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公安臨潼分局相橋派出所成功救助一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蒼鷺(又名灰鷺)。
我國《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益的和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3類。
當天,相橋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報警求助稱,自己在某在防洪梁上撿到一隻疑似受傷的灰色「大鳥」。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往這名群眾家中查看情況。通過現場觀察,民警發現這隻「大鳥」頸、腳和嘴均較長,因而身體顯得細瘦,上體自背至尾上覆羽蒼灰色。隨後,民警在網上查詢確認該「大鳥」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蒼鷺(又名灰鷺)。
在作出確認後,民警與森林派出所取得了聯繫,並將受傷的蒼鷺移交森林派出所民警進行救治。
近年來,隨著臨潼區各部門態環境保護力度持續加大,使得臨潼生態環境變得越來越好,各類野生動物活動也越加頻繁,人與自然相處更加和諧。
作者/來源:平安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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