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主要是寫幾個人物的出場,對應的是趙夢華,柳淼淼等人,我不太會取名字啊,所以有想把自己名字留下當龍套的讀者,可以在評論下方留言。
這是一個同人小系列,具體也不知道會寫多少篇,現在的設想是每一篇1500字到2000字,覺得少了,也可以在評論下方提意見。
這是一個同人小系列,有讀者看到了這一篇,覺得不太好或沒意思,也可以把前面幾篇看一下。
有人說舔狗一直之所以成為舔狗,就是因為他喜歡的那個女生一直在不斷地給他釋放錯誤的信號。
這就是一個很偉大的備胎原理,就像人生三大錯覺之一的我喜歡你,但我也以為你喜歡我一樣。
在18歲以前,老師家長對戀愛一詞視若洪水猛獸,但卻在進入大學之後希望這孩子早早地開始一段戀情,這極其矛盾的複雜情感表現的淋漓盡致。
繼仕蘭中學文學社之旅結束之後,燕京大學文學社又迎來了新鮮血液,宛如劇情重演一般,女神陳芳芳和舔狗路麟城又走到一塊兒。
每天路麟城都會按時給陳芳芳打熱水,想著當年那個專家教授說的話:一個女孩兒感動的開始就是愛情的萌芽。
其實路麟城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陳芳芳,也許是那個安靜的早晨,正在晨跑的路麟城因為內急跑入到了一旁的小樹林內,解決完重要生理問題,即安靜地享受了幾分鐘的寧靜之後,一股悠揚的純音樂緩緩飄來來。
微弱的陽光撫摸著嫩綠的葉子,一個美麗的女孩兒穿著輕薄的練功服,跟隨著音樂的節奏,展示著這個歲月最好的曲線。
說實話,在這座最高學府裡,陳芳芳並不算是最漂亮的那一批,但絕對是氣質最好的那一批,文學社裡好幾條野狗都對這女孩兒純淨的肉體虎視眈眈。
畢竟,一見鍾情的前提是顏值在合格線上。
文學社裡還有兩個很好的女孩兒,陳芳芳和那兩個女孩兒出現在燕京大學的校園裡,立馬能招來無數狂蜂浪蝶,好色之人於是便送上稱號——燕京大學文藝三女神。
星期天的中午,又是一場常規的文學青年討論會,一群憤世嫉俗,揮斥方遒的青年又一次批判了現在的中國,對嚮往無比的美利堅眾合國欽慕不已,畢竟這個時代去美國留學,已經成為了一種大學生心中的夢想和政治正確。
路麟城幫他們倒好水後,便拿起自己的保溫杯坐在角落裡,默默地看著陳芳芳,當然為了不讓別人誤會,偶爾也會把目光放在另外兩位美女的身上,一個驕傲如孔雀,一個寧靜如秋菊。
到了要快上課的前20分鐘,眾人討論結束,路麟城很狗腿的跟上了陳芳芳的腳步。
「那個姓路的小子是不是對陳芳芳有意思啊?」
「你才知道啊。」
「不會吧?陳芳芳不是喜歡音樂社的社長嗎?」
「是啊!可問題是那個路麟城不知道啊,全燕大也就只有他不知道了,其他幾個追陳芳芳的都知難而退了,也就他還在堅持。」
「何必呢,如果他給本姑娘當狗腿,也許本姑娘還會考慮考慮他。」
「不,他不會。」
「你咋知道他不會?也許本姑娘勾勾手指他就來了。」
「在同等條件下,質量才會是最重要的,有西瓜吃的人會考慮一個蘋果嗎?」
「什麼意思,沒懂?」
「我換一種說法,在哪一種情況下?D會比A大,好好想想吧,想不出來就洗澡的時候照鏡子吧。」
「你站住,我要知道直接答案。」
兩個女生的嘻哈玩笑給這校園又添加幾分不一樣的風情。
另外一邊,音樂社的社長正陪著自己的導師跟卡塞爾學院派來的專屬面試官吃飯,這個意思就已經很明顯了,為的就是那幾個留學名額。
可惜的是,他們把力氣用在了不對的地方,一般來說,留學或講究家庭出身或看是否聰慧,再或者是能不能講一口流利的美利堅綜合國口味的英語。
而這個貴族大學卡塞爾學院則看血統,尋找著是血液中埋藏著神秘且強大力量的人。
這一頓飯吃得還行,卡塞爾學院的面試官沒有給一個明確的說法,讓這位音樂社的社長有了一點信心,覺得自己可以去美國留學試試看。
心情正好就接到手下兩個孿生兄弟的報告:「哥,嫂子後面總是跟著一塊兒狗皮膏藥,要不然要兄弟們解決一下。」
「小事,小事,我自己來。」長得有一副好皮囊的音樂社社長也是饞陳芳芳的身子,同樣也是出自仕蘭中學,自然知道路麟城那個慫逼,構不成一點威脅。
而且自己早就付諸於行動了,在上大學之前,自己和陳芳芳在她家玩遊戲,一不小心就給床單給染紅了,儘管只是親熱之時,把果汁不小心灑了,但是滿足感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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