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商報》報導,四川安嶽男子楊某運輸66隻麻雀到德陽,準備利用麻雀作為誘餌捕捉家貓和流浪貓。還沒來得及「捕貓」,德陽市森林公安接到舉報後就將楊某抓獲,對其處以罰款39600元,麻雀被放歸山林。
時下公眾對於國家重點保護動物都有一定的認知,但對於麻雀這類常見的小動物尚沒有引起重視。豈不知非法運輸麻雀也會「攤上大事」的。麻雀雖小,但已被列入受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名錄」,「三有」動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楊某非法運輸麻雀被處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更符合人們善待麻雀小精靈,保護生態環境的美好願望。
這一案件讓更多的人知道:麻雀雖小,也是受國家保護的小生靈,非法運輸、獵捕、販賣甚至食用也會「攤上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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