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大波網劇陸續被下架,包括《太子妃升職記》、《上癮》、《無心法師》、《暗黑者》等,下架理由是這類網劇觸及了廣電總局的一套看不見的審片標準。在近期舉行的電視劇四大行業委員會的聯合年會上,廣電總局電視劇司李京盛司長對外宣布,線上網劇將與線下電視劇統一標準,接受廣電24小時不間斷監看,同時公示了由中廣聯電視製片委員會和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共同制定的《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
這一通則是在2015年末出臺的,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推動我國電視劇產業進一步繁榮發展,指導電視劇製作單位規避風險、良性生產」而制定。
《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進一步細化了電視劇內容規範,對什麼能拍什麼不能拍,進行了「詳細」規定。#「通則」後面還有很多內容,推薦大力下拉頁面#
在《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中,規則了以下內容不得拍攝:
第四條:電視劇製作機構要堅持正確的政治導向、價值導向和審美導向,不得製作載有下列內容的電視劇: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煽動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實施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洩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侵害民族風俗習慣,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違背國家宗教政策,宣揚宗教極端主義和邪教、迷信,歧視、侮辱宗教信仰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恐怖、吸毒,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電視劇中不得出現下列具體內容:
(一)不符合國情和社會制度,有損國家形象,危害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
1.貶損國家形象、國家制度和方針政策;
2.損害人民軍隊、武裝警察、國安、公安、司法人員等特定職業、群體,以及社會組織、團體的公眾形象;
3.渲染、誇大社會問題,過分表現、展示社會陰暗面;
4.貶低人民群眾推動歷史發展的作用:
5.以反面角色為主要表現對象,或為反動的、落後的、邪惡的、非法的社會勢力、社會組織和人物立傳、歌功頌德,著重表現其積極的一面:
6.宣揚中國歷史上封建王朝對外的武力徵服;
7.宣揚帶有殖民主義色彩的臺詞、稱謂、畫面等;
8.脫離國情,缺乏基本的現實生活依據,宣揚奢華生活等。
(二)有損民族團結:
1.傷害民族感情的情節、臺詞、稱謂、人物形象、畫面、音效等;
2.對獨特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獵奇渲染,甚至醜化侮辱;
3.表現傷害民族感情的民族戰爭、歷史事件;
4.將歷史上民族間的徵伐表現成國與國之間的戰爭。
(三)違背國家宗教政策:
1.宣揚宗教極端主義和邪教;
2.不恰當地比較不同宗教、教派的優劣,可能引發宗教、教派之間矛盾和衝突;
3.過多展示和宣揚宗教教義、教規、儀式等內容;
4.對宗教內容戲說和調侃等內容。
(四)宣揚封建迷信,違背科學精神:
1.宣揚靈魂附體、轉世輪迴、巫術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
2.宣揚愚昧、邪惡、怪誕等封建文化糟粕。
(五)渲染恐怖暴力,展示醜惡行為,甚至可能誘發犯罪:
1.渲染暴力、兇殺,表現黑惡勢力的猖狂:
2.細緻展現兇暴、殘酷的犯罪過程,及肉體、精神虐待:
3.暴露偵查手段、偵破細節,可誘導罪犯掌握反偵查手段;
4.表現離奇、怪誕的犯罪案件;
5.對真假、善惡、美醜的價值判斷模糊不清,混淆正義與非正義的基本界限;
6.詳細展示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
7.過度的驚悚恐怖、生理痛苦、歇斯底裡,造成強烈感官、精神刺激並可致人身心不適的畫面、臺詞、音樂及音效等;
8.宣揚以暴制暴,渲染極端的復仇心理和行為。
(六)渲染淫穢色情和庸俗低級趣味:
1.具體展現賣淫、嫖娼、淫亂、強姦等醜惡行為;
2.表現和展示非正常的性關係、性行為,如亂倫、同性戀、性變態、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
3.展示和宣揚不健康的婚戀觀和婚戀狀態,如婚外戀、一夜情、性自由等;
4.較多給人以感宮刺激的鏡頭,及類似的與性行為有關的間接表現或暗示;
5.有明顯的性挑逗、性騷擾、性侮辱或類似效果的畫面、臺詞、音樂及音效等;
6.展示男女性器官等隱秘部位,及衣著過分暴露等;
7.使用粗俗的語言等;
8.未成年人不宜接受的涉性畫面、臺詞、音樂、音效等。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1.損害重要歷史人物、其他其實人物的形象、名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貶損他人的職業身份、社會地位或身體特徵;
(八)歪曲低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1.渲染、誇大或集中展示民族愚昧或社會落後方面;
2.違背基本史實,為已有定論的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翻案」,或為尚存爭議的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正名」;
3.篡改名著,歪曲原著的精神實質;
4.違背基本的歷史常識,缺乏基本的歷史依據,任意曲解歷史;
5.對歷史尤其是革命歷史進行過度娛樂和遊戲式表現。
(九)危害社會公德,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的:
1.表現未成年人早戀、抽菸酗酒、打架鬥毆等不良行為;
2.違反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有關規定的吸菸鏡頭和吸菸場景;
3.人物造型過分誇張怪異,對未成年人有不良影響:
4.其他有違社會公德的不文明行為。
(十)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展示某專項工作的內部制度、程序;
2.可能引發國際糾紛或造成不良國際影響;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溢用、錯用特定標識、呼號、稱謂、用語:
4.劇中的產品和服務信息植入違反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有關規定;
5.破壞生態環境、虐待動物的內容;
6.其他有違法律、法規精神,不利於國家建設發展的內容。
第六條:嚴肅認其對待攝製中的細節,涉及下列內容的,要聘請相關專家進行把關:
(一)涉及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革命先驅及其他重要人物形象、特定符號與標識使用以及圖形、圖表等;
(二)劇情內容表現人民軍隊、武裝警察、國安、公安、司法人員、醫生、律師等特定職業、群體,以及社會組織、團體的;
(三)涉及特定歷史時期、職業群體的服裝、布景道具等。
實際上,該通則是基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2010年3月26日頒布的《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條款而設立的,而《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則是依據國務院在1997年8月1日頒布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生成的。
據1997年頒布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章「廣播電視節目」的第三十二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提高廣播電視節目質量,增加國產優秀節目數量,禁止製作、播放載有下列內容的節目」,其中包括:
(一)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二)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三)煽動民族分裂,破壞民族團結的;
(四)洩露國家秘密的;
(五)誹謗、侮辱他人的;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三年後,廣電總局出臺《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對電視劇制播流程進行了進一步規範,除了在「總則」中再次重申了電視劇內容導向,規定同時也規範了電視劇的備案、審查、播出細則,廣電總局對於電視劇的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大。如今的「通則」就是主要基於《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的第一章「總則」的第四條及第五條內容生成,其內容包括:
第四條:電視劇內容的製作、播出應當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正確的文藝導向。
第五條:電視劇不得載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煽動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實施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洩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侵害民族風俗習慣,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違背國家宗教政策,宣揚宗教極端主義和邪教、迷信,歧視、侮辱宗教信仰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恐怖、吸毒,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內容。
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依據前款規定,制定電視劇內容管理的具體標準。
總體來看,國家對於電視內容的管理是隨著1997年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2010年的《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再到今年的《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逐漸細化的,管理力度也在逐漸加大。但因文化內容特點,對文化內容的管理很難像對物理環境的管理一樣精確,諸如類似「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的內容仍很難界定,因此在執行上仍會延續「通則+人工判斷」的形式。
美國也有過內容規範制度,但後來為什麼沿用了「分級制度」?
而另一個我們時常提到,用於對標我國經濟、科技等領域地位的國家美國,在影視內容方面有何規定呢,和我們相似麼?
「分級制度」是我們熟知的美國對於視頻內容的規範制度,實際上「分級制度」分為電視分級制度《電視家長指引(TV Parental Guidelines)》與《電影分級制度》,皆為影視行業為「避免由政府官員來審查電影/電視藝術和管束電影/電視工作者、及時幫助家長做出什麼適合他們的孩子觀看的決定」而形成的自願性分級系統。實際上,「分級制度」的形成是對觀眾及影視製作者的雙向保護。
美國的電視分級制度晚於電影分級制度近30年形成,前者制度目的與後者相似。因此我們可以通過電影分級制度的形成歷史,來看究竟為何美國不用和我們一樣的「審查制度」而採用「分級制度」。
據維基百科介紹,電影作為一種藝術表現形式在世界範圍內流行後,一直存在創作自由與非禮勿視之間的矛盾。在1930-1960年代,美國各大製片廠組成的行業協會制定「電影製作守則」(The Motion Picture Production Code),規定所有電影必須通過協會的審批。
該守則規定了「Don'ts and Be Carefuls」,有數條條目明確了電影中不應和不建議涉及的鏡頭,例如不得涉及「兒童性器官」、「白人奴隸」、「煽動性言論或行為」等鏡頭。總體來說,這個守則規範了三個原則:不得降低觀眾的道德標準;必須反映正確的生活標準;不得嘲諷自然和人類法則或者同情違法犯罪。守則內容及目的與我國剛出臺的「通則」類似,乍聽起來十分合理。
後來,隨著美國社會道德標準的不斷演變,守則中需禁止的某些引起公憤的社會禁忌逐漸變得「爛了大街」。按照最高法院的判例,電影也是一種藝術表達形式,受憲法第一修正案有關言論自由的保護(但「言論自由」不包括「淫穢(obscenity)」)。後來,在1965年,最高法院裁決,各地政府的審查委員會必須及時批准影片上映,如果要拒批某部影片,必須訴諸法院,而「淫穢」作品的舉證負擔在政府審查者一方。在這項裁決之後,各地的電影審查委員會逐漸淡出了歷史的舞臺,換句話說,「電影製作守則」逐漸失去了對於影視內容製作的約束力。
直到1968年,新的自願式的電影評級制度取代了「電影製作守則」並且行使至今。
上世紀90年代末,美國電影協會電影(MPAA)細化了美國電影的分級制度,將觀眾分為以下等級:
這一分級制度不僅延續至今,而且也被廣泛地應用到了美國的電視行業。
目前在世界範圍內的電視行業中,「分級制度」也被廣泛認可,臺灣、韓國、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地區及國家都針對自己國家的國情制定了本國的分級制度。
不管是在電影還是電視行業,「分級制度」是一個無形的界限,雖然是自願分級,但影視製作方會考慮「政府是不是回來找麻煩」、「拍出來會不會被罵白痴」等因素,自覺規範自己的影視內容,畢竟片子拍出來是為了賣的。就好比,沒有法律規定你必須穿衣服上街,但你要裸體的話,總會有組織或個人過來找你麻煩。而對於觀眾而言,美國普遍相信本國成年人有足夠的道德、是非判斷能力以及自由權利,不需要政府以「智者」的身份指導觀看影視藝術作品。也因此,成年觀眾有能力可以為其未成年子女分辨適合他們觀看視頻內容。
不過,我猜我們的內容之所以需要「通則」約束,大概是正中了伊坂幸太郎那句話,「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