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20:3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想必所有駕駛人都已牢記於心
酒與車鑰匙不可兼得
拿起酒杯,放下車鑰匙
然而,對酒駕法律後果認識不足
安全意識淡薄,
心存僥倖的駕駛人
依然存在!!!
這不,被執勤民警還是查獲了!
6月8日,隴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孫坪執法服務站開展勤務對董某駕駛的甘J0E7**8號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車門一打開就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董某酒精含量為99mg/100ml,屬危險駕駛,民警隨即將董某送至隴西縣第一人民醫院採取血樣。
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早上9點多就醉駕
這是啥概念
難道是大清早喝酒醒醒神?
不過,據了解
司機董某在駕車前並沒有喝酒
那麼,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沒喝酒卻被測出酒駕?
罪魁禍首——隔夜酒
根據董某供述,自己當天並沒有喝酒,還是前一天晚上跟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喝了些酒,晚上睡了一覺,覺得第二天應該酒散了,便開車上路,萬萬沒想到被交警查處,而且還是醉駕。
也就是說,董某屬於「隔夜醉」
由於前一晚貪杯
第二天早上就掉進了「隔夜醉」的陷阱裡
看到這裡,肯定有人開始疑問
「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也算酒駕?」
「我酒量很好,第二天也很精神啊!」
……
如果你這麼想,小心下一個
掉入「隔夜醉」陷阱的就是你!
×
誤區:「隔夜」駕車酒精不會超標
很多人認為,頭天喝酒睡一夜就酒醒了,便可駕車,其實不然。人體血液中的酒精代謝需要一定過程,一般消散時間為10~20小時,而且每個人的酒精代謝速度不一樣。因此,喝酒的人即使睡了一夜,仍可能處於醉酒狀態。如果喝了酒,保險的做法是24小時內不要駕車。
因為對酒駕、醉駕存在誤區
以致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
產生酒駕、醉駕行為
並為此付出慘痛代價
今天,蜀黍就來為你盤點一下
關於酒駕的那些誤區
自己酒量大喝點酒不礙事
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係,酒量大的人喝酒後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
通過喝水可以讓酒精含量降下來
這實際上是徒勞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肺部的氣體不會因為喝了幾口水就能衝淡。
所以,那些見到交警
就開始猛灌水的「醉貓」們
別再做無用功啦!
飲料、保健品等引起的
體內酒精超標不算醉酒
一些飲料、補品、藥品、保健品、食物等也含有酒精,服用或食用照樣會在血液中存留酒精,雖然酒精不是以喝酒形式攝入的,但終歸會影響駕駛安全。如果由此而導致體內酒精超標的,同樣屬於酒駕。
未在公路上行駛不算酒駕
喝酒後在小區院內、馬路牙子上方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駕車行駛,經過檢測後若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的,交警也會按酒駕或醉駕來處理。
記住了!喝了酒以後不能動車
只要小車車挪了一下
蜀黍馬上就來找你「算帳」
「我酒量很大的!」
「我只喝了一兩罐啤酒!」
「這酒我昨晚喝的!」
……
這些都不能成為酒駕的藉口
為了你,為了他人
對於酒駕,蜀黍的態度是
零容忍
一旦被查
所要面臨的成本和代價
你真的真的承擔不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原標題:《「隔夜醉」也是醉!!!隴西一司機晚上喝酒早上被交警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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