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在幸福路吉慶煙花爆竹銷售店,烏魯木齊市民在選購煙花爆竹。
新疆網訊(記者楊蘇生 劉志龍攝影報導)2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區100個煙花爆竹臨時銷售店全面開始向市民銷售。
2月1日,記者走訪了解到,烏魯木齊市中心城區的煙花爆竹臨時銷售店已備貨完畢開始銷售,個別商家還在調試「煙花爆竹零售實名登記終端機」。
為確保燃放安全,今年烏魯木齊市本地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減少了噴花類、吐珠類等花炮產品,主要以銷售鞭炮、孩童喜歡的玩具煙花為主。
烏魯木齊市安監局負責人表示,依照往年情況,一般在春節前三天,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將迎來銷售高峰期。
2月1日,記者來到位於銀川路上的祥和煙花爆竹零售店。該店面內售賣的產品有常規的1000、2000、5000響鞭炮,更多的是孩子玩的小煙花產品,其中「爸爸去哪兒」60元、「閃亮美人」50元、「螢光棒」30元,一款孩子套裝煙花140元。
工作人員說:「今年鞭炮的價格略有上漲,批發商能提供的煙花產品種類減少,孩子玩的小煙花品類增多,因此就多進了孩子玩的煙花。」
記者發現,零售商售賣的產品,去年售價約25元的1000響鞭炮和50多元的2000響鞭炮,今年將分別上漲5元和10元左右,而煙花類產品漲幅在5%至8%左右。
自治區煙花爆竹協會會長郭志榮說,2016年,由於鐵路運輸方式中斷,今年所有的煙花爆竹產品都是通過汽車從內地運入新疆的,成本增加了不少。受到原材料、人工、運輸等成本上漲影響,今年備貨的總量偏緊,煙花和鞭炮的價格也會略微上調,目前具體價格仍在進一步確定中,但所有的產品價格都經過價格監督部門核准。
據了解,猴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為2016年2月7日(農曆除夕)18時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24時,其餘時間烏魯木齊市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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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民須攜帶身份證實名購買
2月1日中午,在南湖路騰飛大廈十字路口處祥和煙花爆竹銷售店,記者看到,店門口擺放著滅火器,「嚴禁菸火」等警示語張貼在店內顯眼位置,一份海報大小的「誠信經營承諾」也貼在了店門口,明示該店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種類、生產廠家和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承諾及舉報電話等內容。工作人員換上了統一的銷售服、佩戴著統一的工作證,正在忙著整理貨架上的禮花樣品。
「我沒帶身份證,能不能買?」記者問。「不能買。」該零售店安全員王曉東說,「今年所有的顧客必須要100%實名登記購買。」
在記者等待的二十分鐘裡,有三位顧客因沒有攜帶身份證被工作人員勸返。
隨後,記者在人民廣場和新民路等地其他幾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了解到,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才可「實名制」購買。
在和平北路一家吉慶煙花爆竹零售店,記者挑選了一掛1000響鞭炮,來到款臺結帳,女店員讓記者先出示身份證,之後拿起掃碼槍掃了包裝盒上的條形碼,這掛鞭炮的品名、成分、裝藥量、產品代碼以及價格等信息全顯示在顯示屏上。接著拿起身份證在機身感應區上一刷,購買者的身份信息也同時錄入了系統。
購買完畢,記者得到一張所購鞭炮的收款小票,前後不到2分鐘。
「買一把孩子玩的螢光棒,同樣也要實名購買。」負責人陳燕說。
採訪中,市民們對於煙花爆竹購買實名制持認可態度居多。居民孫祥瑞說:「煙花爆竹雖然可以增加節慶氣氛,但畢竟是危險品,實名登記購買更多的是為了大家安全著想。」
「新疆專用」條形碼。
無「新疆專用」條形碼不得銷售
2月1日,烏魯木齊市安監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二大隊對高新區(新市區)、水磨溝區11家煙花爆竹零售店做突擊檢查,在安居南路一家正規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執法人員當場查獲來路不明、存在安全隱患的非法煙花爆竹7箱。
當日14時許,執法工作人員來到安居南路的這家零售店看到,店內靠牆貨架上擺滿了鞭炮、禮花等各類煙花爆竹,品種齊全。在進一步檢查時,執法人員在貨架的角落處發現一些不合規的煙花、鞭炮產品,產品均無「新疆專用」流向電子條形碼,其中一款「吉祥龍」煙花產品包裝十分簡陋,紙管輕輕一捏就出現漏火藥的現象;一款中國紅5000響鞭炮,沒有生產日期及產品合格證。
在對整間店面檢查後,執法工作人員共查獲7箱「黑花炮」。
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二大隊隊長李劍說,2016年在全市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上必須張貼「新疆專用」電子標籤,沒有張貼電子標籤和沒有納入新疆採購範圍的內地生產廠家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不得在烏魯木齊銷售。執法人員當即查封了此零售店,並要求立即停業整頓。
李劍說,煙花爆竹經營安全需要全社會的共同監管,烏魯木齊市安監局還特別設立了10萬元的專項獎勵資金。市民如發現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可向公安機關(110)或烏魯木齊市安監局(12350)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