 19216.25
-2003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 第25部分:試驗步驟和要求—光纜
IEC60331-25
:1999
引用的試驗設備標準
GB/T 19216.11
-2003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 第11部分:試驗裝置—火焰溫度不低於750℃的單獨供火
IEC60331-11
:1999
帶衝擊耐火的2008版本體系如下:
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
對應的IEC版本
試驗方法標準
GB/T 19216.31
-2008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 第31部分 供火併施加衝擊的試驗程序和要求-額定電壓0.6 1kV及以下電纜
IEC60331-31
:2002
引用的試驗設備標準
GB/T 19216.12
-2008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 第12部分 試驗裝置-火焰溫度不低於830度的供火併施加衝擊
IEC60331-12
:2002
不過GB/T 19216.31-2008/IEC60331-31:2002已經作廢,期待新版本標準的出現,由於此標準的作廢使得耐火試驗的GB/T標準內容範圍與BS出現較大的差異。
IEC標準體系:
除了大家熟悉的有:IEC60331-11、 IEC60331-21、IEC60331-23、 IEC60331-25、IEC60331-31和IEC60331-12外,還有:
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
試驗方法標準
IEC60331.1:2009
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且外徑大於20mm的電纜在火焰溫度不低於830℃並施加衝擊的耐火試驗方法
IEC60331.2:2009
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且外徑不超過20mm的電纜在火焰溫度不低於830℃並施加衝擊的耐火試驗方法
IEC60331.3:2009
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的電纜,穿在金屬管內,在火焰溫度不低於830℃並施加衝擊的耐火試驗方法
以上三個標準最新版本為:IEC60331.1-2018 RLV、EC60331.2-2018 RLV、IEC60331.3-2018 RLV。
BS標準體系:
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
試驗方法標準
BS 6387-2013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線路完整性耐火試驗方法
BS 8491-2008
用作煙和熱控制系統及其它現役消防安全系統部件的大直徑電力電纜的耐火完整性評估方法
上述標準都是我國目前在使用的耐火試驗方法標準,如此多的標準,執行困難,給魚目混珠者提供了機會,加快我國耐火試驗方法標準的制定、統一是當務之急,是規範我國耐火電纜產品質量的基礎工作。
2.1 GB/T19216.11-2003《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 第11部分:試驗裝置—火焰溫度不低於750℃的單獨供火》
(1)溫度、空氣和燃燒氣體流量的規定
耐火溫度
(℃)
丙烷流量
(L/min.)
空氣流量
(L/min)
750~800
5±0.25
80±5
(2)火焰測量點的規定
圖一:圖中3代表熱電偶位置,8代表燃燒噴燈出火口的端面
這裡X表示是燃燒噴燈出火口端面到熱電偶中心點的距離(如果是樣品就是中心線的距離),約45mm;Y是燃燒噴燈水平中心線到熱電偶的垂直距離(如果是樣品就是燃燒噴燈水平中心到樣品底部的垂直距離),數值為70±10mm。對於每一套耐火試驗裝置的X、Y要通過溫度的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來確定具體的數值。標準規定了X和Y的數值要求,你可以通過調節燃燒的空氣流量(5±0.25L/min.)和丙烷流量(80±5 L/min.),使得X和Y滿足標準要求,也就是X在45mm左右,Y的數據必須介於60~80mm之間。
通過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確定的X和Y決定了樣品的位置,那麼樣品應處在試驗系統中的位置為樣品中心線到燃燒噴燈出火口端面的水平距離為X,樣品底部到燃燒噴燈水平中心線的垂直高度為Y。
如果樣品不在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的位置上,對檢測結果影響很大,我們做了一下試驗,説明火焰溫度與水平和垂直距離的關係。
圖二:Y=65mm,X=45,丙烷流量=5.02L/min,空氣流量=78.0L/min,熱電偶平均溫度775℃。
圖三:同樣的流量,熱電偶在藍色火焰的頂部,溫度在950℃左右。
圖四:同樣的流量,熱電偶在藍色火焰的內部,溫度大於1000℃。
圖五:同樣的流量,熱電偶處於X=45,Y=80,溫度在480-590℃左右。
從圖二到圖五我們可以看出,耐火試驗系統中不同區域的火焰溫度相差是比較大的,如果樣品距燃燒噴燈近了,對樣品不利;如果樣品距燃燒噴燈遠了,沒有按標準要求考核。因此在進行耐火試驗時樣品一定要處在計量檢定報告中(或噴燈系統驗證報告)説明的X和Y位置上,而且一定要按計量檢定報告中説明的燃燒氣體流量(空氣流量和丙烷流量)進行調節,到這裡為止我們已經認識到X、Y和燃燒氣體流量的重要性,然而我們的計量檢定工作或者噴燈系統驗證工作做得怎麼樣?試驗工作者在樣品布置時操作又怎麼樣?
2.2 GB/T19216.12-2008《在火焰條件下電纜或光纜的線路完整性試驗第12部分試驗裝置-火焰溫度不低於830度的供火併施加衝擊 》
(1)溫度、空氣和燃燒氣體流量的規定
耐火溫度
(℃)
丙烷流量
(L/min.)
空氣流量
(L/min)
830~870
10±0.4
160±8
(2)火焰測量點的規定
圖六:3代表燃燒噴燈,H是噴燈出火口端面到測試面板的距離,V是燃燒噴燈水平中心線到熱電偶測溫頭的垂直距離。熱電偶測溫頭到測試面板的距離為20±1mm。
這裡標準規定H是110±10mm,V是50±10mm。對於每一套符合GB/T19216.12-2008標準要求的耐火試驗裝置的H、V要通過溫度的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來確定具體的數值。標準規定了H和V的數值要求,你可以通過調節燃燒的空氣流量(10±0.4L/min.)和丙烷流量(160±8 L/min.),使得H和V滿足標準要求,也就是H在100~120mm,Y的數據必須介於40~60mm之間。
通過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確定的H和V決定了樣品的位置,標準規定樣品應處在試驗系統中的位置是以試驗電纜中心為基準,噴燈中心應被定位在噴燈出火口端面與電纜中心之間的水平距離為(H±2)mm,噴燈中心線與電纜中心之間的垂直距離為(V±2)mm的地方,如圖七所示。
圖七:GB/T19216.12-2008標準中噴燈與樣品
在試驗系統中相對位置
注意:GB/T19216.12-2008標準規定在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過程中用了試驗測試版,此板在試驗過程中是要卸掉,我們進行過驗證試驗,在火源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在熱電偶位置上(也就是樣品所處的位置)的溫度與測試板有無有點關係,沒有測試板時樣品所處位置的溫度稍低於有測試板的狀態。
2.3 IEC60331.1:2009《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且外徑大於20mm的電纜在火焰溫度不低於830℃並施加衝擊的耐火試驗方法 》和IEC60331.3:2009《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的電纜,穿在金屬管內,在火焰溫度不低於830℃並施加衝擊的耐火試驗方法》
(1)溫度、空氣和燃燒氣體流量的規定
與GB/T19216.12-2008一致
(2)火焰測量點的規定
與GB/T19216.12-2008一致
2.4 IEC60331.2:2009《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且外徑不超過20mm的電纜在火焰溫度不低於830℃並施加衝擊的耐火試驗方法 》
(1)溫度、空氣和燃燒氣體流量的規定
耐火溫度(℃)
丙烷流量(L/min.)
空氣流量(L/min)
830~870
5±0.25
80±5
(2)火焰測量點的規定
圖八:3代表燃燒噴燈,噴燈出火口端面到測試面板的距離為40±10mm,是燃燒噴燈水平中心線到熱電偶測溫頭的垂直距離為65±10mm。熱電偶測溫頭到測試面板的距離為10±0.5mm。
這裡標準規定40±10mm,65±10mm。對於每一套符合IEC60331.2:2009標準要求的耐火試驗裝置的二個距離要通過溫度的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來確定具體的數值。標準規定了二個數值要求,你可以通過調節燃燒的空氣流量(5±0.25L/min.)和丙烷流量(80±5 L/min.),使得二個距離滿足標準要求,也就是噴燈出火口端面到測試面板的距離在30~50mm,燃燒噴燈水平中心線到熱電偶測溫頭的垂直距離必須介於55~75mm之間。
通過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確定的二個距離決定了樣品的位置。
注意:IEC60331.2:2009標準規定在計量檢定或噴燈系統驗證過程中也用了試驗測試版。
2.5 BS 6387:2013《 在火焰條件下電纜線路完整性耐火試驗方法》
(1)溫度、空氣和燃燒氣體流量的規定
耐火溫度
(℃)
耐火溫度
(℃)
丙烷流量
(L/min.)
空氣流量
(L/min)
C協議(單純耐火)
910~990
沒有規定氣體流量
沒有規定氣體流量
W協議(帶噴水耐火)
610~690
沒有規定氣體流量
沒有規定氣體流量
Z協議(帶衝擊耐火)
910~990
沒有規定氣體流量
沒有規定氣體流量
(2)火焰測量點的規定
C協議(單純耐火):
熱電偶位於氣體入口處的火焰端,並與燃燒噴燈平行放置,前者位於後者上方75mm處,如圖九所示。
圖九:BS 6387-2013 C協議內熱電偶位於火焰上方75mm處
由於標準中沒有規定燃燒氣體的流量,所以應通過調節氣體流量,使火焰溫度達到910~990℃之間。
W協議(帶噴水耐火):
熱電偶位於樣品所處位子的下表面處,如圖十所示。
圖十一:BS 6387-2013 W協議,2是熱電偶(也是樣品所處位置),4是燃燒噴燈
由於標準中沒有規定燃燒氣體的流量,所以應通過調節氣體流量,使火焰溫度達到610~690℃之間。
Z協議(帶衝擊耐火):
熱電偶處於樣品Z型下端彎曲處的二端電纜切線相交處,如圖十二所示。
圖十二:BS 6387-2013 Z協議,1是熱電偶
(二端電纜切線相交處)
2.6 BS8491:2008《用作煙和熱控制系統及其它現役消防安全系統部件的大直徑電力電纜的耐火完整性評估方法》
(1)溫度、空氣和燃燒氣體流量的規定
與GB/T19216.12-2008一致
(2)火焰測量點的規定
與GB/T19216.12-2008一致
我們從前面的敘述已經了解到不同的耐火試驗方法中,規定的耐火溫度有所不同,對應的燃燒氣體的流量也不同,在BS6387標準中就沒有規定燃燒氣體的流量,需要進行噴燈系統的驗證得到氣體的流量,在同一個試驗系統中,在火焰的不同區域火焰溫度也有較大的差異,因此科學、合理的驗證系統的火焰溫度、及其所在位置的尺寸、對應的空氣和丙烷氣體流量是至關重要的,會直接影響到耐火試驗結果。
對於GB/T標準系列、BS8491或IEC標準系列,噴燈系統驗證的目的是確定試驗時樣品固定的位置:在規定火焰溫度範圍情況內,確定在水平方向上樣品與噴燈出火口端面與樣品中心線的距離、在垂直方向上樣品中心線或樣品底部距噴燈水平中心線的距離、空氣流量和丙烷流量。
對於BS 6387標準,噴燈系統驗證的目的是確定在規定火焰溫度範圍情況內空氣流量和丙烷流量。
1.GB/T19216.11-2003噴燈系統的驗證
驗證使用的熱電偶要求:二根直徑為1.5mm的礦物絕緣不鏽鋼護套的K型熱電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國產此類熱電偶不能滿足該驗證試驗的要求,在此火焰溫度下1-2分鐘就不能正常工作,採用該類進口熱電偶能滿足試驗要求。
熱電偶在試驗系統中的相對位置如圖十三所示:
圖十三:GB/T19216.11-2003中規定的二支熱電偶的位置
圖十四:GB/T19216.11-2003噴燈驗證試驗現場情形
火焰驗證步驟:
第一步:把噴燈放在與熱電偶水平距離約45mm(x mm),與熱電偶中心線垂直向下距離為70mm(y mm)的位置上,如圖十三所示。
第二步:點燃噴燈,調節丙烷流量(80±5)L/min;和空氣流量(5±0.25)L/min
第三步:調節噴燈的水平位置直到熱電偶接近火焰的垂直中心線。
第四步:記錄熱電偶在10min時間內的溫度,一定要保證火焰是穩定的。
第五步:如果兩個熱電偶在10min時間的讀數平均值在(750~790℃)要求範圍內,且兩個熱電偶讀數的平均值的最大差值不超過40℃,則應認為通過驗證。為了得到平均值,每30s至少應測量一次。
第六步:記錄此時的x、y數據,記錄丙烷和空氣的流量。
第七步:如果兩個熱電偶的溫差不滿足第五步所述,那麼應調節丙烷和空氣的流量,使其滿足第五步所述的要求。
第八步:此時應記錄此時的x、y數據,記錄丙烷和空氣的流量。
第九步:如果操作第七步也不能滿足第五步所述的要求,則應在y的公差範圍內( 70±10mm )調節y ,並適當調節x的距離,再驗證一次。如果滿足第五步的要求,則應記錄此時的x、y數據,記錄丙烷和空氣的流量。
第十步:如果完成第九步的操作,也不滿足第五步的要求,認為噴燈系統不滿足GB/T19216.11-2003的要求。
我們對某套耐火系統進行了火焰溫度驗證,Y=65mm,X=45,空氣流量:78.0L/min;丙烷流量:5.02L/min。每30s測量一次,共20次,其測量數據如下:
熱電偶1溫度(℃):738,818,707,797,745,776,785,746,795,780,820,760,745,755,786,795,755,790,810,790。平均值為775℃。
熱電偶2溫度(℃):761,812,736,783,785,796,765,799,785,788,756,791,789,790,736,789,776,820,789,811。平均值為783℃。
二支熱電偶平均溫度的差值是8℃,符合溫差40℃的要求,此時確定的X、Y值就是試驗時樣品所處位置的參考坐標參數,空氣流量和丙烷流量是試驗時需要調節的參數。
2.GB/T19216.12-2008噴燈系統的驗證
驗證使用的熱電偶要求:二根直徑為1.5mm的礦物絕緣不鏽鋼護套的K型熱電偶,與GB/T19216.11-2003中規定的相同。熱電偶在試驗系統中的相對位置如圖十五所示:
圖十五:GB/T19216.12-2008中規定的二支熱電偶的位置
GB/T 19216.12-2008與GB/T19216.11-2003進行溫度驗證時的區別:
1)噴燈與熱電偶水平距離為(H)100~120mm ,熱電偶中心線垂直向下距離(V)為45 ~ 55mm;
2)溫度要求830~870℃;
3)有一塊試驗壁,長約900mm,高300 mm,厚9mm的不燃性非金屬材料耐熱板。
驗證方法與GB/T19216.11-2008一致。驗證現場如圖十六。
用此種方法確定的H、V值就是試驗時樣品所處位置的參考坐標參數,空氣流量和丙烷流量是試驗時需要調節的參數。
圖十六:GB/T19216.12-2008噴燈驗證試驗現場情形
3.GB/T19216.12-2008噴燈系統的驗證
BS6387中有三種形式的耐火試驗,其要求各不相同。
3.1 BS6387-2013 C協議的溫度驗證
熱源(噴燈)要求:長610mm的管式氣體噴燈。
熱電偶要求:一根直徑1.5mm礦物絕緣不鏽鋼護套K型熱電偶。
熱電偶在測量系統的相對位置:熱電偶插入火焰靠近燃氣入口的一端,使熱電偶與噴燈平行且位於噴燈上方75mm的高處。
驗證步驟:
1)固定熱電偶到上述規定的位置;
2)點燃噴燈,調節丙烷和空氣流量,至少火焰溫度保持在910~990℃之間5分鐘以上,才能認為是穩定的火源。
3)記錄丙烷和空氣流量(耐火試驗時需要調節到的參數)。
圖十七:BS6387-2013 C協議單純耐火的樣品位置圖
3.2 BS6387-2013 W協議的溫度驗證
熱源(噴燈)要求:長400mm的條狀丙烷或天然氣噴燈。
熱電偶要求:一根直徑1.5mm礦物絕緣不鏽鋼護套K型熱電偶。
熱電偶在測量系統的相對位置:熱電偶放在試驗中電纜樣品下表面將佔據的位置處。
圖十八:BS6387-2013 W協議帶噴水耐火中熱電偶(標註2的位置)
驗證步驟:
1)固定熱電偶到上述規定的位置;
2)點燃噴燈,調節丙烷和空氣流量,至少火焰溫度保持在610~690℃之間5分鐘以上,才能認為是穩定的火源。
3)記錄丙烷和空氣流量(耐火試驗時需要調節到的參數)。
3.2 BS6387-2013 Z協議的溫度驗證
熱源(噴燈)要求:長500mm的條狀丙烷或天然氣噴燈。
熱電偶要求:一根直徑1.5mm礦物絕緣不鏽鋼護套K型熱電偶。
熱電偶在測量系統的相對位置:熱電偶處於樣品Z型下端彎曲處的二端電纜切線相交處。
圖十九:BS6387-2013 Z協議帶衝擊耐火中熱電偶(標註1的位置)
驗證步驟:
1)固定熱電偶到上述規定的位置;
2)點燃噴燈,調節丙烷和空氣流量,至少火焰溫度保持在910~990℃之間5分鐘以上,才能認為是穩定的火源。
3)記錄丙烷和空氣流量(耐火試驗時需要調節到的參數)。
IEC和BS耐火試驗標準在驗證火焰溫度上的區別:
1)IEC要驗證熱電偶與噴燈的相對位置,以火焰溫度為基準,調節相對位置距離以及丙烷、空氣流量。
2)BS是固定熱電偶位置,以火焰溫度為基準,調節丙烷、空氣流量。
1、採用GB/T19216.11-2003試驗裝置的耐火試驗樣品位置與熱電偶位置的關係
試樣在試驗系統中的相對位置:噴燈中心水平面到試樣最低點下面的距離為y(此y是溫度驗證時得到的,標準規定在70±10mm 範圍內);噴嘴距離試驗中心垂直面為x (此x是溫度驗證時得到的,標準規定在45mm 左右)。
圖二十:GB/T19216.11-2003試驗裝置中噴燈與樣品的位置示意
在這裡一定要強調試驗固定樣品時y、x是經過系統驗證得到的數據,而不是認為「樣品處在x為45、y為70±10mm內「就可以了。相對位置差5mm,樣品表面溫度相差很多。
2、採用GB/T19216.12-2003試驗裝置的耐火試驗樣品位置與熱電偶位置的關係
試樣在試驗系統中的相對位置:
以試驗電纜中心為基準,噴燈中心應被定位在噴燈面與電纜中心之間的水平距離為(H±2)mm,噴燈中心線與電纜中心之間的垂直距離為(V±2)mm。在試驗過程中,噴燈的正確位置應按照溫度驗證程序所得的H和V的值來確定。
圖二十一:GB/T19216.12-2008試驗裝置中噴燈與樣品的位置示意
3、BS/6387-2013 C協議中耐火試驗樣品位置與熱電偶位置的關係
電纜中心到噴燈火焰始端面的距離與熱電偶噴燈火焰始端面的距離相等(75mm)。
4、BS/6387-2013 W 、Z協議中耐火試驗樣品位置與熱電偶位置的關係
電纜樣品的位置、熱電偶位置固定不變。
樣品在試驗系統的相對位置是由各個標準試驗方法中通過驗證得到的或嚴格規定的,不能隨意變動,特別是在做試驗時,由於現場客觀環境條件的因素,給操作者靜心調節樣品的位置帶來很多不確定性,因此當耐火試驗結果不合格或不可思議時,因認真確認樣品在試驗系統的相對位置和燃燒氣體的流量(決定火焰的強度)。
由於耐火試驗過程中涉及到空氣的流動、廢氣處理、火焰幾何形狀的穩定性等問題,所以應重視耐火試驗倉的要求,否則會影響到試驗結果。
GB/T或IEC標準要求要大於20m3的試驗倉,推薦採用IEC 61034標準規定的27m3試驗倉,該試驗倉要有排煙系統,而且要有進風系統,但又不能使用強迫通風系統。無論排風系統還是進風系統在驗證和電纜試驗過程中,不能使火焰的幾何形狀發生變化。為此建議在進風口(類似於IEC 61034標準規定的試驗倉的位置處)放置與噴燈之間適當的位置放置一個擋風板作為屏障,不使氣流影響火焰的幾何形狀。在驗證時你會發現如果試驗倉的門是開著,火焰的幾何形狀也會隨門敞開的大小也改變。如果進氣口的大小不合適,也會影響火焰強度,甚至火焰會熄滅。火焰幾何形狀的改變會影響驗證時的熱電偶溫度,試驗時會影響作用在試品的火焰強度,或高或低。
耐火試驗過程中施加電壓並伴有高溫,燃燒聚合物護套和絕緣材料,可能會產生衝擊、燃燒、火災、爆炸和有害氣體等危險,因此採用適當的防護措施是必須的。
BS6387標準中沒有規定具體試驗倉空間尺寸要求,但其他要求與IEC標準要求類似,當前國內很多企業具有BS6387耐火試驗設備,但試驗倉和設備布局有待商榷。
驗證火焰溫度或耐火試驗過程中一定要保持火焰形狀的穩定性。在火焰溫度驗證過程中,如果火焰形狀不穩定,熱電偶測試的溫度不穩定,很難滿足標準要求。
在試驗過程中如果火焰形狀不穩定,作用在樣品上的溫度會忽高忽低,嚴重影響試驗結果。
影響火焰幾何形狀穩定的根本原因是試驗倉內空氣流動速度大、風速方向與火焰幾何形狀有一定角度,建立一個滿足標準要求的試驗倉是解決火焰形狀穩定性的根本。
前面主要介紹和分析了當前我國主要採用的電線電纜產品耐火試驗方法標準中的溫度、溫度如何測量、熱電偶的位置、如何確定燃燒氣體的流量以及樣品在試驗系統中的位置,現總結如下:
不同試驗方法中規定的試驗溫度是不可比的,我們不要聽到、看到某個標準的耐火試驗溫度高,就認為此標準要求高。
耐火試驗設備系統一定要進行噴燈系統的驗證(設備計量檢定),同一套系統採用不同標準進行試驗時,其試驗參數(空氣流量、丙烷流量、樣品在試驗系統中的位置)是不一樣的,不要認為只要有火焰出來,就是耐火試驗。
如果同一套耐火試驗系統能滿足GB/T或IEC、BS相應標準的耐火試驗要求,那麼它應具有相應標準噴燈系統的驗證報告(或不同標準的計量檢定報告);一個標準的檢定報告不能覆蓋其他標準的檢定報告;
如果見證你的產品耐火試驗時,不是看看有沒有火焰,電壓有沒有擊穿,而是要確認火焰的強度是不是符合標準要求?火焰的高度是不是大體一致?樣品的位置是不是在標準規定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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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吳長順電纜技術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