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祝頤
隨著天津提高2017年最低工資,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陝西、山東、青海、福建、天津等7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深圳、天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2000元大關。(6月14日中國新聞網)
美國汽車大王福特對工資問題有一段經典論述:「再沒有比工資更重要的問題了,因為這個國家的大多數人都是靠工資生活的,他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決定著這個國家的繁榮。」其實,福特的話在今天仍有借鑑意義。勞動者奉獻了篳路藍縷的青春與汗水,獲取與勞動價值、生活需要相匹配的工資報酬天經地義。儘管給勞動者漲工資給企業帶來壓力,還可能造成通脹壓力。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工資入水平滯後於經濟發展速度與企業效益增速,甚至跑不贏物價,顯然不正常。早在2004年初,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頒布了《最低工資規定》,明確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多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上海、深圳、天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這不僅有利於企業產業升級,緩解「用工荒」,也有利於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實現還富於民,幫助公眾增加獲得感。值得期待。
應該說,隨著經濟的發展,勞動者整體工資水平比以前確有提高。國家統計局近日公布了2016年平均工資數據,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7394元,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7569元。這樣的工資數據比較體面。但是相當大數量的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跟不上經濟增長和平均工資增長的步伐。自來水、天然氣漲價,景區漲價,以食品為龍頭的日用品、生活用品漲價潮。在一片「漲」聲中,通脹壓力顯現,特別是房價屢創新高讓人不堪重負。工薪階層普遍希望漲工資。
因此,地方政府不僅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而且要督促落實。當然,工資到底該怎麼漲,漲多少,還有待全面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讓員工與用人單位在公平的勞資平臺上協商與博弈。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無疑是一條重要途徑,但是政策關鍵在執行,通過政府的強大執行力把漲工資落實到位,讓企業多承擔一點社會責任,讓勞動者工資與企業效益、經濟發展同步。防止部分用人單位不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或者說漲工資的好處被高管獨享,普通勞動者「口惠實不至」。
而且,政府應該通過實際行動推動勞動者漲工資。特別是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與中小型企業,要讓他們給員工漲工資,政府應體現責任擔當,給企業提供資金、技術支持,破解部分民營企業的融資難題,避免部分小企業因資金鍊斷裂,老闆「跑路」。通過減稅、融資等幫扶努力,幫助中小企業、困難企業提高競爭力與利潤空間,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提供了原動力支撐,避免企業因漲工資承受太大的壓力。筆者注意到,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減稅措施。但是,當下中小企業的壓力仍然比較大,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繼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通過放水養魚,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還需要進一步行動。
政府除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做工資 「加法」以外,還要做「減法」,讓民眾享受公共服務少掏錢。比如,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公共事業投入力度,完善住房保障政策,補齊公共服務與社會救助短板,提高公共服務與社會救助水平。讓低收入群眾享受優質公共服務與社會救助,增強他們抵禦風險災害的能力。也很重要。民眾享受公共福利政策的實惠,少掏腰包,也是在間接漲工資。
總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企業與政府的共同責任。如果措施到位,各方盡力而為,可以創造多贏局面。(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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