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細微還是明顯的情境因素都可能支配個體意志,輕易誘惑心智正常的普通人去做出無法想像的壞事,讓我們從上帝寵愛的天使路西法墮落成惡魔撒旦,這就是所謂的路西法效應。
那麼一個人犯下惡事、做出惡行,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呢?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有兩種最常見的觀點。一種認為,這個人之所以為惡是本性使然,他骨子裡就是個壞人,或者他心理有問題,比如施虐狂。持這種觀點的就是所謂的特質論者。而另一種觀點認為,這個人本身並不一定壞,只是因為受到了不良環境的影響和塑造才會作惡,用中國人的老話說,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種看法也叫環境論。
這兩種觀點的交鋒,可以說貫穿了人類關於善惡辯論的始終。到了近代,隨著啟蒙運動帶來思想解放以及理性主義、個人主義的興起,讓特質論在西方開始佔據上風,人們普遍認為,人是有理性思考能力、有自由意志的,如果作惡,那也是他個人的問題。但事實真的這麼簡單嗎?比如二戰的時候,那些協助納粹屠殺猶太人的黨衛軍官和軍醫,難道都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嗎?環境,或者更準確地說,情境,對身處其中的個人影響到底會有多大?
說到這個問題,在心理學界有一個非常著名的實驗,就是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教授在上世紀70年代主持的斯坦福監獄實驗。這個實驗的結果可以說讓人瞠目結舌,讓當時的心理學界不得不重新審視人性的複雜度。那這個斯坦福監獄實驗到底是怎麼進行的?得出了什麼結果,又揭示出什麼樣的深刻內涵呢?
我們先說說路西法是誰。路西法是西方宗教傳說中的墮落天使,曾經非常受上帝的寵愛,但他過度驕傲,後來背叛了上帝而墮入地獄。在有些說法中,路西法甚至被認為就是惡魔撒旦。那麼什麼叫路西法效應呢?津巴多教授提出:不論是細微還是明顯的情境因素都可能支配個體意志,輕易地誘惑心智正常的普通人去做出無法想像的壞事,讓我們從上帝寵愛的天使路西法墮落成惡魔撒旦,這就是所謂的路西法效應。
我們先來詳細敘述一下當年斯坦福監獄實驗的來龍去脈。
首先的問題是,津巴多教授為什麼會想要進行這樣一個實驗?大背景還是上面說的特質決定論和情境決定論之爭。這個實驗不是孤立的,之前已經有一系列實驗證明普通人在權威的壓力下也會做出壞事,但津巴多認為,很多時候並沒有看得見的權威逼你做什麼,人們之所以做出壞事,是因為他們所處的情境和他們扮演的角色。那怎麼證明這一點?就自己創造出一個情境來嘛。而監獄這個權力界限分明的場景,是一個極佳的模擬實驗對象。有了這個構思,當時在史丹福大學任教的津巴多就開始著手準備了。
他在當地報紙上刊登廣告,徵求男性志願者參加一次為期兩周的關於監禁的心理學研究,每人每天可以得到15美元的報酬。這在當時也算是一筆不錯的酬勞了,特別是對於那些沒有收入的大學生來說,不就是兩個星期呆在房間裡不出門嘛,這錢挺好掙的,所以報名的人還不少。然後,實驗人員通過調查,在應徵者中篩選出相對正常的24個人作為實驗對象。什麼叫正常呢?就是身體和精神都表現健康,沒有犯罪史,也沒有反社會人格或者精神病什麼的,這主要就是為了排除先天特質的影響。
這樣的24個人被隨機分成兩組,一組扮演獄卒,一組扮演囚犯。特別要注意這個「隨機」,也就是模擬監獄裡的獄卒和囚犯一開始其實沒有分別,都是20歲左右的大學生,他們的角色是用拋硬幣這樣的方式來決定的。然後實驗方和這些被挑中的實驗者籤訂合約,告訴他們試驗期間暫時剝奪他們的基本權利,當然最低程度的飲食和居住條件是提供的,然後就讓他們在家等待實驗開始。
實驗開始的時候,津巴多教授又耍了一點花樣,他得到了當地警察局的幫助,由正規的警察對這些作為囚犯的實驗對象進行了逮捕,然後再把眼睛蒙起來送到模擬監獄,也就是史丹福大學心理學大樓的地下室。這樣做就是要讓他們體會成為囚犯後喪失的普通人身份感。囚犯被帶到模擬監獄後,會被要求脫光衣服,面向牆壁站著,然後給他們噴號稱可以去除蝨子的藥粉,這想必不是什麼愉快的經歷。至於每個犯人的囚服,其實就是印著號碼的寬罩衫,沒有褲子,沒有內衣,穿這樣的衣服,一不小心就會春光乍洩。腳上穿的是塑膠拖鞋,腳踝上扣著鎖鏈,不斷提醒他們,自己現在是在坐牢。真的監獄還會給囚犯剃光頭,模擬監獄不行,就給他們戴上用絲襪做的制服帽,目的是一樣的,就是消滅個人的特色,讓所有人看起來都只是監獄裡默默無聞的一個普通囚犯。
囚犯是這樣,那獄卒呢?待遇就大不一樣了。他們穿制服,配警棍,還戴著銀色反光太陽鏡,一副大老爺的做派。在監獄裡,獄卒只叫囚犯的編號,比如9527,而囚犯要稱呼獄卒「獄警先生」。一切的一切,就是讓一方覺得自己沒有權力,而另一方覺得自己大權在握。那麼,在之後的實驗過程中,這兩組原本沒有分別的年輕人之間會發生什麼事呢?
實驗第一天,大家對新角色還不太適應,囚犯的表現比較自由散漫,嘻嘻哈哈,甚至不服從獄卒的命令,而獄卒一邊進入角色就要快得多了,為了建立自己的權威,他們無師自通地學會了一整套懲罰體制:比如大半夜把你叫起來,強制報數。你報不好?那就體罰做伏地挺身和青蛙跳。你不服?那就去打掃廁所,幹不好的話不給你吃飯,還沒收衣服、沒收床墊,讓你沒法好好睡覺。如果你還敢反抗,那還有滅火器和小黑屋等著你。總之一句話,整到你服。而當獄卒發現自己手上的權力這麼好使、這麼給力的時候,他們設計出的懲罰措施就越來越肆無忌憚了。
聽到這你也許會問,那囚犯為什麼不聯合起來對抗獄卒呢?一開始,確實有犯人站出來對抗權威,拒絕服從命令,甚至煽動叛亂,但是獄卒也學會了挑撥離間,比如讓表現好的犯人享受特權,然後又把叛亂分子分成兩撥,給其中一撥好吃好喝,讓另一撥人懷疑這些同伴是不是賣友求榮了,結果囚犯之間的信任被摧毀了,獄卒的權威被進一步鞏固。這一切和真正監獄裡獄卒的做法一模一樣。
在這樣一個折磨人的環境裡,僅過了36個小時就出現了第一例精神崩潰,以致於不得不將他提前釋放。在之後的幾天裡,又有好幾名囚犯出現嚴重的應激反應,比如身體不適、極度抑鬱、哭叫、憤怒和強烈焦慮,一共有5名囚犯被提前釋放。而剩下的犯人,都變得麻木不仁,逆來順受,完全接受了自己的犯人身份。這段時間裡,津巴多曾經問過所有犯人,是不是願意放棄報酬來獲得提前假釋的機會,結果大部分人都不想幹了,只有兩人不願意。然而詭異的是,即使是說願意的囚犯,當津巴多告訴他要由實驗人員討論後再決定時,居然也乖乖服從指示回到了囚室。他們已經完全入戲了,忘了自己只是參加一個實驗,只要自己說不願意,可以隨時離開。
而獄卒這邊卻是漸入佳境,懲罰方式也更加殘酷。比如,在犯人做伏地挺身的時候把腳踩到他背上,甚至讓犯人彼此模仿同性戀的性行為。到這個地步,整個實驗已經走向失控。當時津巴多的戀人克裡斯蒂娜也是一位心理學家,在她的說服下,津巴多教授終於察覺到事態的嚴重性,並在第六天提前結束了這個原本計劃持續兩周的實驗。聽到實驗結束的消息,囚犯們的態度是:噩夢總算結束了!而獄卒們好像還有點意猶未盡,他們覺得自己扮演獄卒很成功,控制囚犯讓他們洋洋自得,而如今要放棄這權力,還有點捨不得呢。
通過對斯坦福監獄實驗的回顧,揭示了情境的巨大力量。原本並無分別的兩組實驗對象,在短短六天後已經找不出任何共同點,一群人變成了茫然無助的囚犯,另一群人則變成了以懲罰羞辱犯人為樂的殘暴獄卒。
對此,我們不禁要問,模擬監獄的情境究竟是怎麼把原本的好人變成惡魔的?接下來我們就要從各方面去探究造成斯坦福監獄實驗結果的心理原因。
斯坦福監獄實驗揭示出的第一點就是權威的巨大作用,以及普通人對權威的盲目服從。如果一個權威命令你去做明顯有悖道德、傷害他人的行為,你會照做嗎?很多人會說,我肯定不會。但實際情況又怎麼樣呢?
在斯坦福監獄實驗之前,也有學者進行過一系列權威順從實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米爾格倫電擊實驗。他徵集了年齡各異的實驗對象,假設你也是其中一名。當你來到實驗室時,接待你的是一名身穿灰大褂的心理學家,神情嚴肅,高深莫測。他告訴你,你參加的實驗,目的是為了測試學習效果與懲罰的關係,你擔任教師的角色,另一名實驗對象擔任學生。學生和你分處兩個房間,但是你可以通過對講機聽到他的聲音。然後由你開始向學生提問,如果他答錯了,就要按下儀器上的按鈕來施加電擊,電壓以15伏遞增,最高電壓是450伏。當然,其實沒有人真的被電擊,那名學生只是演員,負責故意答錯題並假裝尖叫。
一開始,學生的表現似乎不錯,但很快就開始答錯題,於是你就按下電擊按鈕。隨著錯誤越來越多,電擊強度不斷升高,開始超過安全範圍,於是學生開始尖叫、哀號,說自己的心臟出了問題。這時候你可能就坐不住了,怕真的把人電死,要求中止實驗,可是實驗人員不讓,他提醒你已經籤了合同,而且出了意外實驗方會負責。於是實驗繼續,等電壓到了300伏,另一個房間的學生已經沒了聲息,提問也不回答,你會懷疑他是不是已經休克,甚至已經死了,但是實驗人員卻說,沉默也代表答錯,還是讓你繼續增加電壓,直到恐怖的450伏。現在問題來了,你覺得有多少人會一路電擊到最後?
你肯定會說,如果是我,絕不會乖乖照做,昧著良心傷害別人。米爾格倫事先也徵求了40名專家的意見,他們一致估計只有1%的人能堅持到最後,可結果表明,所有的專家都錯了,而且錯得離譜,堅持施加電擊到最後的人竟然高達65%。這個堪稱震撼的結果說明了一件事,就是即使受到道德良心的約束,普通人對權威的盲從依然可以讓他們做出可怕的事。
你可能會覺得,電擊實驗是因為有個專家在那當權威,人才會不自覺地服從,但斯坦福監獄實驗裡並沒有這樣一個發號施令的權威啊,其實,權威並不一定是公開的、有形的,也可能是無形的,比如規則、樹立榜樣、歸屬和認同感等等,斯坦福監獄所創造的情境中就充斥了這樣的無形權威。這個模擬系統通過專制的規定,剝奪了囚犯的基本權利,又賦予獄卒絕對的權力,讓他們把自己對囚犯的傷害正當化。這些規定塑造了角色,而一旦參與實驗的人認同了自己扮演的角色,這個角色的職責就會內化成他的一部分。
實驗中表現最為暴虐的酷吏赫爾曼,原本也不過是穿著休閒服的普通學生。津巴多的戀人克裡斯蒂娜來參觀監獄時,曾在監獄外面碰到這個赫爾曼,覺得他是個彬彬有禮的好人,可一旦穿上制服,拿起警棍,他就完全變了一個人,他對囚犯發號施令,大聲吼叫,想盡辦法羞辱他們。這就是特殊情境下角色對人性的塑造力。
對此你可能仍有懷疑,雖然權威、規則和角色塑造的力量這麼強大,但這些參加實驗的學生並不是心智不健全的人,也不是什麼反社會主義者,他們都有理性判斷能力和道德標準,為什麼在實驗中這些準則都不起作用了呢?
首先,讓這些道德準則失效的,是人的從眾需求,希望融入某個群體,被這個群體接納以獲得安全感和歸屬感。人類社會本來是建立社群和家庭紐帶的基本需求,但在邪惡的情境之下,卻會轉化為對不合理規則的服從。不要小看了群體的力量,有時候為了被群體接納,我們會喪失基本的判斷力。
在米爾格倫實驗以前,還有一位心理學家做過一個從眾實驗。假如你是實驗對象,他會讓你看一張卡片上三條長度不等的線段,並從這三條線裡找出跟另外一張卡片上的線長度一樣的那條。參與實驗的有8個人,但其實前面 7個人是冒充的,真正的實驗對象只有你一個,但你並不知情。其實線段長度的差異很明顯,一開始大家也都答對了,可漸漸地,有些不對勁了,有時候明明應該是最長的那條線和另一條一樣,可其他7個人居然都說最短的那一條才是一樣的。然後輪到你回答了,這時候其他7個人齊刷刷地看著你,讓你感到壓力山大:是自己眼花了嗎,可明明沒錯啊?那麼,是堅持己見實話實說,還是屈從群體的壓力,求得一致呢?實驗結果表明,受試者中高達70%的人都會屈服於從眾壓力。要知道,這8個人甚至都不是真正的群體,而且這個實驗還是在個人主義和獨立精神至上的美國做的。
剛才我們說了從眾需求是讓人失去道德判斷的一個因素,此外,斯坦福監獄實驗的另一個關鍵,就是通過裝束來掩蓋個人面目。
獄卒穿統一制服,戴銀色反光太陽鏡,於是他們覺得自己的真實身份被掩蓋了,這種做法被心理學家稱為去個人化,它增強了個人行為的匿名性,也就助長了暴力和反社會行為。關於這一點,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網際網路了,很多人在網絡上的言論,都會表現出和日常生活中截然不同的攻擊性和侵略性,正是因為仗著別人不知道他是誰。在戈爾丁的著名小說《蠅王》中,一群孩子只是通過在臉上畫面具,就從循規蹈矩的男孩變成了無惡不作的小野獸,這也是去個人化的作用。
在斯坦福監獄,囚犯的服裝也是統一的,但他們的衣服是笨拙而不合身的罩衫和鎖鏈,這是一種社會架構,用服裝的差異突出獄卒的絕對權力和囚犯的無力。而這種心理上的感覺一旦確立,就會成為信念,並形成無意識的自我強化和自我實現。比如著名的羅森塔爾實驗中,實驗者隨機挑選了學校裡的一些孩子,然後讓他們的老師相信這些孩子是優秀兒童,結果這些孩子的成績居然真的進步了,這就是皮格馬利翁效應。用我們的老話來說就是,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在模擬監獄中的犯人就遭受了這樣的負面強化,加深了他們對犯人角色的認同,甚至沒有人主動要求中止實驗,獲得釋放。
到了這時,你可能還是有一點想不通,這些邪惡獄卒面對的囚犯是和自己一樣的普通同齡人,他們又沒有真的犯罪,怎麼下得去手呢?他們的良心不會痛嗎?確實,獄卒的做法會讓他們遭受良心的煎熬,產生嚴重的認知失調。意思也就是說,他們的角色職責和自己的道德準則產生了矛盾。這時候,另一種心理機制開始發揮作用,來緩解這種認知失調,那就是不把這些囚犯當作自己的同類看待,他們只是一些骯髒、下賤、犯了錯必須進行糾正的敗類而已,所以怎麼對他們都無所謂,這就是去人性化。在斯坦福監獄,囚犯們失去自由和隱私,囚服和編號又剝奪了他們的個人身份意義,而在真實的監獄中,往往會剝光囚犯的衣服,讓他們赤身裸體好像畜生一般。
津巴多的同事、另一位心理學家班杜拉,也做過一個改進版的電擊實驗。他發現,如果給被電擊的人貼上禽獸、爛人之類的標籤,那麼實驗對象對他們的電擊就會更加不留情面。這種伎倆在戰爭中是最常見的。二戰中,納粹就把猶太人抹黑成害蟲,越戰中美軍屠殺越南村民時把他們看成賤種。也就是說,只要不把對方當人看,你就可以不用有道德負擔了。班杜拉把這種情況稱為道德脫鉤。在斯坦福監獄,我們也能觀察到這種心理機制的存在。
但有時我們懷著對善的期許,竭力呼喚能夠抵禦情境影響的英雄。
縱觀人類的歷史,違背人性的悲劇總在不斷上演,納粹集中營屠殺、南京大屠殺、盧安達大屠殺、越南美萊村大屠殺、智利大屠殺……對此你可能會想,如果我處在這樣的情境下會怎麼辦呢?也許你的第一反應是,我和這些人不一樣。但是這不是你的特有想法,實際上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的。我們都會以為自己與眾不同,覺得自己會是個善良的獄卒、敢於反抗體制的囚犯,更可能是一名英雄,這就是心理學上所說的自利偏向。實際上,我們都不過是普通人,在那種邪惡的情境之下,也一樣有可能做下惡行。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人,並不是生來就是惡人。
比如有一個名叫艾希曼的納粹戰犯,他在二戰中專門負責屠殺猶太人。學者阿倫特對這個戰犯進行了詳細的考察研究,卻發現他從任何意義上來看都只是一個平庸的普通人而已。阿倫特由此提出了「邪惡的平庸性」,也就是說,邪惡本身有一個特點就是平庸。這種平庸性和正常性其實最可怕,因為它在最平凡的人中間滋長,也是最普通的人來付諸實行,在那種情境之下,他們不知道或者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他只是服從於情境而放棄了思考。
但是這個世界也一樣有不向情境之惡屈服的人,有為了內心的信念而挺身反抗不公的人,這些人被我們稱為英雄。說到英雄,我們往往又會陷入特質論的老調,認為英雄之所以成為英雄,是天生不凡,是天賦異稟,就好像神力無窮的超人,但事實上,當我們回顧那些現實中被奉為英雄的人,比如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南非前總統曼德拉,還有不抵抗運動的發起人聖雄甘地,你會發現,在被人稱為英雄前,他們其實也只是普通人,甚至在成為眾人心中的英雄之後,他們也拒絕把自己視為英雄,而只是認為自己做了每個有良知的人該做的而已。曼德拉就曾說過:我不是什麼聖人,只是因為處於非常的環境中才變成領袖的平凡人。他的話向我們生動地說明了,如果邪惡可以來自平庸,那麼英雄也一樣可以出自平凡。這就是英雄的平庸性。
因此,人的平凡性其實是中立的,身處邪惡的情境下你也可能會助紂為虐,那麼現在你是不是也應該接受,自己也一樣可能成為英雄呢?也許你覺得,成為英雄終究有些遙不可及,但只要你相信,英雄之舉不是什麼稀有的特質,而是每個人都具有的人性,相信我們每個人其實都是等待中的英雄,那麼當我們面對情境和系統的強大壓力時,我們便離英雄更近了一步。
在斯坦福監獄實驗中,儘管獄卒一再威脅,也仍然有犯人不願意辱罵自己的同伴,也有通過絕食來反抗獄卒的人,甚至實驗的提前結束,也是同樣身為心理學家的克裡斯蒂娜挺身而出反對她的同僚甚至男友換來的。他們的行為,難道不是一種英雄之舉嗎?
所以,在面對邪惡情境時,如果你能堅持自己的獨立性,不屈從於虛假的權威,如果你能貫徹自己的責任,不為了自我正當化而文過飾非,或是為了虛幻的安全感而選擇逃避,如果你也能挺身而出對不公正的系統大膽說不,那麼,你也一樣會是平凡而又不凡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