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生態學家埃利斯-斯威爾(Ellis Silver)博士出版了一本書——《人類並非來自地球》,書中的觀點認為,人類很可能是數萬年前的外星人,被流放到地球上,地球則類似「監獄」。
這一觀點徹底推翻了達爾文的進化論,解釋了為什麼基督教認為每個人都有罪,要贖罪。Ellis博士認為,人類有天生的暴力傾向,而且並不適應地球生活。
首先是日曬問題,人類在陽光下暴露皮膚過久會變黑,這說明人類來自一個低重心引力的星球;
其次是女性分娩困難,這跟地球上其他生物不同,因為嬰兒的頭太大,不利於生產;
第三,人類是地球上最聰明的生物,卻表現出驚人的不適應性。智人發展了幾十萬年,早該適應地球了,可人類依然有很多不適應。
我們學習過的進化論認為:人類是由猿人進化而來,但是猿人與人類不同,他們有更多的毛髮,更厚的脂肪,在過去沒有羽絨服的年代,就靠這些保暖,按照「適者生存」的進化論,為了越來越適應地球環境,應該保留這些天然禦寒的東西,怎麼會變成我們現在這樣光滑的皮膚?縱觀整個生物界,只有人類靠衣服保暖。
他得出結論:人類(包括很多其他動物,比如大型靈長類動物,以及貓,狗,駱駝......),都來自外星球,在那個星球上,人類屬於低端劣等生物,也就是即將被淘汰的亞種,高等外星人出於某些或好心或壞心的原因,將人類帶到地球,讓我們自生自滅。
來到地球後,原本生長在這裡的「土著人」就被取而代之,這裡必須要提到著名的「尼安德特人」!
尼安德特人被認為是現代歐洲人祖先的近親,從12萬年前開始,他們統治著整個歐洲、亞洲西部以及非洲北部,但在2萬4千年前,這些古人類卻消失了。
關於他們的消失有很多種說法,其中一種就認為,人類是外星生物,來到地球後,先是與當時地球的「原住民」進行雜交,之後將他們屠殺,從而佔領地球。
縱觀有史料記載的歷史,人類確實在各種侵略,佔地盤,到現在都是,或許這種觀點是對的,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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