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御食園排放廢水化學需氧量超標 被罰6.5萬元)
中國網財經1月19日訊 北京市環保局網站日前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御食園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排放廢水中化學需氧量超過規定排放限值,被處以6.5萬元罰款。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市環保局於2016年11月8日對北京御食園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汙水水樣採集檢測結果顯示,御食園公司排放的廢水中化學需氧量863mg/L,超過了《水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307-2013)中規定的排入公共汙水處理系統的水汙染物排放限值(化學需氧量500mg/L),違反了《北京市水汙染防治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水汙染防治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處六萬五千元罰款。
(責任編輯:馬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