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海關所屬廣州郵局海關在一件進境郵件中截獲12隻活體長戟犀金龜,目前已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置。
廣州郵局海關現場關員在對進境郵件進行監管時,發現一件寄往廣東某地、申報為「塑料玩偶」的郵件X光機圖像存在異常,圖像顯示郵件內有多個大小不一的塑料容器,並呈現出疑似昆蟲輪廓的陰影。經開拆查驗,關員發現形狀各異的塑料瓶12個,每個瓶子中都用廢舊報紙填充,內裝有一隻活體甲蟲。
廣州郵局海關在寄遞渠道截獲活體甲蟲
經送相關部門鑑定,12隻甲蟲均為長戟犀金龜,是世界上最長、最大的甲蟲之一,其力量極大,可以舉起自身體重850倍的物體。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原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第1712號公告),長戟犀金龜等活體甲蟲屬於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物品。攜帶進境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並提供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許可證明和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檢疫合格的方可放行。
相關閱讀:
海關罰沒物品去哪兒了?
供稿/ 廣州海關
監製/ 陶永
審校/ 劉暢
編輯/ 雷煦
美術編輯/ 衛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