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7月11日訊(見習記者王怡珊)夏天到了,很多乘客尤其是年輕女性喜歡隨身攜帶各種防曬、補水噴霧,殊不知在過地鐵安檢時很有可能被攔下。那到底什麼類型的噴霧不能帶進地鐵呢?
帶止汗噴霧為什麼不能坐地鐵
9日晚上,在地鐵1號線火車北站,市民方先生因攜帶止汗噴霧被安檢攔下,原因是這種噴霧屬易燃易爆違禁品,是不能帶進地鐵的。
方先生很納悶,他問:「我攜帶這種噴霧坐飛機都沒事?為什麼不能坐地鐵呢?」
10日下午,記者聯繫了地鐵安檢相關負責人,其解釋道,他們這樣做是根據《福州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來進行安檢的。地鐵是地下交通工具,人群密集,而且人、物不能分離,不像飛機那樣可以託運,一旦發生危險,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對於易燃易爆物品查控很嚴。如果噴霧類的壓縮罐上印有「火苗」標識,或是寫有「易燃」字樣的,都屬違禁品,不能帶進地鐵。
有「火苗」標識的噴霧
有「易燃」標識的噴霧
類似事件不在少數
記者來到了1號線東街口地鐵站,看到了一個直徑約30釐米,深度約為35釐米危險品儲存罐,裝滿了乘客近期自棄的違禁物品。其中,噴霧類日用化妝品居多,如防曬噴霧、罐裝髮膠、止汗噴霧等。
在東街口站,根據規定市民交由地鐵工作人員處置的各種噴霧
「攜帶違禁噴霧的人大多是遊客……,這種噴霧,有時我們半天就收一整罐,有時一天收幾瓶,根據每天情況而定」,負責1號線安檢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
據悉,每天晚上,各站安檢會把違禁品交由地鐵公司統一處理。一般情況下,乘客若不小心攜帶了違禁噴霧,安檢人員會建議其換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是自棄違禁品,交由安檢,再乘坐地鐵。
提醒:有「火苗」、「易燃」標記的罐裝噴霧不能帶
福州地鐵呼籲廣大市民乘客,請自覺遵守乘車守則,不攜帶違禁品乘坐地鐵,主動配合安檢,共同維護安全文明的乘車環境。
這些噴霧要注意:
1.日用品:
防曬噴霧、補水噴霧、氣壓罐式髮膠(嚴禁)、止汗噴霧、免水洗髮噴霧等。
2.居家用品:
空氣清新劑、殺蟲劑、打火機燃料(嚴禁)等
3.防護用品:
防狼噴霧(嚴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