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9日訊(記者王龍龍 閆景臻)近日山東大學公布了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對比去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2014年山東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沒有很大的變動。
下面是山東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具體內容: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
(一)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山東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第五位為「Z」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專業,第五位為「J」的專業為交叉學科專業,第三位為「5」的專業為專業學位專業(領域),指導老師姓名後標「*」為我校兼職博士生導師。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分為普通招考(含申請考核制)、本科生直接攻讀博士和碩博連讀等方式。
四、報考條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不含申請考核制)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學士學位後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2014年9月1日),進修過碩士階段主幹課程5門或5門以上且成績合格,並在相應的科研領域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按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且一般不得跨學科報考。科研方面具體條件為: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考生:近5年內在國家核心期刊發表過至少10篇學術論文,其中至少5篇發表於國家級學術刊物;獨立出版過高水平的學術專著1部;作為主持人承擔過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獲得過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獎勵(第一位)。
自然科學領域的考生:近5年作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至少8篇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錄;作為主持人承擔過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獲得過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獎勵(第一位)。
4.有2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專家推薦書於複試時提交。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申請考核制、工程博士、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等招生方式的報考條件與實施辦法另行公布。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在職攻讀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博士研究生」專項計劃、「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博士學位研究生」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五、報名、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查
(一)報考我校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含申請考核、本科直博和碩博連讀人員)均須在「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並根據我校要求交納報考費。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二)所有考生(含申請考核、本科直博和碩博連讀人員)均須於2014年3月12日—13日進行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查。不進行現場確認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為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
2.初試方式為筆試。
(二)複試
1.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及考生考試情況確定進入複試的初試基本要求,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複試,不參加複試或複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複試內容包括外語(含專業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等。
2.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由我校校醫院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複試時間、體檢時間由學校統一安排,集中進行。
(三)加試
1.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至少3門碩士生主幹課程(含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申請或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須加試不少於1門專業課,部分專業對跨學科考生要求加試。
2.「思想政治理論」加試在初試時進行,其他科目加試在複試中進行。加試具體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註」欄。
七、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考生的初試和複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博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人文類不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的30%,社科類不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的20%,理工醫類各專業一般不招收定向就業的考生。各類專項招生計劃和工程博士專業學位不受以上比例限制。
(三)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錄取時將本人人事檔案、工資關係等轉入我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時籤訂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工資關係等不能按時轉入我校或不能籤訂定向就業合同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學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學制為四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學制為五年。
九、學費
根據國家規定,所有新入學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另行公布。
十、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校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請下列獎學金、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
(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評定,用於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學校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擇優評定,每生每年3萬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
(五)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凡是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並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研究生還可以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六)其他獎學金。我校設有近30種獎學金,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用以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獎勵金額10000元/生。
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另行公布。
十一、出國留學與聯合培養
(一)我校是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籤約單位。學校將按照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拔條件,在2014年錄取的博士生中擇優推薦不少於80名公派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
(二)我校設有研究生海外留學基金,優秀博士生可以獲得最高6萬元的資助,以聯合培養方式到國外著名大學、科研機構從事科學研究或課程學習。
十二、違規處理
(一)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違規或作弊的有關情況將通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並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其他
(一)所有專業均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港澳臺考生無招生計劃限制。
(二)我校不提供任何與博士生入學考試相關的複習資料,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三)請考生及時關注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衝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