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韓國女性受害事件的新聞屢刷下限!
從韓國藝人李勝利的「夜店案」引發韓娛圈的大地震,到具荷拉遭遇情色報復而自殺,再到最近的「N號房事件」——
可以說,當今韓國社會無處不在的「偷拍文化」和「厭女症」堪比瘟疫,似乎讓大部分的韓國男人都淪為了隱形的罪犯。
別再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不僅僅是韓國,女性遭偷拍這種事,在世界範圍內,幾乎每一天都在發生。
每當有類似的女性受害惡性事件被曝光時,都像一記響亮的耳光,打在每一個自以為身處高度文明化社會的人臉上。
而韓國頻發的事件,其實就像整個世界至今都依然廣泛存在著的「厭女症」的集中體現與爆發。
而每當這類事件被媒體曝光,各路吃瓜群眾紛紛議論、罵髒憤慨、難過心疼之餘,或許人們更需要思考的是:
高度文明的現代社會究竟哪裡出了問題?這個時代的「厭女症」還要持續多久?
何為「厭女症」?
「厭女症」(misogyny)並非生造標籤詞,最普遍的理解來自於它的古希臘詞源,字面的意思就是「對女人的憎恨,對女人的蔑視」,是一種廣泛存在於文學、藝術、現實和種種意識形態表現形式之中的病症。
其表現為對女性化、女性傾向以及一切與女性相關的事物和意義的厭惡,並把婦女,尤其是婦女的性,當作死亡與痛苦,而不是當作生命和快樂的象徵。
然而「厭女症」又並非像表面字眼理解的那樣,而是存在著一個普遍的悖論式現象:男人從心理上既喜歡女人,又厭惡女人。
「厭女症」在男性身上主要表現為「女性蔑視」。
而這種「女性蔑視」和「喜歡女人」並不矛盾。有厭女思想的人卻又不能不在意女人,這便成為男人的軟肋。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日本作者上野千鶴子的著述《厭女:日本的女性嫌惡》。
在書中,上野給出了「女性是男性眼中的被擁有者,不是性的主體,這恰是厭女出現的根源」的論述。
每次想要證明自己是個男人時,都不得不依賴女人這種汙穢不可理喻的動物來滿足欲望(男人的主體化不得不依賴他者女人這一悖論),男人們對這個事實的怨與怒,便是「厭女症」。
就連毛姆也在書裡寫過:「有腦子的男人是不娶討人喜歡的女人的。」
女性也會患上「厭女症」只是自己不知道
很多女性其實也患有「厭女症」,只是不自知。
「厭女症」在女性身上的表現主要有2種,一種是「自我厭惡」,懊惱自己為什麼不是個男人?當自己以一個女人的身份出生的那一天起,就註定成為弱勢,要忍受生理上的各種不便,無法擁有像男人那般的力量......
另一種表現則是一邊提倡著女權,拒絕把自己當成他者,另一邊卻又不自覺地用男權標準把同性他者化。(也就是所謂的」女權婊「,濫用女權概念,其實本質上是矮化女性)
好比剛隨手轉發了一個關於「me too」的帖子,然後又在另一個傳出八卦的女明星微博下留言說 「你這演技也就當小三的料」。
又好比身邊那些給你分享女性獨立雞湯文的已婚閨蜜,也會在你過了30歲還沒結婚時,在背後悄聲和別人議論:好可憐......
高度文明的當代社會
女性身上的概念標籤卻沒減少
高度文明的當代社會,越來越多女性開始爭取選擇生活的自由權利,越來越多人開始重視性別平等的話題,「厭女」的人難道不應該越來越少嗎?
可事實是,不僅沒有越來越少,諸如「媽蟲」、「壽退社」、「女性失語」、「充電少女」等反映當代女性的「關鍵概念」反而愈多愈複雜。
回想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些表達:——「結婚」在英文裡是 get married,中文裡則區分為「嫁」和「娶」;——「娘娘腔」絕不是形容男性的褒義詞,而「女漢子」卻被用來稱讚有力量有能力的女性——前面那個肯定是女司機
——同樣都是未婚,「鑽石王老五」 和 「打光棍」的區別在於是否能「擁有」(一個或多個)女人;
——生了女兒別人說:「男孩女孩都一樣,也好」,生了兩個女兒別人說:「還是兩個女兒好,輕鬆,有一個兒子不敢再生了,萬一再生一個兒子要累死了」;
.........
可見,「厭女症」依然體現在當今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是許多人渾然不自知。
而當我們置身於男性編碼的結構之中,或許,該重新思考和定義的是「權力」,而不是「性別」。
作家卡爾維諾在《看不見的城市》一書中寫到:
免遭痛苦的辦法有兩種,對於許多人,第一種很容易:接受地獄,成為它的一部分,直至感覺不到它的存在;
第二種有風險,要求持久的警惕和學習:在地獄裡尋找非地獄的人和物,學會辨別他們,使他們存在下去,賦予他們空間。
同一片天空之下,總有參與者與旁觀者在權衡之後做出不同的選擇。
並非我們明白「厭女症」這一現象被建構和強化的過程,就表示我們能夠超越它。正是因為「厭女症」植於從古至今的社會文化深處,才更加難以撼動和抗衡。
只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比從前更好一些,從而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