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昌12月29日消息(記者李竟成 南昌臺記者秦婷)日前,南昌市一名小學生出於好奇,用雷射筆照射眼睛,隨即感到左眼不適,最終導致不可逆的損傷,左眼失明。眼科專家提醒,雷射筆是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兒童類產品,對人眼有害,使用不當會造成危險,家長要務必注意孩子使用雷射筆。
今年9歲的小學生李某放學後,纏著母親給他買了一支雷射筆。後來出於好奇拿著雷射筆照了眼睛幾秒鐘,立刻感到左眼不適。孩子的父母立馬把他送到醫院進行治療。經醫生診斷,孩子的左眼被雷射筆灼傷,引發左眼眼底黃斑區變性,左眼視力僅為0.04(從醫學角度來看,視力低於0.05即可定性為失明)。更嚴重的是,醫生表示這是不可逆的,即便戴眼鏡也不行。
南昌大學附屬眼科醫院眼底病科副主任劉莉莉表示,眼睛就相當於一個照相機,透明的角膜、晶狀體和玻璃體就相當於一個照相機的鏡頭,視網膜就相當於照相機的膠捲底片。在視網膜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結構是黃斑。當我們看到的東西最後都聚焦在黃斑上,才能清晰成像,雷射筆直接照射在黃斑上,造成了視力損傷的不可逆性。劉莉莉表示,目前醫院此類病例一般集中在青少年期,家長要特別注意防護。
目前,我國對於雷射產品已有國家標準,根據人體對雷射輻射承受極限,雷射產品分為7類,根據雷射筆執行的生產商發布的企業標準檢索,只有一類產品用作兒童玩具才是安全的。劉莉莉提醒目前市面上出售的雷射筆能量大小不一,一般來講雷射筆的功率大於五個毫瓦,就會導致黃斑結構的損傷。所以在選擇雷射筆的時候,應該選擇功率符合標準的合格的雷射筆來使用。另外使用的時候不能去照射自己和別人的眼睛。此外還要限制未成年人使用雷射筆,更不能給孩子玩雷射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