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扭頭,衝裁判揮舞了一下拳頭,大吼一句。
剛剛的一個回合,詹姆斯投籃,對方防守,詹姆斯認為對方犯規,理應是一次罰球,像以往一樣,有足夠理由向裁判申訴。5號裁判凱恩(Kane Fitzgerald), 扭頭面向技術臺,大手一揮,淡定的背對詹姆斯,離開。
詹姆斯並不完全明白這個手勢的意思,賽後他在接受採訪時,委屈的表示,他不清楚為什麼裁判給了他第二個技術犯規。對裁判說的話,他之前也說過。
其實根本沒有第二個技術犯規,裁判的那個手勢是犯規罰下,一招KO。2017年11月28日,在職業生涯的第15個賽季,詹姆斯第一次被驅逐出場。
僅僅過了一天,濃眉哥戴維斯在對森林裡的比賽中被驅逐,同樣是職業生涯第一次。再加上之前被驅逐的甜瓜、杜蘭特和庫裡,如果你沒有被裁判KO,都算不上巨星。
難道口味換了,裁判喜歡找硬柿子捏了?考辛斯不是軟柿子,不過捏表妹這種事情,並不看軟硬。
裁判的吹罰,是一個重要的晴雨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譬如詹姆斯對自己被驅逐的解讀是,「他們想讓我成為一個跳投手,而我不是一個跳投手」。言下之意,這是在暗示,沒事不要往進去突破,突破了不吹犯規,得不到罰球。
本賽季到目前為止,NBA每場比賽平均吹犯規20.4個,比上個賽季多0.5個,似乎犯規次數,並沒有減少。如果從1946年的BAA算起,在NBA的72個賽季裡,聯盟場均犯規最少的8個賽季,全部在2010年之後,其中2011到2012賽季場均19.6個犯規,是聯盟歷史上的最低,比最高的1952年,少接近9個犯規,從趨勢上來說,場均犯規的次數是傾向於減少的。
本賽季場均犯規,和上個賽季相比沒有減少,詹姆斯的推斷似乎並不成立。如果看罰球,詹姆斯的理論則近乎成立:到目前為止,聯盟場均罰球16.9個,非常接近聯盟最低點16.7 (2012-2013賽季)。
凱恩等裁判,敢把詹姆斯等巨星罰下,而且賽後很多接受了媒體採訪,給出了自己的理由,毋庸置疑,這是上頭有人撐腰。要表達一個判罰尺度,我先把詹姆斯杜蘭特等人吹下去,以後的球員誰還有異議,還需要費口舌嗎?NBA負責裁判工作的範德偉(Kiki VanDeWeghe),我在拉斯維加斯見過,個頭很高,溫文儒雅,一點都不範德彪,這也應該不是他的意思。
真正的原因,應該是NBA在用裁判的尺度,控制著自己的產品 - 場上比賽。
某種意義上來說,NBA是壟斷公司,只有一家,別無分店,想看最高水平的籃球比賽,只能在我這。在不開放外賣和市場競爭之前,食堂做的再難吃,你也得想辦法咽下去。到了2017年,NBA面臨的競爭,已經不是其他籃球聯盟,甚至也不是其他體育賽事,網際網路,尤其是移動網際網路的普及,讓球迷有了更多的選擇。十幾歲或者二十歲的年輕人,在暫停的時候,可以刷一下社交媒體,看一個搞笑短視頻,等再回過頭來,這比賽都過了三分鐘,已經有兩個巨星到更衣室發Instagram了。場上的比賽,就是NBA這個公司的產品,為了和其他娛樂形式競爭,為了和社交媒體搶時間,NBA必須做出改變。
今年三月份,在麻省理工學院體育分析峰會上,NBA總裁蕭華說,NBA一直在密切關注比賽的受關注度。在流媒體普及之後,全程跟蹤分析用戶習慣成了可能,NBA對有關數據做了充分的分析,知道什麼時候用戶會離開,什麼時候用戶會停留在屏幕上。去掉讓用戶離開的環節,修改或者調整產品,讓用戶留下來,是NBA的主要原則。在這個大前提下,從聯盟到球隊,都做出了很多相應措施。
在現場,球隊要保證wifi暢通。早在2013年, 騎士隊就花費了500萬美元,對球館的NBA進行了改造,專門升級wifi。不能上網,很多年輕球迷甚至都不會去現場看球。在場上,聯盟要保證比賽儘量流暢,減少不必要的暫停,最近幾個賽季的很多規則修改,都是以這個為準繩。
「砍鯊」一直是很多球隊對付莊神等中鋒的利器,很多名宿也公開表示,沒有必要為了「砍鯊」而修改規則,你自己不能罰球,憑什麼讓別人幫你修改規則。從籃球的意義上來說,這個道理講得通,但是從產品的角度,沒有多少球迷願意盯著屏幕看莊神罰球。上個賽季,NBA對「砍鯊」 規則進行了調整,限制「砍鯊」,不是為了保護莊神,而是讓比賽更加流暢。本賽季,NBA修改了系列規則,減少了暫停次數,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調整自己的產品,適應社交媒體時代。
邁克(Michael Beuoy)曾經分析過NBA比賽時間,發現儘管NBA增加了立即回放等環節,但是在最近幾年,NBA比賽的比賽並沒有增加。如下為2009賽季到2016賽季的比賽時長,雖然本賽季的比賽市場無法查證,但可以肯定,不會比前幾個賽季高。千禧一代的網際網路原居民,是沒有耐心看完接近3個小時的比賽的,控制比賽時間,控制比賽間隔,不要讓他們從比賽轉到Snaptchat, 才能吸引年輕人。
詹姆斯會不會成為跳投手,不是NBA要考慮的首要問題,讓球迷待在屏幕面前看比賽,而不是用手機和在更衣室裡發社交媒體的詹姆斯互動,才是頭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