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個人使用的無線電臺,分為市民個人無線電臺和業餘無線電臺兩類。使用業餘無線電臺需要具備無線電專業人員的資格,而使用民用無線電臺,只要購買過經檢驗合格的無線電發射機,誰都可以得到許可證。
個人無線電是從80年代興起的個人通信系統,也是第二CB(市民頻段)無線電,它與原來的CB在頻率、輸出功率與天線上有很大差別。
個人無線電與前面介紹的業餘電臺不同,以日本為例,其區別歸納如下:
1、電臺執照業餘電臺使用者,須經過國家考試獲得業餘電臺值機資格,或者在JARL組織的培訓講習會學習,經考試合格,設臺必須領有電臺執照。個人無線電不問資格,設臺時買到規定的收發話機,只須向有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得到可讀存貯器盒式磁碟即可。
2、工作頻率業餘無線電即使是第四級值機資格也能在3.5 、7 、21、 28、 60、 144、430MHz等頻段運用,而且可以在各頻段內自由地QSY(更換頻率)。
個人無線電在900MHz頻段的80個信道,只有1個信道為其呼叫信道,能夠與剩下的各信道作QSO,而且操作簡便,不用旋鈕選擇信道,借收發機內的CPU(中央處理裝置)自動選臺,非常方便。
3、電波型式具有業餘無線電值機資格的業餘家,可以使用AM、 SSB、 FM、 RTTY、SSTV傳真等設備。
個人無線電只許可使用FM(調頻)電話。
4、發射功率 第四級業餘無線電值機資格最大為10W,在高頻段能作越洋通信。
個人無線電限制為5W雖然市上有售50W線性放大器,但是,不準使用,否則是違法行為。
5、天線業餘無線電可以使用任何式樣,任何高增天線,並且可以自制。
個人無線電臺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天線,而且不許自製。其高度未加限制,但在900MHz的UHF頻段,如架設過高,作為饋線的同軸電纜過長,反而產生衰減、損耗太大問題。
6、通信對方業餘無線電可以與全世界的業餘電臺QSO。
個人無線電只能在本土內與本國的對方通信。
7、 通信內容業餘無線電不能作以營利為目的的通信,或者為第三者通信,通信中不準使用密碼。
個人無線電臺可作商業上以營利為目的的通信,但是不準使用密碼通信。
8、 設備製造 業餘無線電可自已裝配設備,為了探討技術問題,可以改裝設備。
個人無線電不許自製,必須使用規定的型式,合格的成品發話機,所以不能隨意拆動以擴展其通信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